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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资集体协商在化解劳资矛盾的同时,既兼顾了企业、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又契合了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既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健全了企业民主管理机制,又完善了政府维权机制,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因而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对广元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关注度、知晓度、评价度、满意度等进行实证调查分析,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评价现阶段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而提高其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参考。
[关键词]协商民主 工资集体协商 认知调查
[中图分类号]D6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18)02-0102-08
一、引言
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1]基层协商民主直接关涉人民群众权益,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是协商民主实践的基础和重点。
工资集体协商是基层协商民主运用的具体实践形式之一。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种工资形成机制,最早起源于20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般由工人自发组织发起,劳资双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展开谈判和博弈。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2]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从而打破工资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局面,让劳动者在工资分配等关乎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形成劳资共决机制、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从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消除影响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进步。
二、文献梳理
集体协商制度一直都受到我国各界的重视。1994年,全国总工会正式将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明确在调解劳资关系中将其作为一个重要方式和制度。2000年11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提出我国境内企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进行集体协商,以增加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并逐步在全国推行。[3]与此同时,国内许多专家学者还从多个学科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探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主要侧重于以下3个方面:
1.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理论范畴的研究
孙祖芳(2001)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定义、在国外的起源和运用以及我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原因、条件、原则等进行了分析。[4]张琼(2012)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协商民主的典型范式,分析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内涵,并从协商民主视角对如何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5]翟玉娟(2003)认为集体协商不同与集体谈判,首先,目的不同,协商是为了签订集体合同,谈判是为了改善自身状况;其次,参加的主体不同,集体谈判必然要求一方是工会组织,而我国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者是职工代表。[6]杨正喜、黄茂英(2015)认为传统的党政主导下形式型集体协商已经无法解决工人的工资增长诉求,自主工资集体协商成为解决集体争议的必由之路,新时期建立起工会主导下制度化的工资集体协商为解决集体劳动争议和建立和谐劳资关系提供了经验。[7]
2.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和完善对策的研究
侯莎莎(2011)从协商民主理论出发,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对国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成功经验及启示进行了介绍和总结。[8]王海峰(2016)认为在社会力量缺失、工人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存在无法形成协商的均衡态势、工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不足,以及法律制度保障力度不夠等问题。[9]李悦明(2017)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推行中会受到一些障碍因素的制约或限制,主要为:第一,劳动关系双方信任基础的缺乏制约了内部协商自治正常运行;第二,“资强劳弱”的格局下双方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动力不足;第三,工会代表性和独立性的缺乏;第四,政府执法和监管不到位问题等。[10]沈琴琴(2011)还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出发,对工资集体协商构架的完善与策略的选择进行了探讨。[11]
3.对于各地工资集体协商具体实践的总结提升
此类研究较多且涉及的地域和领域都比较广泛。陈文正(2009)对浙江省温岭市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调查分析。[12]韩志明、潘玉华(2014)归纳总结了天津市近年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所做的各项具体工作。[13]郭瑞(2015)对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了调查分析。[14]栾卉(2017)通过对7个主要城市的实证调查,评估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及其对农民工工资的影响。[15]
综上所述,近年来专家学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理论和实践都给予了密切的关注和研究,在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理论与概念范畴、存在的问题、完善路径及各地具体实践的总结概括等方面都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和研究。但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关注度、知晓度、评价度、满意度等认知状况的调查分析还较欠缺,而关于这些认知状况的调查研究更有助于我们清晰地分析和判断工资集体协商具体的实施操作状态,从而有利于更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三、对广元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认知调查分析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等各方面,既与企业职工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又与企业本身的发展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否关注?对协商过程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知晓?对目前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如何评价?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是否满意?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重视。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广元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关注度、知晓度、评价度、满意度等进行实证调查分析,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评价现阶段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而提高其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参考。 截止到2017年6月,广元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728份(其中行业性、区域性协议235份)。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110份,收回3956份,回收率96.25%,统计有效问卷3927份,有效率99.27%。被调查人员共3927人,被调查企业共101个,其中:国有企业9个,占8.91%,民营企业89个,占88.12%,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2.97%。
