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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近8个月,银监会的一纸《意见》,让结构化信托产品“重回人间”。
就目前市场来说,“配资业务”的话题是非常敏感的,但随着股市回暖和银监会“58号文”明确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让“配资业务”又重新回到投资者的视野。该文件明确规定结构化信托产品的杠杆比例,被解读为“配资业务卷土重来”。
事情有了转机
不久前,银监会向各银监局下发《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虽然从措辞上来看,是以强调重视市场风险为主,但业内人士却读出了其中的“玄机”:那就是“明确规定了日前备受市场瞩目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杠杆比例”——配资业务卷土重来了。
所谓结构化信托产品,即一款产品的资金来源有两部分,一部分属于“优先级”,享受固定收益,另一部分属于“劣后级”,扣除优先级的收益后,其收益与风险由劣后级来承担。“优先级”与“劣后级”的比例,就是杠杆。如一只信托产品的总规模是1亿元,其中8000万元属于优先级,2000万元属于劣后级,那么杠杆就是4:1。
在遇到股市行情不好的时候,2000万元的劣后级资金,要替8000万元承担固定本息,无疑风险巨大。基于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为这类产品提供优先级的资金。
针对结构化配资产品,明确限制了杠杆范围,要求控制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其中优先级和劣后级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据了解,单一结构化产品配资早已重启,但是伞形信托配资仍然不能做。“对银行来讲,配资是高回报低风险业务(股票配资业务年化收益大概6%-7%)。只要有人负责平仓止损,大胆做就是了。而对信托公司的吸引力却没有想象的那么大。”有券商人士坦言。他透露,以前信托公司做配资是通过单一结构化、伞形、homs三种渠道,成本由低到高。现在是只能做单一结构化。
“加杠杆”加不了信心
2015年,一场浩大的场外配资清理风波让伞形信托退出历史舞台。
尽管银监会从未明令禁止信托进行杠杆配资,但配资清理风波之后,各大信托公司却对开展此业务颇为忌惮,与之相关的投资者亦对信托配资“心有余悸”。“58号文”出台之后,信托公司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
部分信托公司已经开始公开宣称二级市场信托配资阳光化,只是去年受过伤的投资者可能没有这么快忘记加杠杆的苦果。
不少信托公司开始公开“叫卖”二级市场信托配资业务,信托加杠杆呈现弱复苏迹象。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尽管股市呈现回暖迹象,但是二级市场融资融券业务仍然不活跃,高净值客户入场信心仍然不够,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业务增长仍然较为缓慢。
“二级市场信托配资阳光化,优先级劣后比2:1,一年期优先级资金成本6.2%,通过信托计划直接落地,简捷方便,5个工作日就放款,信托通道费、托管费还有优惠。”不少信托公司人士大力进行信托配资业务推销,但是,不过,在一些信托公司看来,信托加杠杆配资呈现的仍然是较弱的迹象。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二级市场占主体的融资融券业务仍然不活跃,高净值客户入场信心不够,信托配资加杠杆大幅增长仍然需要等待。
“市场气氛上来说,肯定比去年年底好一些,比如某信托公司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去年年底全部停了,今年3月以来开展了几单,但这相比于去年同期来说,这种复苏根本不算什么,不是一个量级的,你以为有这么快马上复苏吗,根本没有这么快的。”上述信托公司高管表示,“我们会看客户需求再进行推广,劣后级客户的门槛至少都在一千万元以上,比行业的平均门槛要高一些,预警线和平仓线根据各个信托公司风控条件也会不同,没法一概而论。”“不过,在监管层面,由于此前监管层没有明确配资杠杆比例,大家也不敢公开推广业务,现在银监会明确了杠杆比例,等于是二级市场信托配资被认可了,大家可以放心进行推销业务。”华东一家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表示。
