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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6月起,琼州海峡全面实行船舶报告制度,凡进入琼州海峡VTS管理水域的所有船舶,必须遵守《琼州海峡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的规定,接受海事部门的水上交通管理,并可得到及时的助航服务。 船舶在进入海峡东口或西口报告线,驶离海口港、海口新港、新海港、马村港、海安港、铺前港和三墩港抵达航道1号浮标,在驶离锚地和港口水域抵达海口或海安报告线时,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