从企业所属行业分布来看,农林牧渔业有7个,占6.93%;采矿业有17个,占16.83%;制造业有49个,占48.5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有3个,占2.97%;建筑业有8个,占7.9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有6个,占5.94%;住宿和餐饮业有2个,占1.9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有5个,占4.9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有2个,占1.9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有2个,占1.98%。
从被调查人员类型来看:领导层220人,占5.60%;中层干部485人,占12.35%;企业工会干部486人,占12.38%;一线职工2736人,占69.67%。
1.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关注度的调查分析
此项调查主要是想反映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被关注的程度,一方面反映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被调查人员利益的相关性;另一方面也会直接影响调查人员的参与程度。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83.07%的被调查人员都非常关注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并参与其中(详见表1)。职工关注度高有利于劳资关系的和谐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反之亦成立。
2.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知晓度的调查分析
此项调查一方面反映出职工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知晓程度,另一方面也间接体现出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效。知晓度越高,协商成效就越好;反之,知晓度越低,协商成效就越差。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87.78%的受访职工了解集体协商过程(详见表2);91.62%的受访职工知晓本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表3)。总体来看,广元市被调查人员对本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知晓度相对比较高,而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知晓度又高于对集体协商过程的知晓度,这表明更多的人群则更关注具体的实际合同内容,因为这与他们自身的实际利益直接挂钩。
3.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评价度的调查分析
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是劳资双方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一种博弈行为。劳资双方存在着互惠互利的共同利益,因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同时双方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具体利益,双方都是想以最少的付出得到最大的效用。在工资集体协商这一过程中,劳资双方就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博弈,不断地为各自的利益进行交易和调整。这种工资集体协商的博弈是一种合作博弈,既可以较好地协调企业内部的利益矛盾,又可以调动劳资双方的积极性。因此,如果劳资双方对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评价度高,认为其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协调好劳资利益关系,就能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反之,如果仅仅为了协商而协商,谈判形式化,协议文本格式化则达不到預期的目标。
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62.34%的被调查人群认为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是真谈实谈,能够解决实际问题;32.57%的被调查人群认为能解决部分问题;2.34%的被调查人群认为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是走过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2.75%的人群认为不清楚(详见表4)。这表明虽然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人群认为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但仍有近三分之一的人群对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评价度相对不高,尤其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还有一些欠缺。
4.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满意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人们对某事情的事前期望与事后实际感受的相对关系。如果事前期望与事后感受吻合,甚至事后感受高于事前期望,那么满意度就高。反之,事前期望与事后感受存在落差,甚至导致人群产生失望心理,则满意度就低。
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被调查人群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还是比较认可的。81.89%的被调查人群对工资集体协商总体情况满意;16.25%的被调查人群表示基本满意,两者合计高达98.14%(详见表5)。这表明这些年来我们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了充分认可,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同时,对工资集体协商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幅度满意度的调查中,有70.54%的人群表示满意;26.35%的人群表示基本满意;3.11%的人群表示不满意(详见表6)。这说明被调查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满意度要高于对其具体内容的满意度,特别是高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幅度的满意度。因此,在工资集体协商博弈的过程中,如何让企业、劳动者双方都获得一个较为满意的结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5.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
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实践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对这些因素的调查分析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此次问卷还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选项设计为多选,因此所统计的比例是指被调查者选择该选项的次数占总人数的比率(详见表7)。
