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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7日,《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再审表决通过,2011年8月12日,经提交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布实施。哈尔滨成为国内首个立法规定包括办公场所在内的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城市。这对中国地方立法防止“二手烟”危害具有极其重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