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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难给出明确的定义,但当谈到“古典音乐”这个词的时候,爱乐者们还是知道其所指为何。然而,世上就怕“认真”二字,有时稍做深究,特别是当我们回忆那些听赏名单中的作品时,却发现在有的情况下,“古典”这两个字并不那么准确可靠。就像当年,在上海音乐学院听赵晓生教授在弹过一段巴赫后停下来侧身对一屋子同学说的一样:在西方音乐里,巴赫的作品算是比较早的,但也差不多就是我们“清朝雍正、乾隆时期”的东西。是啊,大部分我们所熟悉的所谓“古典音乐”,距今不过三四百年的历史,似乎不太“古老”。而所谓“中世纪”、“文艺复兴”的作品,大家真正能经常听到的又有多少?
既然没有那么“古”,那“古典音乐”又该怎么解释呢?英文里,“古典音乐”对应的单词是classical music。随便翻开一本英文字典都能看到,classical这个词的主要含义应该“经典”,而非“古典”。事实上,在一些权威的英文音乐辞书中甚至都很难找到classical music这个词条目的释义。或许如果将classical music翻译成“经典音乐”,才是更合适、也最符合它本来面目的解释。
“古”典与“经”典,虽是一字之差,可背后暗含的文化潜台词却极其丰富。
正如人们经常讨论的那样,古典音乐似乎分狭义和广义。宽泛地讲,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是西方音乐就都等于“古典音乐”。照这个逻辑,我们就不得不多提几个问题。譬如,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一首放羊人的民谣,是否算是古典音乐?或许你正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表示怀疑,可在你迟疑的时刻,我还想追问,挪威作曲家格里格的钢琴作品《挪威民间生活素描》,又能不能算作是古典音乐?要知道,这里面用到的,恰恰大部分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民歌。
除了上面的问题,可能还有一些问题更“典型”。譬如,阿尔卑斯山上农民们哼唱的山歌,算不算得上是古典音乐?如果你同样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信心,我可以告诉你,在贝多芬的《F大调钢琴变奏曲》(op.64)中前后出现的六个变奏,所用的主题都是“阿尔卑斯山歌”,是的,连贝多芬自己都承认,这首作品的主题就是“一首瑞士歌曲”。还有巴赫康塔塔中的德国民谣、柴科夫斯基交响乐中隐藏着的一首首让人断肠的俄罗斯小调……上述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如果您觉得刚才的一连串问题,针对的都是“古典音乐”广义的解释,那么可以更明确地告诉你,在最初的时候,“古典”这个词,是和“浪漫”相对的一个概念,因为在那时的一些人看来,浪漫显然太随意、甚至丑陋与不可理解。因而在早期,狭义的古典音乐也曾指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作品——说得更确切一点,就是海顿、贝多芬、莫扎特三位的创作。照这个解释,勃拉姆斯、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更别提德彪西、马勒、肖邦、李斯特,还有斯特拉文斯基、勋伯格那些西方音乐浪漫主义、印象主义、民族乐派乃至现代乐派的音乐巨匠的作品,似乎都和“古典”两个字的关系显得模糊而不确切了。
说到底,classical music意指的是经典音乐,这个“经典”,从那些西方音乐作曲家们创作的经典性(广义),到维也纳古典乐派三位大师对整个西方音乐创作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狭义),都是符合classical music本义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是“经典”?与之对应的“非经典”又指向何处?
曾经一度,西方人眼光中那些散落在欧洲民间的山村小调似乎难登大雅之堂,更不用说除了欧洲之外的其他地方的乡谣俚曲了。在此背景下,伴随着西方文化在殖民主义浪潮促动下更加热血沸腾,出于欧洲白人一贯的自尊与骄傲,那块占世界面积极小的欧洲土地上的区区几百年间的音乐,被赋予了classical music的命名。
我只能猜测,当时的欧洲人似乎大多不太懂东方的戏曲与古琴,也应该不太“看得起”非洲部落中令人眼花缭乱的鼓点节奏。“不懂”、“看不起”,也就更谈不上“了解”吧。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文化的误会,但这个误会流传至今却早已变得那么自然与美丽,以至其潜藏的某种“一元论”、“中心主义”的思想都显得那么隐蔽而不易察觉,最终变得习以为常甚而“约定俗成”。虽然说,俱往矣可以不再追究,但若让这种“误会”继续沿用却也不大合适。好在如今的我们,已经慢慢认识到这个问题,否则,应该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习惯将“高雅音乐”当做口头禅一样挂在嘴边。要知道,我们现在费劲保护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有多少能归入这个“高雅”之列呢?