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影响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最重要因素这一还是企业领导的态度。另外,缺乏参照标准,合同条款难于落实、协商能力低也成为影响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因素。在非公有制经济中,职工拿多少钱不再由国家说了算,而是由企业说了算。在这种情形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是否能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更容易受到企业领导态度的约束,领导态度积极则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就及时和有益,反之,领导态度不积极则容易造成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困难或流于形式。
总体来看,广元市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关注度较高,无论是对集体协商过程,还是对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知晓度都较高,工资集体协商开展的认知障碍基本扫清。各个类型的企业都广泛接受了工资集体协商形式,对工资集体协商实行的评价度、满意度都相对较高,工资集体协商正逐步从行政命令走向自觉行动。同时,也暴露出部分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仍然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例如:个别企业工资协议签订后,一签了之,束之高阁,既不及时公布宣传,让全体职工知晓,也不主动全部履行,更没有组织检查执行,向职代会(职工全体会议)报告,达不到通过协商凝聚人心、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创造性的目的。因此,今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应在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的基础上,提升质量和效果,加快探索建立科学可行的政策监管机制、法律法规保障机制,以保证工资集体协商落到实处。 四、有益启示
1.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社会矛盾凸显期这“三期叠加”的关键时刻,亟需运用集体协商机制来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分配,有效化解劳资双方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应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让劳资双方在平等、对等的关系氛围中建立工资协商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打破工资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局面,让劳动者也掌握一定话语权,消除企业员工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得罪老板的担忧,帮助企业经营者走出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损失利益的认识误区,从而在化解劳资矛盾的同时,既兼顾了企业、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又契合了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更使劳资双方共同的利益得到合理分配,有效提升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运营效率的不断提高和良性循环。
2.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个谈判、博弈的过程,它对于代表的产生、素质、谈判技巧等都有相应的要求。因此,要想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效能,除了抓好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意义、基本理论的宣传教育之外,还必须抓好对协商程序、办法、技巧等的培训教育,更要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履约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协商结果落到实处,提升履约质量。
3.分类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模式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较好地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扼制了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和劳动力的无序流动,有效解决了小企业工会不敢谈、不会谈及某些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困难的问题。但同时,由于区域内、行业内企业种类繁多、规模各异,人员数量不一,经济效益差别较大,工资集体协商还需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类指导,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二次协商。在遵循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共性原则的要求下,充分体现企业特点和实际,开展企业内部的工资集体协商。因此,应分清重点,趋利避害,分类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在较好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逐步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作用。
4.进一步促进协商民主能力提升
工资集体协商的本质要求是集体协商,反映的是职工群体的经济利益。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一方面能夠激发各协商主体参与对话和讨论的热情,培养他们的公共精神和协商能力;另一方面还培养了协商主体的理性品质,通过平等自由的对话、讨论、辩论和协商,使双方能了解彼此的立场,继而发生偏好的转换和彼此的妥协,最终达成最合理的工价。建立在职工广泛参与基础上的工资集体协商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精神实质,既是基层协商民主运用的有益实践,也是基层群众提高协商民主能力的重要路径,是基层群众向更广泛政治参与发展的起点。因此,工资集体协商的运用和实践必将促进协商民主更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2/09/c_1114310670.htm.
[2][5]张琼.基于协商民主的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完善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2,(03).
[3]任明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4]孙祖芳.试析工资集体协商制度[J].社会科学,2001,(10).
[6]翟玉娟.论集体谈判和集体协商[J].当代法学,2003,(07).
[7]杨正喜,黄茂英.论新时期工人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化建构[J].社会主义研究,2015,(06).
[8]侯莎莎.协商民主视野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思考[J].求实,2011, (06).
[9]王海峰.组织化的工人与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基于湘潭市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J].学习论坛,2016,(0s).
[10]李悦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的障碍因素与对策探讨[J].人力资源管理,2017,(03).
[11]沈琴琴.基于制度变迁视角的工资集体协商:构架与策略[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05).
[12]陈文正.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机制构建——浙江省温岭市的调查与思考[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9,(03).
[13]韩志明,潘玉华.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及其实践——以天津市情况为例[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4,(03).
[14]郭瑞.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调查报告——以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为例[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5,(05).
