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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钧
中国社科院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曾在英国塞赛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及台湾中正大学傲访问学者;曾参加亚行“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专家组。
驻办撤销后,会不会按“国际惯例”改为“联络处”什么的?这次裁撤是否又为’低层次,一的驻京办死灰复燃甚至卷土重来留下了缝隙,譬如可以衍生出“驻”上级驻京办的下级驻京办(联络处),这里面恐怕又会滋生出“寻租者”的“利好”。
地方政府的驻京力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拿坊问最为时髦的表述来说,是“潜伏”。具体而言,就是为地方政府广泛拓展“人脉关系”。掌握资源分配的国家部委要“打进去”,已然把握大权的“绩优股”和将来有可能把握大权的“潜力股”要“拉出来”。
借哈姆雷特一句名言作为本文的开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对于近年来受到中国社会关注的“驻京办”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这也许正是一个生动的写照。
每逢过年过节,北京的交通压力必定骤增,二环、三环变成“世界上最大的停车场”。老百姓无奈之余,相互对视,会意一笑:又到了各级驻京办忙乎的时候了。在网上查询得知,京城中的驻京办已经发展到数以万计。最近传来一个信息,说驻京办已经被挂上“裁撤”之榜。说驻京办“礼尚往来”造成拥堵是否冤案,也许在今年十一,便可揭晓。
报载:政府有关部门近日将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文件要求,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据报道,这两类将被撤销的驻京办数目接近1万家。其中的第一类,即县级单位的驻京办就有5000家,第二类,即“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的驻京办,数字也在4000到5000家之间。
严格说起来,各级地方政府的驻京办,目前似乎是一个法律地位、机构编制和工作目标都极其模糊的“马赛克(可见而看不清)单位”。然而,正是这种模糊性,却使其具备了极度膨胀、迅速扩散的可能。地方政府的驻京办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拿坊间最为时髦的表述来说,是“潜伏”。具体而言,就是为地方政府广泛拓展“人脉关系”:首先是当地在京的“人才”要笼络,以此为基础,更上一层楼——为了地方的利益,掌握资源分配的国家部委要“打进去”,已然把握大权的“绩优股”和将来有可能把握大权的“潜力股”要“拉出来”。表面看来,其日常工作只是为地方主要领导来京公干,有时也包括“私干”,提供无微不至的服务,最常见的是频繁的迎来送往。但嗅觉灵敏的他们,只要中央政府某部委透露出在某些经济领域有投资意向,驻京办就成为地方政府策动“跑部钱进”的根据地、大本营,如果发现国外的、国内的企业家、投资者可以招商引资,那就一定要费尽心机使他们成为驻京办的座上客乃至套中人。
从上述驻京办的几项主要工作任务来看,凡涉及权力和金钱,均不无暧昧之处。前些年,辽宁作家王晓方的小说《驻京办主任》,捅破了这张窗户纸,把“改革精英的财色腐败历程”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此后,民间原本背后的指指戳戳就变成了公开的抨击。好事的人民网对此进行了网上调查:问“您认为驻京办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认为“政务公关,跑部钱进”的占半数以上;问“您认为驻京办主要问题是什么?”认为“奢华无度滋生腐败”的要占三分之二。问“您认为驻京办该不该撤销?”认为“应该撤销”的接近九成。
然而,今次出台的文件中,仍对“高层次”的驻京办网开一面: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统统予以保留。另外,对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有后面这一句话,“非工作需要”而“省(区,市)人民政府不予核准”的地市级驻京办恐怕就是凤毛麟角了,最多是按“国际惯例”改为“联络处”什么的。这是否又为“低层次”的驻京办死灰复燃甚至卷土重来留下了缝隙,譬如可以衍生出“驻”上级驻京办的下级驻京办(联络处),这里面恐怕又会滋生出“寻租者”的“利好”。
当然,对上面来说,原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般的地方政府驻京办,现在其重要性正在凸显出来。譬如“截访”,哪里还有比“谁家的孩子谁抱走”更直截了当。驻京办的相关人士毕竟乡里乡亲,可能一见面就“泪汪汪”了,然后连蒙带哄,软硬兼施。变着法儿总能把人弄走。即便出了点事,也有下面担着。何况,这不显得上面政策水平高吗?如果没有了驻京办,京官们两眼一抹黑,连“孩子”姓甚名谁、来自何方都搞不清,岂不天下大乱。
要说驻京办从不干好事,那也冤枉。现在在京打工的农民工比较多的地方,其驻京办起到了“群众工作部”的作用,对当地,对首都,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譬如,平时帮忙农民工处理一些形形色色的“麻烦事”,做得更好的则直接或间接地帮农民工维权,至少过年过节也会搞个慰问,嘘寒问暖一番。农民工遭遇不幸,也有“娘家人”可找,这对社会稳定是大有裨益的。但是,这等“好事”似乎又是下面的,尤其是县级单位的驻京办做得更多一些。看来,这倒显得与文件精神相矛盾了。
