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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来,公路经营事業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有关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要求也逐步提高。随着公路经营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式通常关系着整个公路经营企业的获利情况,因此,有必要针对相关内容进行研究。鉴于此,本文重点就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折旧计提方法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公路经营企业 固定资产 折旧计提
作为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固定资产通常具有极高的价值,通常在公路经营企业资产总额方面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有关固定资产的价值折旧也逐步成为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通常而言,我国固定资产价值损耗常以计提折旧方式来进行补偿,并将计提的折旧在成本或费用中进行分摊,但是,有关生产成本及费用会对整个企业的经营效益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这就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了定位,并重点对固定资产的各种折旧计提方法进行了比较,企业应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出发进行灵活选择,以便尽可能降低税负,为公路经营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对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位分析
随着我国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公路经营企业有关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应运而生。我国实施收费公路政策后已经出现了两大类型的收费公路,一是政府还贷公路,二是经营性公路。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知,经营性公路企业实行的是企业管理体制,其收费期限等相关价格管制均需遵循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经营性公路企业投资的回报率主要针对的是企业所有投资所形成的总资产,企业所得回报必须以收回投资成本作为前提及基础。公路经营企业的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如下两种表现形式,即有形的物理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以及诸如公路经营权等的无形资产。根据公路经营权相关的有偿转让管理规范可知,公路的经营权属于公路实物资产上的无形资产,对于收费公路而言,其在经营性公路中的权益所形成的资产即为公路的经营权,其也是公路经营企业的核心资产,其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不仅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还具有固定资产的特征,因此,公路经营企业既可将投资结果依据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处理,也可以无形资产为依据进行摊销处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多数均将公路经营权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处理。
二、有关公路经营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按照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可知,有关公路经营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互通立交、隧道、公路沿线设施、临时设施等组成的一项整体公路资产、土地使用权等;(2)安全设施方面,即标志、标线、护网、护栏、灯具、灯杆以及配电控制柜等等;(3)通讯设施方面,包括了紧急电话系统、业务电话系统、数据传输设备、指令电话系统以及电缆光缆外线路系统等等;(4)监控设施方面:即场外设备以及控制中心设备等等;(5)收费设施方面:主要包括了车道设备、中心设备以及收费站设备等等;(6)机械设备方面:即清扫车、水车、压路机、摊铺机以及路缘机等等;(7)车辆方面:包括拖车、巡逻车、工程抢险车以及生活用车等等;(8)房屋及建筑物方面:即服务区房屋、管理控制房屋、车库、收费站房屋、道班房以及油库等等;(9)其他方面:即打字机、复印机、录音设备、计算机以及摄像机等等。
三、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分析
对于公路经营企业而言,其经营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应以固定资产特点为依据进行相应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通常来说,对于公路及构筑物而言宜使用工作量法,也可使用平均年限法;而对于通讯、监控以及收费设施等更新速度相对较快,且无形损耗也相对较多的固定资产而言,可使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是年数总和法;对于车辆、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以及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而言,通常使用的是平均年限法,以下具体进行分析。
(一)公路及构筑物的折旧计提方法
作为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管理的核心,公路及构筑物可以说是企业经营的主要家当。因此,对其进行价值补偿及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
1.使用平均年限法时
关键在于如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其净残值进行确定。由于公路经营企业进行收费公路的经营是根据政府批准相关收费文件的规定收费年限来从事其收费经营活动的。因此,有关公路及构筑物的价值补偿只可以在其收费年限之内进行补偿,且要求在收费权期限届满或经营期限届满时,公路应处在一个良好的技术状态内,因而计提折旧使用年限只可以根据收费批文所规定的年限来进行计提折旧,而不是按照公路的使用年限或寿命来进行计提折旧。
2.采用工作量法时
必须对收费年限内的交通量进行准确预计,此时交通量应当以标准车交通量为准,标准车交通量指以小客车(一类车)为标准按通行全程折算的车流量。计算公路构筑物价值与预计总交通量的比值得出单位折旧额,再用年实际交通量与单位折旧额相乘得到年折旧额,预计总交通量按照专业机构预测的数据计算,实际交通量按照经营期实际标准车交通来计算。但由于预测交通量与实际交通量之间会出现差异,如果预测交通量高于实际,单位折旧额就会较预实际小,企业当期可能少计提折旧,如果不定期调整预测交通量,在经营期内公路经营权折旧无法完成计提;反之,如果预测交通量低于实际交通量,单位折旧额就会较预期高,企业当期可能会多计提折旧,在经营期内公路经营权会提前完成折旧计提。
