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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有大型企业的存在与股份制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前提下,本文强调了大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国有股权的控股地位,并认为股权结构具有状态依存性,即它与一国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股权结构是不同的;而国有股权的控股地位对于股权制衡并不必然产生排他性,即提出了有限股权制衡的概念,也就是说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的大股东的数量应在2~3个范围内,其意在交易成本与代理成本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