银行重启股市配资
目前,部分股份制银行近期重启面向高端客户的“一对一”结构化产品,客户需要提供的劣后资金起点至少为2500万元,杠杆比例最高1:3。
银行结构化产品也曾随着全面清理配资而被暂停。但由于满足了可穿透等合规要求,银行也全面提高了该类产品的门槛,近期才得以重启。在全面清理场外配资之前,银行的单一结构化产品杠杆比例一般在1:4以上,劣后资金的起点也相对更低,一般1000万元以上即可成立结构化产品。
从利率上来讲,银行结构化产品相比券商融资融券略微占优。银行根据投资者的资金规模、杠杆比例和使用资金的期限设定融资利率,目前通行的融资年利率从6.2%到6.7%不等。但由于结构化产品需要借用信托、券商资管或者期货资管的通道,通道费每年需要支付资金规模的1.5%左右。投资者使用银行结构化产品每年需要支付的成本也在8%左右,而券商融资融券的年利率一般为8.35%,两者相差不是很大。
尽管银行已经打开了“一对一”面向高端客户的配资通道,但响应者却寥寥。深圳某券商的旗舰营业部总经理表示,市场依然缺少赚钱效应,咨询该类产品的人很多,但真正成交的仅有一两单,投资者依然处于观望状态。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去年的股市的巨大波动给我们的教训就是,政策一定不能跟着人们的意识走,监管层保持清醒的头脑很重要。“金融本身当然要有杠杆,但是杠杆要有限度,如果突破限度,杠杆就是灾难,杠杆有多大,毁灭性就有多大。至于股市配资,我认为还是应该多关注场内能实现完备监管的两融业务。”
经济学家宋清辉提到,尽管有了去年股市暴涨暴跌的教训,但一个健康有效的资本市场,离不开杠杆资金的合理使用。
但这种工具是好是坏难以定论,就看使用这个工具的人去如何操作。时至今日,不论是“加杠杆”还是“去杠杆”,市场还是需要正视杠杆的客观存在,比如融资融券本身也是一种杠杆。只不过,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必须加强对杠杆的监管,允许合规的杠杆存在与发展,而对不合规的杠杆则要坚决予以取缔。说到底,加减杠杆只是问题的表征。工具本身并无对错,背后的关键点,其实依然还是汇聚到了监管。
就目前市场来说,“配资业务”的话题是非常敏感的,但随着股市回暖和银监会“58号文”明确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让“配资业务”又重新回到投资者的视野。该文件明确规定结构化信托产品的杠杆比例,被解读为“配资业务卷土重来”。
事情有了转机
不久前,银监会向各银监局下发《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虽然从措辞上来看,是以强调重视市场风险为主,但业内人士却读出了其中的“玄机”:那就是“明确规定了日前备受市场瞩目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杠杆比例”——配资业务卷土重来了。
所谓结构化信托产品,即一款产品的资金来源有两部分,一部分属于“优先级”,享受固定收益,另一部分属于“劣后级”,扣除优先级的收益后,其收益与风险由劣后级来承担。“优先级”与“劣后级”的比例,就是杠杆。如一只信托产品的总规模是1亿元,其中8000万元属于优先级,2000万元属于劣后级,那么杠杆就是4:1。
在遇到股市行情不好的时候,2000万元的劣后级资金,要替8000万元承担固定本息,无疑风险巨大。基于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为这类产品提供优先级的资金。
针对结构化配资产品,明确限制了杠杆范围,要求控制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其中优先级和劣后级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据了解,单一结构化产品配资早已重启,但是伞形信托配资仍然不能做。“对银行来讲,配资是高回报低风险业务(股票配资业务年化收益大概6%-7%)。只要有人负责平仓止损,大胆做就是了。而对信托公司的吸引力却没有想象的那么大。”有券商人士坦言。他透露,以前信托公司做配资是通过单一结构化、伞形、homs三种渠道,成本由低到高。现在是只能做单一结构化。
“加杠杆”加不了信心
2015年,一场浩大的场外配资清理风波让伞形信托退出历史舞台。