[15]栾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农民工工资增长的影响机制研究——对七大城市的调查分析[J].兰州学刊,2017,(06).
[关键词]协商民主 工资集体协商 认知调查
[中图分类号]D6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18)02-0102-08
一、引言
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1]基层协商民主直接关涉人民群众权益,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是协商民主实践的基础和重点。
工资集体协商是基层协商民主运用的具体实践形式之一。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种工资形成机制,最早起源于20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般由工人自发组织发起,劳资双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展开谈判和博弈。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2]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从而打破工资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局面,让劳动者在工资分配等关乎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形成劳资共决机制、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从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消除影响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进步。
二、文献梳理
集体协商制度一直都受到我国各界的重视。1994年,全国总工会正式将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明确在调解劳资关系中将其作为一个重要方式和制度。2000年11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提出我国境内企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进行集体协商,以增加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并逐步在全国推行。[3]与此同时,国内许多专家学者还从多个学科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探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主要侧重于以下3个方面:
1.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理论范畴的研究
孙祖芳(2001)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定义、在国外的起源和运用以及我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原因、条件、原则等进行了分析。[4]张琼(2012)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协商民主的典型范式,分析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内涵,并从协商民主视角对如何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5]翟玉娟(2003)认为集体协商不同与集体谈判,首先,目的不同,协商是为了签订集体合同,谈判是为了改善自身状况;其次,参加的主体不同,集体谈判必然要求一方是工会组织,而我国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者是职工代表。[6]杨正喜、黄茂英(2015)认为传统的党政主导下形式型集体协商已经无法解决工人的工资增长诉求,自主工资集体协商成为解决集体争议的必由之路,新时期建立起工会主导下制度化的工资集体协商为解决集体劳动争议和建立和谐劳资关系提供了经验。[7]
2.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和完善对策的研究
侯莎莎(2011)从协商民主理论出发,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对国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成功经验及启示进行了介绍和总结。[8]王海峰(2016)认为在社会力量缺失、工人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存在无法形成协商的均衡态势、工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不足,以及法律制度保障力度不夠等问题。[9]李悦明(2017)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推行中会受到一些障碍因素的制约或限制,主要为:第一,劳动关系双方信任基础的缺乏制约了内部协商自治正常运行;第二,“资强劳弱”的格局下双方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动力不足;第三,工会代表性和独立性的缺乏;第四,政府执法和监管不到位问题等。[10]沈琴琴(2011)还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出发,对工资集体协商构架的完善与策略的选择进行了探讨。[11]
3.对于各地工资集体协商具体实践的总结提升
此类研究较多且涉及的地域和领域都比较广泛。陈文正(2009)对浙江省温岭市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调查分析。[12]韩志明、潘玉华(2014)归纳总结了天津市近年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所做的各项具体工作。[13]郭瑞(2015)对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了调查分析。[14]栾卉(2017)通过对7个主要城市的实证调查,评估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及其对农民工工资的影响。[15]
综上所述,近年来专家学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理论和实践都给予了密切的关注和研究,在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理论与概念范畴、存在的问题、完善路径及各地具体实践的总结概括等方面都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和研究。但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关注度、知晓度、评价度、满意度等认知状况的调查分析还较欠缺,而关于这些认知状况的调查研究更有助于我们清晰地分析和判断工资集体协商具体的实施操作状态,从而有利于更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三、对广元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认知调查分析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等各方面,既与企业职工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又与企业本身的发展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否关注?对协商过程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知晓?对目前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如何评价?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是否满意?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重视。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广元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关注度、知晓度、评价度、满意度等进行实证调查分析,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评价现阶段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而提高其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参考。 截止到2017年6月,广元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728份(其中行业性、区域性协议235份)。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110份,收回3956份,回收率96.25%,统计有效问卷3927份,有效率99.27%。被调查人员共3927人,被调查企业共101个,其中:国有企业9个,占8.91%,民营企业89个,占88.12%,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2.97%。