中国社科院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曾在英国塞赛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及台湾中正大学傲访问学者;曾参加亚行“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专家组。
驻办撤销后,会不会按“国际惯例”改为“联络处”什么的?这次裁撤是否又为’低层次,一的驻京办死灰复燃甚至卷土重来留下了缝隙,譬如可以衍生出“驻”上级驻京办的下级驻京办(联络处),这里面恐怕又会滋生出“寻租者”的“利好”。
地方政府的驻京力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拿坊问最为时髦的表述来说,是“潜伏”。具体而言,就是为地方政府广泛拓展“人脉关系”。掌握资源分配的国家部委要“打进去”,已然把握大权的“绩优股”和将来有可能把握大权的“潜力股”要“拉出来”。
借哈姆雷特一句名言作为本文的开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对于近年来受到中国社会关注的“驻京办”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这也许正是一个生动的写照。
每逢过年过节,北京的交通压力必定骤增,二环、三环变成“世界上最大的停车场”。老百姓无奈之余,相互对视,会意一笑:又到了各级驻京办忙乎的时候了。在网上查询得知,京城中的驻京办已经发展到数以万计。最近传来一个信息,说驻京办已经被挂上“裁撤”之榜。说驻京办“礼尚往来”造成拥堵是否冤案,也许在今年十一,便可揭晓。
报载:政府有关部门近日将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文件要求,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据报道,这两类将被撤销的驻京办数目接近1万家。其中的第一类,即县级单位的驻京办就有5000家,第二类,即“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的驻京办,数字也在4000到5000家之间。
严格说起来,各级地方政府的驻京办,目前似乎是一个法律地位、机构编制和工作目标都极其模糊的“马赛克(可见而看不清)单位”。然而,正是这种模糊性,却使其具备了极度膨胀、迅速扩散的可能。地方政府的驻京办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拿坊间最为时髦的表述来说,是“潜伏”。具体而言,就是为地方政府广泛拓展“人脉关系”:首先是当地在京的“人才”要笼络,以此为基础,更上一层楼——为了地方的利益,掌握资源分配的国家部委要“打进去”,已然把握大权的“绩优股”和将来有可能把握大权的“潜力股”要“拉出来”。表面看来,其日常工作只是为地方主要领导来京公干,有时也包括“私干”,提供无微不至的服务,最常见的是频繁的迎来送往。但嗅觉灵敏的他们,只要中央政府某部委透露出在某些经济领域有投资意向,驻京办就成为地方政府策动“跑部钱进”的根据地、大本营,如果发现国外的、国内的企业家、投资者可以招商引资,那就一定要费尽心机使他们成为驻京办的座上客乃至套中人。
从上述驻京办的几项主要工作任务来看,凡涉及权力和金钱,均不无暧昧之处。前些年,辽宁作家王晓方的小说《驻京办主任》,捅破了这张窗户纸,把“改革精英的财色腐败历程”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此后,民间原本背后的指指戳戳就变成了公开的抨击。好事的人民网对此进行了网上调查:问“您认为驻京办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认为“政务公关,跑部钱进”的占半数以上;问“您认为驻京办主要问题是什么?”认为“奢华无度滋生腐败”的要占三分之二。问“您认为驻京办该不该撤销?”认为“应该撤销”的接近九成。
然而,今次出台的文件中,仍对“高层次”的驻京办网开一面: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统统予以保留。另外,对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有后面这一句话,“非工作需要”而“省(区,市)人民政府不予核准”的地市级驻京办恐怕就是凤毛麟角了,最多是按“国际惯例”改为“联络处”什么的。这是否又为“低层次”的驻京办死灰复燃甚至卷土重来留下了缝隙,譬如可以衍生出“驻”上级驻京办的下级驻京办(联络处),这里面恐怕又会滋生出“寻租者”的“利好”。
当然,对上面来说,原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般的地方政府驻京办,现在其重要性正在凸显出来。譬如“截访”,哪里还有比“谁家的孩子谁抱走”更直截了当。驻京办的相关人士毕竟乡里乡亲,可能一见面就“泪汪汪”了,然后连蒙带哄,软硬兼施。变着法儿总能把人弄走。即便出了点事,也有下面担着。何况,这不显得上面政策水平高吗?如果没有了驻京办,京官们两眼一抹黑,连“孩子”姓甚名谁、来自何方都搞不清,岂不天下大乱。
要说驻京办从不干好事,那也冤枉。现在在京打工的农民工比较多的地方,其驻京办起到了“群众工作部”的作用,对当地,对首都,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譬如,平时帮忙农民工处理一些形形色色的“麻烦事”,做得更好的则直接或间接地帮农民工维权,至少过年过节也会搞个慰问,嘘寒问暖一番。农民工遭遇不幸,也有“娘家人”可找,这对社会稳定是大有裨益的。但是,这等“好事”似乎又是下面的,尤其是县级单位的驻京办做得更多一些。看来,这倒显得与文件精神相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