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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公共卫生危机是我国面临较多的危机之一,但是目前我国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仍然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政府应该本着为社会大众服务的态度严肃认识和处理这一问题,本文从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自身存在的问题、政府在构建卫生应急体系时遇到的阻力、以及在构建公共卫生体系时政府应该如何作为三个角度来论述我国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构建,探讨我国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完善与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政府 构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逐渐转变,我国政府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突发性公共危机,其中最重要的,同时对社会大众影响较大的是公共卫生事件危机,政府如何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使公众受到的侵害降到最低限度,就成为考察政府执政能力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因此,构建一个合理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是政府树立“执政为民”形象、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依据。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系统的问题。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构建首先要考虑到体系自身存在的缺陷与问题,只有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才能够为进一步完善体系提供良好基础。以非典事件为界,对于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前以及发生时我国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来看,存在较多缺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府预警防范机制不健全。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首要环节是预警和防范。好的预警和防范机制可以避免危机的发生,或者是将危机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避免大规模的扩散传播,从而使事件尽可能地不上升为“公共”事件。据报道,2002年11月,首例非典病例出现在广东,当时的省政府并未给予极大地关注,只是简单的认为这只是一般的病例,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地措施抑制或者是向上级政府报告此即将导致非典疫情严重爆发的病例,省政府的盲目态度以及对新生病例的轻视,导致了非典病例的急剧增多。一直到2003年4月初,中央政府才给予极大关注,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时,研究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2)信息公开披露机制不完善。政府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的不完善,将导致政府的一些决策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被公民所了解,容易使公民产生麻痹或恐慌心理。非典爆发初期,政府主观臆断,断定此病情不足为患,政府的不重视导致其他部门及大众传媒等社会机构的不重视,导致缺乏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非典的进一步传播,这是政府在面对公共卫生危机时,存在的一大不足——缺乏健全的预警防范机制。非典事件爆发初期,我们并没能感受到非典能对我们人类造成了多严重的危害,因为据媒体报导,只是一小部分人因治疗无效死亡,然而直到后期才发现,其实不仅是从人员伤亡角度,还是从非典对我国的经济冲击角度来看,非典对中国的影响是巨大的,这就明显地反映了一个问题:在公共卫生事件爆发时,政府控制下的媒体刻意隐藏某些事实,包括因感染非典而死亡的人数等等,媒体都没能及时公开,导致了社会大众不能准确地了解非典以及非典的相关预防知识,这样他们在采取措施预防非典时就产生盲目性,如错误地疯狂抢购板蓝根等对预防非典并不起真正作用的物品,大众的疯狂抢购破坏了社会秩序,严重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不法分子也借此“良机”囤积与预防非典相关的物品,大发横财,严重威胁到了公众的利益,同时,缺乏信息公开机制,未能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沟通和监督,在应对SARS初期,正是由于信息不透明以及危机管理措施失当,导致SARS危机迅速扩散蔓延。信息的未能及时公开,没能发挥媒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使得社会上人心惶惶,这是政府在构建公共卫生体系时存在的另一大阻力——信息没能及时公开;
(3)应急处理协调机制不完善。政府各部门面对公共卫生危机时,应急步调不一致,使得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应急效率低下,不利于突发事件的高效解决。
(4)财政保障不充分。政府用于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的投入不足。据世卫组织报告,2002年我国的公共卫生支出在191个成员国及地区中,仅排在第96位。这一数字充分表明了我国财政用于卫生事业支出比例很小,经费的不足,阻碍了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以及人才的培养。
(5)法制不健全。中国宪法有危机事态处理的规定,但缺乏全局性的国家安全法和紧急事态法,造成全国性危机管理缺乏专门性法制保障。法制的不健全与不完善,导致各地各部门应急处理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一旦出现应急失误,难以将责任归咎到确定的责任人。
(6)创新城市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不完善。我国的公共卫生水平明显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此情况下,我国很少与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这样就不能及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经验教训,吸收其先进技术和成果,用于改善我国卫生医疗现状,提高我国的卫生医疗水平。
再次,非典的迅速蔓延也与交通的便利、政府较差的隔离机制有密切关系,隔离机制的缺失,使得人们在非典泛滥的情况下,特别是有人被诊断为非典病例时,病人没能得到及时的隔离,同时通过便利的交通,他们可以随时到任何地方,这样一来,非典的传播速度加快,非典的控制与防治就更加困难,这也就是公共卫生危机体系构建的第三个阻力——政府隔离机制差。
既然政府在构建公共卫生体系时存在以上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从解决问题主体方面出发,提出如下建议:
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者,应该做到以下要求:第一,政府应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时刻关注疫情发展动向,以保持民心和社会稳定。第二,政府应该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做到危机未发生时的防范、危机发生时的控制和危机发生后的恢复。第三,政府应该成立全国统一的专门应对公共危机的部门,加强各部门的合作,避免危机发生时相互推诿。第四,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危机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第五,政府应增加科教文卫投入,改善医疗设备,完善医疗制度,大力培养高水平的医护人员,提高我国的医疗卫生水平。第六,政府应该加强同国际卫生组织的联系,并关注其他国家的应对情况,并借鉴相关的经验以为本国的危机的解除服务。第七,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所谓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指由特定社会组织或个人的代言人通过规范化的方式经由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并与之交流有关新闻性信息的新闻发布制度或传播活动。”通过建立有效、畅通、权威和快捷的新闻传播和沟通渠道,有助于堵塞以讹传讹的小道消息,为公众敞开宽敞的信息来源渠道。
