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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态林业经济补偿制度在我国已经有较长时间的发展历史。在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已经逐步实现对完善补偿机制的科学构建,这对生态林区经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有重要作用。在此种趋势与背景之下,我国森林工程经济项目开发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要求补偿机制必须充分结合经济建设内容进行科学的创新与变革。在不断拓展补偿渠道以及分类补偿措施的基础上,实现对生态林区资源的最大限度利用,保障其科学性与合理性不会受到破坏。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机制;补偿措施
生态林以及公益林建设是森林资源建设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与方向,这不仅可实现对森林木材资源可持续供应目标的满足,还可通过各种手段实现对森林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在利用管理制度补偿机制、经济补偿机制以及分级管理的基础之上,促使林业经济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升。森林工程管理的提升必须依靠补偿机制的使用,森林管理者具备足够的权利之后才能有效管理林业资源,与资金、技术以及人才之间也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一、生态林业经济补偿机制的应用必要性
通过林业生态经济补偿工作的深入,极大的激发了广大群众,尤其国营林场职工建设和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生态公益保护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社会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得到社会普遍承认,各级政府对公益林建设的重视程度也有了明显提高,有效地调动了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保护森林的积极性。
二是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有效遏制了各种破坏生态公益林现象的发生,促使了有关部门着手制定征占用公益林地的规定和公益林经营规程。
三是改善了公益林管理手段,盗伐、毁林等案件大幅度下降,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得到加强,森林资源监测水平不断提高,林区道路得到有效维护,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生态公益林建设。
二、生态林经济补偿机制的改善途径
1.创新建设经济补偿渠道
(1)加强政府的资金支持
投资大以及经济效益提高慢是森林工程的明显特征。因此,很多企业以及个人管理都会受到资金的制约而出现管理不善的问题。机械以及设备应用是森林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些内容都需要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撑。资金紧缺对管理人才的招聘有一定影响,为在真正意义上促使生态林区经济补偿使用得以增加,需要利用政府部门的补偿基金制度。同时在地方政府补贴不断强化的基础上,提升自身的经济补偿能力,也可借助政府部门的担保在银行进行贷款,开展森林工程建设。
(2)通过生态林区受益单位来补偿资金
通过对生态领取建设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自然资源较为丰富是森林环境所占据的明显优势。所以在开发过程当中需要建立不同的部门,其中主要涉及到矿产资源、水电利用、旅游管理以及生态保护的内容。这些受益部门应该通过生态林区补偿基金制度实现对资金的合理使用。注意也要针对宣传力度进行不断的强化。例如,企业可通过森林旅游项目的冠名形式提升自身影响力,同时也可实现对相关费用的进一步获取。企业也可借助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宣传生态营林的意义与价值。
2.增强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
(1)利用科学技术增强经济补偿
生态公益林,它的主要效益是生态效益,同时也存在着经济和社会效益。我们在不降低生态效益的同时,充分的利用科学技术,发挥其内在的可用的其它效益,增加经济收入,实行自身的补偿。积极利用生态公益林建立科学考察基地、名胜风景定位观测站、试验研究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种质采集、物种与遗传基因保存基地和生态旅游景区等来增加收入实现自身的经济补偿。
(2)合理利用林下发展养殖业、种植业
除特殊保护林区区域外,对一般生态公益林中的果园、花园、药园等,允许按照各自的经营要求进行正常的栽种、培育、管护、组织合理的采收、加工、出售。在一般生态公益林中发展林下利用,套种一些耐荫的药用植物、绿化苗木,选择水肥条件好,交通方便的生态公益林地进行林下养殖,如养鸡、养羊、养鹿等,增加林农收入。
3.积极探索分级管理、分类补偿政策
在现有补偿政策下,生态公益林统一标准补偿,这显然不合理。建议把生态公益林区域划分为三个保护等级,纳入一级保护的为:自然保护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以及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的生态公益林。纳入二级保护的为:国防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科学试验林;大江、大河源头及两岸,大江、大河一級支流源头及两岸,确定各级补偿标准,充分体现重点保护、重点补偿原则,确保补偿基金的有效使用。
4.制定合理的公益林采伐利用政策
在现有补偿标准下,如果对重点公益林实行全面禁伐,国营林场、村集体和林农个人的经济利益必然会受到侵害。因此,建议根据生态公益林保护级别制定合理的公益林采伐政策;对纳入一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纳入二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在确保林下植被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允许林木经营者通过采伐针叶树获取部分经济补偿;纳入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在保护的前提下,允许适当间伐利用,减少林木经营者的利益损失。
5.探索分步实施公益林国家赎买机制
对于山区来说,森林是集体或个人的主要经济来源,由于现行补偿标准过低,部分重要生态区位的人工林,根据自愿原则,还有部分集体或个人的人工林未纳入重点公益林进行管理,加大了重点公益林的管护难度。因此建议,国家集中一定的补偿基金对这部分人工林进行赎买,或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因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而受到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通过建立国有生态公益型林场,将现有国有林场商品林与村集体或个人的人工林等价置换,作为国有生态公益林,纳入国有生态公益型林场统一保护管理。
结语:
在制定林业生态经济补偿机制的过程当中,必须充分融合现有的林业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然后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保障所制定出的机制符合国情。资金筹集以及补偿资金落实都是经济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这些工作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注意也要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实现对生态效益的保障。在开发区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自身补偿的目标。这对我国林业生态经济的保障有积极意义,进而达成生态林业健康发展的总目标。
参考文献:
[1]丁玲玲,杨明远.生态林业经济补偿机制的分析[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7(26):46-46.