从企业所属行业分布来看,农林牧渔业有7个,占6.93%;采矿业有17个,占16.83%;制造业有49个,占48.5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有3个,占2.97%;建筑业有8个,占7.9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有6个,占5.94%;住宿和餐饮业有2个,占1.9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有5个,占4.9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有2个,占1.9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有2个,占1.98%。
从被调查人员类型来看:领导层220人,占5.60%;中层干部485人,占12.35%;企业工会干部486人,占12.38%;一线职工2736人,占69.67%。
1.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关注度的调查分析
此项调查主要是想反映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被关注的程度,一方面反映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被调查人员利益的相关性;另一方面也会直接影响调查人员的参与程度。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83.07%的被调查人员都非常关注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并参与其中(详见表1)。职工关注度高有利于劳资关系的和谐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反之亦成立。
2.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知晓度的调查分析
此项调查一方面反映出职工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知晓程度,另一方面也间接体现出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效。知晓度越高,协商成效就越好;反之,知晓度越低,协商成效就越差。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87.78%的受访职工了解集体协商过程(详见表2);91.62%的受访职工知晓本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表3)。总体来看,广元市被调查人员对本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知晓度相对比较高,而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知晓度又高于对集体协商过程的知晓度,这表明更多的人群则更关注具体的实际合同内容,因为这与他们自身的实际利益直接挂钩。
3.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评价度的调查分析
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是劳资双方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一种博弈行为。劳资双方存在着互惠互利的共同利益,因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同时双方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具体利益,双方都是想以最少的付出得到最大的效用。在工资集体协商这一过程中,劳资双方就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博弈,不断地为各自的利益进行交易和调整。这种工资集体协商的博弈是一种合作博弈,既可以较好地协调企业内部的利益矛盾,又可以调动劳资双方的积极性。因此,如果劳资双方对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评价度高,认为其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协调好劳资利益关系,就能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反之,如果仅仅为了协商而协商,谈判形式化,协议文本格式化则达不到預期的目标。
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62.34%的被调查人群认为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是真谈实谈,能够解决实际问题;32.57%的被调查人群认为能解决部分问题;2.34%的被调查人群认为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是走过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2.75%的人群认为不清楚(详见表4)。这表明虽然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人群认为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但仍有近三分之一的人群对本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评价度相对不高,尤其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还有一些欠缺。
4.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满意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人们对某事情的事前期望与事后实际感受的相对关系。如果事前期望与事后感受吻合,甚至事后感受高于事前期望,那么满意度就高。反之,事前期望与事后感受存在落差,甚至导致人群产生失望心理,则满意度就低。
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被调查人群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还是比较认可的。81.89%的被调查人群对工资集体协商总体情况满意;16.25%的被调查人群表示基本满意,两者合计高达98.14%(详见表5)。这表明这些年来我们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了充分认可,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同时,对工资集体协商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幅度满意度的调查中,有70.54%的人群表示满意;26.35%的人群表示基本满意;3.11%的人群表示不满意(详见表6)。这说明被调查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满意度要高于对其具体内容的满意度,特别是高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幅度的满意度。因此,在工资集体协商博弈的过程中,如何让企业、劳动者双方都获得一个较为满意的结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5.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
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实践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对这些因素的调查分析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此次问卷还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选项设计为多选,因此所统计的比例是指被调查者选择该选项的次数占总人数的比率(详见表7)。
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影响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最重要因素这一还是企业领导的态度。另外,缺乏参照标准,合同条款难于落实、协商能力低也成为影响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因素。在非公有制经济中,职工拿多少钱不再由国家说了算,而是由企业说了算。在这种情形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是否能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更容易受到企业领导态度的约束,领导态度积极则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就及时和有益,反之,领导态度不积极则容易造成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困难或流于形式。