目前,深高速、五洲交通、东莞控股等上市公司为了解决此问题,每隔3-5 年(视经济发展、路网变化情况及其影响而定),将委聘独立的专业交通顾问对交通量进行研究及预测,并根据调整后的预测总标准车交通量调整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单位折旧额,以确保累计折旧与经营期满后等于公路及构筑物的原值。 这一方法更符合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但这种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定期对交通量进行复核、重新评估不仅使上市公司评估咨询成本增加,交通量预测的结果也受交通顾问机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的影响,不符合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原则;此外,更重要的是,这种方法让上市公司存在利用折旧调节利润的“嫌疑”,因为在专业交通研究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不能确保的情况下,总标准车交通量的重新估价准确性更加重要。
由此可见,必须确保相关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于未来车流量预测数据的准确性及可靠性。首先,由于公路经营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逐步扩大的同时,有关OD调查及车流量预测报告的制作等等均需借助于专业性的中介机构来进行,但是此行业容易受到政府的行政性垄断,因此,为了发展此市场的中介服务业,政府应着重放在相关法律框架及制度结构的提供方面来,而非直接对经营业务进行控制方面;其次,为了发展此中介行业,必须建立起独立且自律的行业组织来对该行业的资格认证、标准及定价等相关问题进行自行处置,以便加强此服务业内的竞争性,并提高对境外进入者的开放程度。
(二)通讯、监控以及收费设施等的折旧计提方法
对于此类固定资产而言,采用加速折旧法与平均年限法时也存在着折旧选择方面的问题。由于公路经营企业在运营初期的收费额较运营的中、后期相对较少,且初期会享受国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例如二免三减半及15%税率等等,因此,其折旧计提应当前期少、后期多,在相同固定资产原值的情况下,较加速折旧法而言,平均年限法更符合上述的趋势,而较双倍余额递减法而言,加速折旧法中的年数总和数又更加符合上述趋势,因此,公路经营企业在选择时应当考虑到上述问题,并作出正确的选择。
(三) 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计提方法
对于公路收费年限不超过折旧年限,且涉及到企业服务区、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等折旧年限以及净残值的确定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投资者利益无损,折旧年限应当根据批复的收费年限进行确定,净残值也应当按0进行计算。
(四)车辆、办公用品及机械设备等的折旧计提方法
车辆、办公用品以及机械设备等不同于公路及构建物,它们不需要安装,且可以直接够买和自由处置,因此,它们的折旧计提方法可以根据其使用年限来决定。但是,在确定折旧计提方法时,应考虑到补偿配比、企业所得税等问题。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对公路经营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其折旧计提方法时,要结合该企业的财会原则和固定资产特征,才能找到最佳的资产管理和折旧计提方法。然而,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特征决定了工作量法是公路设施折旧计提的最适合方法。企业的发展和结构的变化会使折旧方法产生变化,因此,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自身財务、资产以及盈利的特点进行折旧计提。
参考文献
[1]王忠民.浅谈公路经营企业对公路及构筑物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J].交通财会,2010(08).
[2]金树颖.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探讨[J].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学报,2012(09).
[3]王忠郴,吴翰青.固定资产折旧中的模糊分析方法[J].南昌水专学报,2010(03).
(编辑:唐荣波)
【关键词】公路经营企业 固定资产 折旧计提
作为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固定资产通常具有极高的价值,通常在公路经营企业资产总额方面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有关固定资产的价值折旧也逐步成为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通常而言,我国固定资产价值损耗常以计提折旧方式来进行补偿,并将计提的折旧在成本或费用中进行分摊,但是,有关生产成本及费用会对整个企业的经营效益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这就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了定位,并重点对固定资产的各种折旧计提方法进行了比较,企业应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出发进行灵活选择,以便尽可能降低税负,为公路经营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对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位分析
随着我国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公路经营企业有关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应运而生。我国实施收费公路政策后已经出现了两大类型的收费公路,一是政府还贷公路,二是经营性公路。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知,经营性公路企业实行的是企业管理体制,其收费期限等相关价格管制均需遵循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经营性公路企业投资的回报率主要针对的是企业所有投资所形成的总资产,企业所得回报必须以收回投资成本作为前提及基础。公路经营企业的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如下两种表现形式,即有形的物理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以及诸如公路经营权等的无形资产。根据公路经营权相关的有偿转让管理规范可知,公路的经营权属于公路实物资产上的无形资产,对于收费公路而言,其在经营性公路中的权益所形成的资产即为公路的经营权,其也是公路经营企业的核心资产,其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不仅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还具有固定资产的特征,因此,公路经营企业既可将投资结果依据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处理,也可以无形资产为依据进行摊销处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多数均将公路经营权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处理。
