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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计长李金华曾提出“文明审计”的概念,并对其内涵作了六个方面的阐述:审计要依法按程序;遇事要先讲道理;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尊重别人;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对审计情况要如实反映,实事求是地处理;遵守审计纪律,言行举止文明。“文明审计”是新形势下对审计人员的更高要求,也是审计人员日常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审计人员“用审计别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用理解自己的理念来理解别人”。正确理解文明审计,并努力实践之,是我们每个审计人员都应该做到的。
一、审计要依法按程序
从普遍意义上讲,文明与法是直接相关的。法本身是文明的一种表现,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法对社会进步起着推动作用。正因为如此,温总理在对审计机关提出的十六字要求中,将“依照法律”放在了第一位,只有在“依照法律、符合程序”的前提下,才能够提高审计质量,做到文明审计。所以,要坚持文明审计,就必须从“法”上做文章。从特殊意义上讲,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依法实行审计监督。离开法,审计就失去了依据和遵循。因此,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最基本的特征。在审计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行政执法合法的前提是程序合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因此,合法、合规的审计流程是保障审计质量的基本前提,它贯穿于审计的各个阶段当中,包括在审计现场,对某个具体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的设计和实施必须合乎规则、审计取证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而有效降低审计风险、减少审计责任。
二、遇事要先讲道理
在审计的过程中体现文明,更要重视和强化质量意识,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掩盖事实真相,不扩大违纪事实,证据要扎实确凿,无懈可击。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流沟通时,审计人员要摆事实讲道理,以事服人,以理服人,使被审计单位在事实和道理面前心服口服。
一般情况下,审计和被审计单位因所处的地位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有所不同,对有关财经法规的了解和理解可能有时会有偏差,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员要更加耐心细致地讲解,使被审计单位正确认识和理解有关财经法规,并提高其遵守财经法规的自觉性。
三、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尊重别人
在审计过程的每个环节中,对于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发现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在交流的过程中,态度要诚恳,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方的不同意见,要认真倾听并做好记录,然后再逐项进行核实,对于正确的要积极采纳,对错误的要耐心解释反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摒弃“老爷”习气、“衙门”作风,自以为什么都懂,什么部行,而听不进去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在解释的过程中要有耐心,要注意方式方法。
四、不讲大话、粗话、过头话,伤害别人的感情
监督与被监督是互相依存的,是对立统一的,在审计的过程中看起来好象是对立的,但其最终目标、目的又是统一的,都是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效率和促进经济发展,审计与被审计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要坚持平等的原则,首先在人格上讲平等,其次是应把审计与被审计只看作是分工的不同,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工作也是平等的,只不过是各自按社会分工的不同履行不同的职责。因此,审计中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或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询问情况时,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气适中得体,不盛气凌人,不颐指气使,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不讲伤害他人感情的话,善于换位思考。因为同样的事情,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态度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五、对审计事实要如实反映,实事求是地处理
审计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一碗水端平”,不能亲疏有别,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客观如实反映,既不夸大,也不随意缩小。这里首先是要如实反映,只有如实反映才能体现文明、和谐和真实性,其次是在这个基础上如何处理处罚。
在審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处罚上,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辩证、客观地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又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到宽严适度,区别对待。如对现实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应采取灵活的方式处理,不死抠法律条款,既要考虑到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又要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既要尽量避免审计执法中的“人情化”,又要充分体现审计执法的“人性化”。
六、遵守审计纪律,言行举止文明
原审计长李金华在全国审计机关纪检监察会议上指出: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机关作为经济执法监督部门,更要做廉政的表率,只有做到廉洁自律才能真正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我们每个审计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耐得住清贫和寂寞,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淡薄名利,恪守审计职业道德。要按照《审计机关文明礼仪公约》的要求,重视审计人员的工作举止、表情、谈吐、待人接物等礼仪行为,促使审计人员在“敬人、自律、适度、真诚”的原则下进行人际交往。告别不文明的审计言行,努力做到和谐审计。
(作者单位:陕西省审计厅)
一、审计要依法按程序
从普遍意义上讲,文明与法是直接相关的。法本身是文明的一种表现,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法对社会进步起着推动作用。正因为如此,温总理在对审计机关提出的十六字要求中,将“依照法律”放在了第一位,只有在“依照法律、符合程序”的前提下,才能够提高审计质量,做到文明审计。所以,要坚持文明审计,就必须从“法”上做文章。从特殊意义上讲,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依法实行审计监督。离开法,审计就失去了依据和遵循。因此,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最基本的特征。在审计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行政执法合法的前提是程序合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因此,合法、合规的审计流程是保障审计质量的基本前提,它贯穿于审计的各个阶段当中,包括在审计现场,对某个具体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的设计和实施必须合乎规则、审计取证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而有效降低审计风险、减少审计责任。
二、遇事要先讲道理
在审计的过程中体现文明,更要重视和强化质量意识,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掩盖事实真相,不扩大违纪事实,证据要扎实确凿,无懈可击。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流沟通时,审计人员要摆事实讲道理,以事服人,以理服人,使被审计单位在事实和道理面前心服口服。
一般情况下,审计和被审计单位因所处的地位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有所不同,对有关财经法规的了解和理解可能有时会有偏差,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员要更加耐心细致地讲解,使被审计单位正确认识和理解有关财经法规,并提高其遵守财经法规的自觉性。
三、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尊重别人
在审计过程的每个环节中,对于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发现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在交流的过程中,态度要诚恳,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方的不同意见,要认真倾听并做好记录,然后再逐项进行核实,对于正确的要积极采纳,对错误的要耐心解释反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摒弃“老爷”习气、“衙门”作风,自以为什么都懂,什么部行,而听不进去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在解释的过程中要有耐心,要注意方式方法。
四、不讲大话、粗话、过头话,伤害别人的感情
监督与被监督是互相依存的,是对立统一的,在审计的过程中看起来好象是对立的,但其最终目标、目的又是统一的,都是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效率和促进经济发展,审计与被审计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要坚持平等的原则,首先在人格上讲平等,其次是应把审计与被审计只看作是分工的不同,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工作也是平等的,只不过是各自按社会分工的不同履行不同的职责。因此,审计中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或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询问情况时,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气适中得体,不盛气凌人,不颐指气使,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不讲伤害他人感情的话,善于换位思考。因为同样的事情,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态度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五、对审计事实要如实反映,实事求是地处理
审计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一碗水端平”,不能亲疏有别,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客观如实反映,既不夸大,也不随意缩小。这里首先是要如实反映,只有如实反映才能体现文明、和谐和真实性,其次是在这个基础上如何处理处罚。
在審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处罚上,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辩证、客观地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又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到宽严适度,区别对待。如对现实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应采取灵活的方式处理,不死抠法律条款,既要考虑到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又要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既要尽量避免审计执法中的“人情化”,又要充分体现审计执法的“人性化”。
六、遵守审计纪律,言行举止文明
原审计长李金华在全国审计机关纪检监察会议上指出: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机关作为经济执法监督部门,更要做廉政的表率,只有做到廉洁自律才能真正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我们每个审计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耐得住清贫和寂寞,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淡薄名利,恪守审计职业道德。要按照《审计机关文明礼仪公约》的要求,重视审计人员的工作举止、表情、谈吐、待人接物等礼仪行为,促使审计人员在“敬人、自律、适度、真诚”的原则下进行人际交往。告别不文明的审计言行,努力做到和谐审计。
(作者单位:陕西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