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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当前我国各地开展区域卫生规划评价的过程中,在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模式、评价标准等方面存在的多种可能性及其对评价效果的影响.提出在区域卫生规划评价工作中的操作性建议.在评价主体上,应尽可能选择外部评价者为主、内部评价者为辅的方式;在评价内容上,地方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适宜进行经常性的方案评价和执行评价,政策效果评价宜由学术团体等外部评价者协助开展;从可操作性角度,地方政府适宜以目标确定的模式来开展常规和定期的评价工作.最后,作者还讨论了区域卫生规划评价工作中合理目标、规划目标、指标现值三者之间存在差距时,各种情况所蕴涵的现实意义和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