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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院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本案中,双方虽然是同居关系生育子女,但是所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