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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莆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莆政土[2008]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莆田市农用地32.8713公顷(其中耕地25.29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村水田6.5649公顷、旱地12.0749公顷、园地1.9240公顷、其他农用地0.5575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4.8019公顷、未利用土地9.8146公顷,居委会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