总体来看,广元市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关注度较高,无论是对集体协商过程,还是对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知晓度都较高,工资集体协商开展的认知障碍基本扫清。各个类型的企业都广泛接受了工资集体协商形式,对工资集体协商实行的评价度、满意度都相对较高,工资集体协商正逐步从行政命令走向自觉行动。同时,也暴露出部分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仍然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例如:个别企业工资协议签订后,一签了之,束之高阁,既不及时公布宣传,让全体职工知晓,也不主动全部履行,更没有组织检查执行,向职代会(职工全体会议)报告,达不到通过协商凝聚人心、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创造性的目的。因此,今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应在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的基础上,提升质量和效果,加快探索建立科学可行的政策监管机制、法律法规保障机制,以保证工资集体协商落到实处。 四、有益启示
1.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社会矛盾凸显期这“三期叠加”的关键时刻,亟需运用集体协商机制来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分配,有效化解劳资双方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应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让劳资双方在平等、对等的关系氛围中建立工资协商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打破工资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局面,让劳动者也掌握一定话语权,消除企业员工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得罪老板的担忧,帮助企业经营者走出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损失利益的认识误区,从而在化解劳资矛盾的同时,既兼顾了企业、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又契合了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更使劳资双方共同的利益得到合理分配,有效提升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运营效率的不断提高和良性循环。
2.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个谈判、博弈的过程,它对于代表的产生、素质、谈判技巧等都有相应的要求。因此,要想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效能,除了抓好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意义、基本理论的宣传教育之外,还必须抓好对协商程序、办法、技巧等的培训教育,更要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履约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协商结果落到实处,提升履约质量。
3.分类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模式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较好地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扼制了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和劳动力的无序流动,有效解决了小企业工会不敢谈、不会谈及某些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困难的问题。但同时,由于区域内、行业内企业种类繁多、规模各异,人员数量不一,经济效益差别较大,工资集体协商还需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类指导,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二次协商。在遵循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共性原则的要求下,充分体现企业特点和实际,开展企业内部的工资集体协商。因此,应分清重点,趋利避害,分类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在较好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逐步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作用。
4.进一步促进协商民主能力提升
工资集体协商的本质要求是集体协商,反映的是职工群体的经济利益。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一方面能夠激发各协商主体参与对话和讨论的热情,培养他们的公共精神和协商能力;另一方面还培养了协商主体的理性品质,通过平等自由的对话、讨论、辩论和协商,使双方能了解彼此的立场,继而发生偏好的转换和彼此的妥协,最终达成最合理的工价。建立在职工广泛参与基础上的工资集体协商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精神实质,既是基层协商民主运用的有益实践,也是基层群众提高协商民主能力的重要路径,是基层群众向更广泛政治参与发展的起点。因此,工资集体协商的运用和实践必将促进协商民主更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2/09/c_1114310670.htm.
[2][5]张琼.基于协商民主的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完善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2,(03).
[3]任明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4]孙祖芳.试析工资集体协商制度[J].社会科学,2001,(10).
[6]翟玉娟.论集体谈判和集体协商[J].当代法学,2003,(07).
[7]杨正喜,黄茂英.论新时期工人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化建构[J].社会主义研究,2015,(06).
[8]侯莎莎.协商民主视野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思考[J].求实,2011, (06).
[9]王海峰.组织化的工人与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基于湘潭市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J].学习论坛,2016,(0s).
[10]李悦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的障碍因素与对策探讨[J].人力资源管理,2017,(03).
[11]沈琴琴.基于制度变迁视角的工资集体协商:构架与策略[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05).
[12]陈文正.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机制构建——浙江省温岭市的调查与思考[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9,(03).
[13]韩志明,潘玉华.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及其实践——以天津市情况为例[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4,(03).
[14]郭瑞.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调查报告——以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为例[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5,(05).
[15]栾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农民工工资增长的影响机制研究——对七大城市的调查分析[J].兰州学刊,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