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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调查浙江省绍兴地区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经济状况。方法采用自编“精神病人及家庭经济现状调查表”对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的经济收入、医疗费用支出等进行调查。结果患者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3823.07±3354.99)元;患者个人年均纯收入为(1918.20±5188.42)元,仅分别为绍兴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2.3%和31.2%,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9%和14.2%。无任何收入的患者占30.43%,500元以下的占47.43%,恩格尔系数为(59.65±24.36)。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