关键词 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政府 构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逐渐转变,我国政府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突发性公共危机,其中最重要的,同时对社会大众影响较大的是公共卫生事件危机,政府如何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使公众受到的侵害降到最低限度,就成为考察政府执政能力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因此,构建一个合理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是政府树立“执政为民”形象、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依据。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系统的问题。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构建首先要考虑到体系自身存在的缺陷与问题,只有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才能够为进一步完善体系提供良好基础。以非典事件为界,对于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前以及发生时我国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来看,存在较多缺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府预警防范机制不健全。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首要环节是预警和防范。好的预警和防范机制可以避免危机的发生,或者是将危机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避免大规模的扩散传播,从而使事件尽可能地不上升为“公共”事件。据报道,2002年11月,首例非典病例出现在广东,当时的省政府并未给予极大地关注,只是简单的认为这只是一般的病例,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地措施抑制或者是向上级政府报告此即将导致非典疫情严重爆发的病例,省政府的盲目态度以及对新生病例的轻视,导致了非典病例的急剧增多。一直到2003年4月初,中央政府才给予极大关注,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时,研究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2)信息公开披露机制不完善。政府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的不完善,将导致政府的一些决策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被公民所了解,容易使公民产生麻痹或恐慌心理。非典爆发初期,政府主观臆断,断定此病情不足为患,政府的不重视导致其他部门及大众传媒等社会机构的不重视,导致缺乏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非典的进一步传播,这是政府在面对公共卫生危机时,存在的一大不足——缺乏健全的预警防范机制。非典事件爆发初期,我们并没能感受到非典能对我们人类造成了多严重的危害,因为据媒体报导,只是一小部分人因治疗无效死亡,然而直到后期才发现,其实不仅是从人员伤亡角度,还是从非典对我国的经济冲击角度来看,非典对中国的影响是巨大的,这就明显地反映了一个问题:在公共卫生事件爆发时,政府控制下的媒体刻意隐藏某些事实,包括因感染非典而死亡的人数等等,媒体都没能及时公开,导致了社会大众不能准确地了解非典以及非典的相关预防知识,这样他们在采取措施预防非典时就产生盲目性,如错误地疯狂抢购板蓝根等对预防非典并不起真正作用的物品,大众的疯狂抢购破坏了社会秩序,严重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不法分子也借此“良机”囤积与预防非典相关的物品,大发横财,严重威胁到了公众的利益,同时,缺乏信息公开机制,未能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沟通和监督,在应对SARS初期,正是由于信息不透明以及危机管理措施失当,导致SARS危机迅速扩散蔓延。信息的未能及时公开,没能发挥媒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使得社会上人心惶惶,这是政府在构建公共卫生体系时存在的另一大阻力——信息没能及时公开;
(3)应急处理协调机制不完善。政府各部门面对公共卫生危机时,应急步调不一致,使得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应急效率低下,不利于突发事件的高效解决。
(4)财政保障不充分。政府用于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的投入不足。据世卫组织报告,2002年我国的公共卫生支出在191个成员国及地区中,仅排在第96位。这一数字充分表明了我国财政用于卫生事业支出比例很小,经费的不足,阻碍了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以及人才的培养。
(5)法制不健全。中国宪法有危机事态处理的规定,但缺乏全局性的国家安全法和紧急事态法,造成全国性危机管理缺乏专门性法制保障。法制的不健全与不完善,导致各地各部门应急处理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一旦出现应急失误,难以将责任归咎到确定的责任人。
(6)创新城市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不完善。我国的公共卫生水平明显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此情况下,我国很少与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这样就不能及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经验教训,吸收其先进技术和成果,用于改善我国卫生医疗现状,提高我国的卫生医疗水平。
再次,非典的迅速蔓延也与交通的便利、政府较差的隔离机制有密切关系,隔离机制的缺失,使得人们在非典泛滥的情况下,特别是有人被诊断为非典病例时,病人没能得到及时的隔离,同时通过便利的交通,他们可以随时到任何地方,这样一来,非典的传播速度加快,非典的控制与防治就更加困难,这也就是公共卫生危机体系构建的第三个阻力——政府隔离机制差。
既然政府在构建公共卫生体系时存在以上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从解决问题主体方面出发,提出如下建议:
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者,应该做到以下要求:第一,政府应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时刻关注疫情发展动向,以保持民心和社会稳定。第二,政府应该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做到危机未发生时的防范、危机发生时的控制和危机发生后的恢复。第三,政府应该成立全国统一的专门应对公共危机的部门,加强各部门的合作,避免危机发生时相互推诿。第四,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危机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第五,政府应增加科教文卫投入,改善医疗设备,完善医疗制度,大力培养高水平的医护人员,提高我国的医疗卫生水平。第六,政府应该加强同国际卫生组织的联系,并关注其他国家的应对情况,并借鉴相关的经验以为本国的危机的解除服务。第七,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所谓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指由特定社会组织或个人的代言人通过规范化的方式经由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并与之交流有关新闻性信息的新闻发布制度或传播活动。”通过建立有效、畅通、权威和快捷的新闻传播和沟通渠道,有助于堵塞以讹传讹的小道消息,为公众敞开宽敞的信息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