[2]王春杰,张巧生.提高林业生态经济效益途径的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14(2):179-179.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机制;补偿措施
生态林以及公益林建设是森林资源建设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与方向,这不仅可实现对森林木材资源可持续供应目标的满足,还可通过各种手段实现对森林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在利用管理制度补偿机制、经济补偿机制以及分级管理的基础之上,促使林业经济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升。森林工程管理的提升必须依靠补偿机制的使用,森林管理者具备足够的权利之后才能有效管理林业资源,与资金、技术以及人才之间也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一、生态林业经济补偿机制的应用必要性
通过林业生态经济补偿工作的深入,极大的激发了广大群众,尤其国营林场职工建设和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生态公益保护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社会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得到社会普遍承认,各级政府对公益林建设的重视程度也有了明显提高,有效地调动了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保护森林的积极性。
二是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有效遏制了各种破坏生态公益林现象的发生,促使了有关部门着手制定征占用公益林地的规定和公益林经营规程。
三是改善了公益林管理手段,盗伐、毁林等案件大幅度下降,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得到加强,森林资源监测水平不断提高,林区道路得到有效维护,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生态公益林建设。
二、生态林经济补偿机制的改善途径
1.创新建设经济补偿渠道
(1)加强政府的资金支持
投资大以及经济效益提高慢是森林工程的明显特征。因此,很多企业以及个人管理都会受到资金的制约而出现管理不善的问题。机械以及设备应用是森林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些内容都需要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撑。资金紧缺对管理人才的招聘有一定影响,为在真正意义上促使生态林区经济补偿使用得以增加,需要利用政府部门的补偿基金制度。同时在地方政府补贴不断强化的基础上,提升自身的经济补偿能力,也可借助政府部门的担保在银行进行贷款,开展森林工程建设。
(2)通过生态林区受益单位来补偿资金
通过对生态领取建设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自然资源较为丰富是森林环境所占据的明显优势。所以在开发过程当中需要建立不同的部门,其中主要涉及到矿产资源、水电利用、旅游管理以及生态保护的内容。这些受益部门应该通过生态林区补偿基金制度实现对资金的合理使用。注意也要针对宣传力度进行不断的强化。例如,企业可通过森林旅游项目的冠名形式提升自身影响力,同时也可实现对相关费用的进一步获取。企业也可借助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宣传生态营林的意义与价值。
2.增强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
(1)利用科学技术增强经济补偿
生态公益林,它的主要效益是生态效益,同时也存在着经济和社会效益。我们在不降低生态效益的同时,充分的利用科学技术,发挥其内在的可用的其它效益,增加经济收入,实行自身的补偿。积极利用生态公益林建立科学考察基地、名胜风景定位观测站、试验研究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种质采集、物种与遗传基因保存基地和生态旅游景区等来增加收入实现自身的经济补偿。
(2)合理利用林下发展养殖业、种植业
除特殊保护林区区域外,对一般生态公益林中的果园、花园、药园等,允许按照各自的经营要求进行正常的栽种、培育、管护、组织合理的采收、加工、出售。在一般生态公益林中发展林下利用,套种一些耐荫的药用植物、绿化苗木,选择水肥条件好,交通方便的生态公益林地进行林下养殖,如养鸡、养羊、养鹿等,增加林农收入。
3.积极探索分级管理、分类补偿政策
在现有补偿政策下,生态公益林统一标准补偿,这显然不合理。建议把生态公益林区域划分为三个保护等级,纳入一级保护的为:自然保护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以及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的生态公益林。纳入二级保护的为:国防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科学试验林;大江、大河源头及两岸,大江、大河一級支流源头及两岸,确定各级补偿标准,充分体现重点保护、重点补偿原则,确保补偿基金的有效使用。
4.制定合理的公益林采伐利用政策
在现有补偿标准下,如果对重点公益林实行全面禁伐,国营林场、村集体和林农个人的经济利益必然会受到侵害。因此,建议根据生态公益林保护级别制定合理的公益林采伐政策;对纳入一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纳入二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在确保林下植被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允许林木经营者通过采伐针叶树获取部分经济补偿;纳入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在保护的前提下,允许适当间伐利用,减少林木经营者的利益损失。
5.探索分步实施公益林国家赎买机制
对于山区来说,森林是集体或个人的主要经济来源,由于现行补偿标准过低,部分重要生态区位的人工林,根据自愿原则,还有部分集体或个人的人工林未纳入重点公益林进行管理,加大了重点公益林的管护难度。因此建议,国家集中一定的补偿基金对这部分人工林进行赎买,或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因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而受到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通过建立国有生态公益型林场,将现有国有林场商品林与村集体或个人的人工林等价置换,作为国有生态公益林,纳入国有生态公益型林场统一保护管理。
结语:
在制定林业生态经济补偿机制的过程当中,必须充分融合现有的林业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然后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保障所制定出的机制符合国情。资金筹集以及补偿资金落实都是经济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这些工作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注意也要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实现对生态效益的保障。在开发区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自身补偿的目标。这对我国林业生态经济的保障有积极意义,进而达成生态林业健康发展的总目标。
参考文献:
[1]丁玲玲,杨明远.生态林业经济补偿机制的分析[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7(26):46-46.
[2]王春杰,张巧生.提高林业生态经济效益途径的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14(2):17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