尽管银监会从未明令禁止信托进行杠杆配资,但配资清理风波之后,各大信托公司却对开展此业务颇为忌惮,与之相关的投资者亦对信托配资“心有余悸”。“58号文”出台之后,信托公司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
部分信托公司已经开始公开宣称二级市场信托配资阳光化,只是去年受过伤的投资者可能没有这么快忘记加杠杆的苦果。
不少信托公司开始公开“叫卖”二级市场信托配资业务,信托加杠杆呈现弱复苏迹象。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尽管股市呈现回暖迹象,但是二级市场融资融券业务仍然不活跃,高净值客户入场信心仍然不够,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业务增长仍然较为缓慢。
“二级市场信托配资阳光化,优先级劣后比2:1,一年期优先级资金成本6.2%,通过信托计划直接落地,简捷方便,5个工作日就放款,信托通道费、托管费还有优惠。”不少信托公司人士大力进行信托配资业务推销,但是,不过,在一些信托公司看来,信托加杠杆配资呈现的仍然是较弱的迹象。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二级市场占主体的融资融券业务仍然不活跃,高净值客户入场信心不够,信托配资加杠杆大幅增长仍然需要等待。
“市场气氛上来说,肯定比去年年底好一些,比如某信托公司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去年年底全部停了,今年3月以来开展了几单,但这相比于去年同期来说,这种复苏根本不算什么,不是一个量级的,你以为有这么快马上复苏吗,根本没有这么快的。”上述信托公司高管表示,“我们会看客户需求再进行推广,劣后级客户的门槛至少都在一千万元以上,比行业的平均门槛要高一些,预警线和平仓线根据各个信托公司风控条件也会不同,没法一概而论。”“不过,在监管层面,由于此前监管层没有明确配资杠杆比例,大家也不敢公开推广业务,现在银监会明确了杠杆比例,等于是二级市场信托配资被认可了,大家可以放心进行推销业务。”华东一家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表示。
银行重启股市配资
目前,部分股份制银行近期重启面向高端客户的“一对一”结构化产品,客户需要提供的劣后资金起点至少为2500万元,杠杆比例最高1:3。
银行结构化产品也曾随着全面清理配资而被暂停。但由于满足了可穿透等合规要求,银行也全面提高了该类产品的门槛,近期才得以重启。在全面清理场外配资之前,银行的单一结构化产品杠杆比例一般在1:4以上,劣后资金的起点也相对更低,一般1000万元以上即可成立结构化产品。
从利率上来讲,银行结构化产品相比券商融资融券略微占优。银行根据投资者的资金规模、杠杆比例和使用资金的期限设定融资利率,目前通行的融资年利率从6.2%到6.7%不等。但由于结构化产品需要借用信托、券商资管或者期货资管的通道,通道费每年需要支付资金规模的1.5%左右。投资者使用银行结构化产品每年需要支付的成本也在8%左右,而券商融资融券的年利率一般为8.35%,两者相差不是很大。
尽管银行已经打开了“一对一”面向高端客户的配资通道,但响应者却寥寥。深圳某券商的旗舰营业部总经理表示,市场依然缺少赚钱效应,咨询该类产品的人很多,但真正成交的仅有一两单,投资者依然处于观望状态。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去年的股市的巨大波动给我们的教训就是,政策一定不能跟着人们的意识走,监管层保持清醒的头脑很重要。“金融本身当然要有杠杆,但是杠杆要有限度,如果突破限度,杠杆就是灾难,杠杆有多大,毁灭性就有多大。至于股市配资,我认为还是应该多关注场内能实现完备监管的两融业务。”
经济学家宋清辉提到,尽管有了去年股市暴涨暴跌的教训,但一个健康有效的资本市场,离不开杠杆资金的合理使用。
但这种工具是好是坏难以定论,就看使用这个工具的人去如何操作。时至今日,不论是“加杠杆”还是“去杠杆”,市场还是需要正视杠杆的客观存在,比如融资融券本身也是一种杠杆。只不过,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必须加强对杠杆的监管,允许合规的杠杆存在与发展,而对不合规的杠杆则要坚决予以取缔。说到底,加减杠杆只是问题的表征。工具本身并无对错,背后的关键点,其实依然还是汇聚到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