既然没有那么“古”,那“古典音乐”又该怎么解释呢?英文里,“古典音乐”对应的单词是classical music。随便翻开一本英文字典都能看到,classical这个词的主要含义应该“经典”,而非“古典”。事实上,在一些权威的英文音乐辞书中甚至都很难找到classical music这个词条目的释义。或许如果将classical music翻译成“经典音乐”,才是更合适、也最符合它本来面目的解释。
“古”典与“经”典,虽是一字之差,可背后暗含的文化潜台词却极其丰富。
正如人们经常讨论的那样,古典音乐似乎分狭义和广义。宽泛地讲,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是西方音乐就都等于“古典音乐”。照这个逻辑,我们就不得不多提几个问题。譬如,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一首放羊人的民谣,是否算是古典音乐?或许你正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表示怀疑,可在你迟疑的时刻,我还想追问,挪威作曲家格里格的钢琴作品《挪威民间生活素描》,又能不能算作是古典音乐?要知道,这里面用到的,恰恰大部分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民歌。
除了上面的问题,可能还有一些问题更“典型”。譬如,阿尔卑斯山上农民们哼唱的山歌,算不算得上是古典音乐?如果你同样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信心,我可以告诉你,在贝多芬的《F大调钢琴变奏曲》(op.64)中前后出现的六个变奏,所用的主题都是“阿尔卑斯山歌”,是的,连贝多芬自己都承认,这首作品的主题就是“一首瑞士歌曲”。还有巴赫康塔塔中的德国民谣、柴科夫斯基交响乐中隐藏着的一首首让人断肠的俄罗斯小调……上述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如果您觉得刚才的一连串问题,针对的都是“古典音乐”广义的解释,那么可以更明确地告诉你,在最初的时候,“古典”这个词,是和“浪漫”相对的一个概念,因为在那时的一些人看来,浪漫显然太随意、甚至丑陋与不可理解。因而在早期,狭义的古典音乐也曾指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作品——说得更确切一点,就是海顿、贝多芬、莫扎特三位的创作。照这个解释,勃拉姆斯、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更别提德彪西、马勒、肖邦、李斯特,还有斯特拉文斯基、勋伯格那些西方音乐浪漫主义、印象主义、民族乐派乃至现代乐派的音乐巨匠的作品,似乎都和“古典”两个字的关系显得模糊而不确切了。
说到底,classical music意指的是经典音乐,这个“经典”,从那些西方音乐作曲家们创作的经典性(广义),到维也纳古典乐派三位大师对整个西方音乐创作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狭义),都是符合classical music本义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是“经典”?与之对应的“非经典”又指向何处?
曾经一度,西方人眼光中那些散落在欧洲民间的山村小调似乎难登大雅之堂,更不用说除了欧洲之外的其他地方的乡谣俚曲了。在此背景下,伴随着西方文化在殖民主义浪潮促动下更加热血沸腾,出于欧洲白人一贯的自尊与骄傲,那块占世界面积极小的欧洲土地上的区区几百年间的音乐,被赋予了classical music的命名。
我只能猜测,当时的欧洲人似乎大多不太懂东方的戏曲与古琴,也应该不太“看得起”非洲部落中令人眼花缭乱的鼓点节奏。“不懂”、“看不起”,也就更谈不上“了解”吧。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文化的误会,但这个误会流传至今却早已变得那么自然与美丽,以至其潜藏的某种“一元论”、“中心主义”的思想都显得那么隐蔽而不易察觉,最终变得习以为常甚而“约定俗成”。虽然说,俱往矣可以不再追究,但若让这种“误会”继续沿用却也不大合适。好在如今的我们,已经慢慢认识到这个问题,否则,应该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习惯将“高雅音乐”当做口头禅一样挂在嘴边。要知道,我们现在费劲保护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有多少能归入这个“高雅”之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