二、有关公路经营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按照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可知,有关公路经营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互通立交、隧道、公路沿线设施、临时设施等组成的一项整体公路资产、土地使用权等;(2)安全设施方面,即标志、标线、护网、护栏、灯具、灯杆以及配电控制柜等等;(3)通讯设施方面,包括了紧急电话系统、业务电话系统、数据传输设备、指令电话系统以及电缆光缆外线路系统等等;(4)监控设施方面:即场外设备以及控制中心设备等等;(5)收费设施方面:主要包括了车道设备、中心设备以及收费站设备等等;(6)机械设备方面:即清扫车、水车、压路机、摊铺机以及路缘机等等;(7)车辆方面:包括拖车、巡逻车、工程抢险车以及生活用车等等;(8)房屋及建筑物方面:即服务区房屋、管理控制房屋、车库、收费站房屋、道班房以及油库等等;(9)其他方面:即打字机、复印机、录音设备、计算机以及摄像机等等。
三、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分析
对于公路经营企业而言,其经营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应以固定资产特点为依据进行相应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通常来说,对于公路及构筑物而言宜使用工作量法,也可使用平均年限法;而对于通讯、监控以及收费设施等更新速度相对较快,且无形损耗也相对较多的固定资产而言,可使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是年数总和法;对于车辆、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以及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而言,通常使用的是平均年限法,以下具体进行分析。
(一)公路及构筑物的折旧计提方法
作为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管理的核心,公路及构筑物可以说是企业经营的主要家当。因此,对其进行价值补偿及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
1.使用平均年限法时
关键在于如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其净残值进行确定。由于公路经营企业进行收费公路的经营是根据政府批准相关收费文件的规定收费年限来从事其收费经营活动的。因此,有关公路及构筑物的价值补偿只可以在其收费年限之内进行补偿,且要求在收费权期限届满或经营期限届满时,公路应处在一个良好的技术状态内,因而计提折旧使用年限只可以根据收费批文所规定的年限来进行计提折旧,而不是按照公路的使用年限或寿命来进行计提折旧。
2.采用工作量法时
必须对收费年限内的交通量进行准确预计,此时交通量应当以标准车交通量为准,标准车交通量指以小客车(一类车)为标准按通行全程折算的车流量。计算公路构筑物价值与预计总交通量的比值得出单位折旧额,再用年实际交通量与单位折旧额相乘得到年折旧额,预计总交通量按照专业机构预测的数据计算,实际交通量按照经营期实际标准车交通来计算。但由于预测交通量与实际交通量之间会出现差异,如果预测交通量高于实际,单位折旧额就会较预实际小,企业当期可能少计提折旧,如果不定期调整预测交通量,在经营期内公路经营权折旧无法完成计提;反之,如果预测交通量低于实际交通量,单位折旧额就会较预期高,企业当期可能会多计提折旧,在经营期内公路经营权会提前完成折旧计提。
目前,深高速、五洲交通、东莞控股等上市公司为了解决此问题,每隔3-5 年(视经济发展、路网变化情况及其影响而定),将委聘独立的专业交通顾问对交通量进行研究及预测,并根据调整后的预测总标准车交通量调整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单位折旧额,以确保累计折旧与经营期满后等于公路及构筑物的原值。 这一方法更符合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但这种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定期对交通量进行复核、重新评估不仅使上市公司评估咨询成本增加,交通量预测的结果也受交通顾问机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的影响,不符合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原则;此外,更重要的是,这种方法让上市公司存在利用折旧调节利润的“嫌疑”,因为在专业交通研究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不能确保的情况下,总标准车交通量的重新估价准确性更加重要。
由此可见,必须确保相关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于未来车流量预测数据的准确性及可靠性。首先,由于公路经营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逐步扩大的同时,有关OD调查及车流量预测报告的制作等等均需借助于专业性的中介机构来进行,但是此行业容易受到政府的行政性垄断,因此,为了发展此市场的中介服务业,政府应着重放在相关法律框架及制度结构的提供方面来,而非直接对经营业务进行控制方面;其次,为了发展此中介行业,必须建立起独立且自律的行业组织来对该行业的资格认证、标准及定价等相关问题进行自行处置,以便加强此服务业内的竞争性,并提高对境外进入者的开放程度。
(二)通讯、监控以及收费设施等的折旧计提方法
对于此类固定资产而言,采用加速折旧法与平均年限法时也存在着折旧选择方面的问题。由于公路经营企业在运营初期的收费额较运营的中、后期相对较少,且初期会享受国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例如二免三减半及15%税率等等,因此,其折旧计提应当前期少、后期多,在相同固定资产原值的情况下,较加速折旧法而言,平均年限法更符合上述的趋势,而较双倍余额递减法而言,加速折旧法中的年数总和数又更加符合上述趋势,因此,公路经营企业在选择时应当考虑到上述问题,并作出正确的选择。
(三) 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计提方法
对于公路收费年限不超过折旧年限,且涉及到企业服务区、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等折旧年限以及净残值的确定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投资者利益无损,折旧年限应当根据批复的收费年限进行确定,净残值也应当按0进行计算。
(四)车辆、办公用品及机械设备等的折旧计提方法
车辆、办公用品以及机械设备等不同于公路及构建物,它们不需要安装,且可以直接够买和自由处置,因此,它们的折旧计提方法可以根据其使用年限来决定。但是,在确定折旧计提方法时,应考虑到补偿配比、企业所得税等问题。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对公路经营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其折旧计提方法时,要结合该企业的财会原则和固定资产特征,才能找到最佳的资产管理和折旧计提方法。然而,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特征决定了工作量法是公路设施折旧计提的最适合方法。企业的发展和结构的变化会使折旧方法产生变化,因此,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自身財务、资产以及盈利的特点进行折旧计提。
参考文献
[1]王忠民.浅谈公路经营企业对公路及构筑物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J].交通财会,2010(08).
[2]金树颖.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探讨[J].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学报,2012(09).
[3]王忠郴,吴翰青.固定资产折旧中的模糊分析方法[J].南昌水专学报,2010(03).
(编辑:唐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