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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包拯与嫂子的故事不是空穴来风,只不过后人敬仰包拯的为人,张冠李戴,将儿媳崔氏抚养小儿子包绶的故事戴到了包拯和嫂子的头上。
当我听说包拯是父亲包令仪唯一的儿子时,着实惊了一回。包拯既然是独子,那他的嫂子是怎么一回事?待嫂若母的故事难道都是凭空杜撰的?
我不但听过京剧《赤桑镇》,也看过吉剧《包公赔情》,里面叙述的都是包拯自小由长嫂养大,对嫂子的恩情十分珍惜的故事。后因为侄子包勉为官不正,贪赃枉法,包公大义灭亲,铡了嫂娘的亲骨肉,从此让嫂子对包拯有了私愤。后来,知道真相的嫂子深明大义,前嫌尽释,不但原谅了包拯,还亲自为陈州放粮顺道回家的包拯饯行。
一周前,伴随着初夏的雨和风,又作了趟合肥之行。这次有幸腾出一天时间,尽情地游了一回包公祠。有历史系教授和正在读研的远房侄子做伴,再加上土生土长的合肥人老李做向导,着实让我过了把增长见识的瘾。
过去也来过几回包公祠,但大都是走马观花,只不过是看看周围的景色,赏赏包公的手迹,再读读两边的楹联而已。其他的,就没有留意过更深的内容。
但这一次,颇有点“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味道。当我听老李说包拯是父亲包令仪唯一的儿子时,着实惊了一回。包拯既然是独子,那他的嫂子是怎么一回事?待嫂若母的故事难道都是凭空杜撰的?
听了老李的解说,又游了包拯墓的附葬区,才知道真相。原来包拯与嫂子的故事不是空穴来风,只不过后人敬仰包拯的为人,张冠李戴,将儿媳崔氏抚养小儿子包绶的故事戴到了包拯和嫂子的头上。这种善意的安排,符合大众的心理。这就是包拯和嫂子故事的来源。
附葬区内,长子包 和长媳崔氏的墓志铭中有这样一段话:“(包拯)晚得幼子绶,其母出,节妇慈养之为己子……当姑夫人捐馆舍时,绶犹孩童,节妇迎师教导之,以至成人,为择取良妇。绶事节妇如母,复立族子永年,为祝史嗣。”
崔氏到包府两年,丈夫包 就暴病身亡,二十一岁的崔氏生下的遗腹子包文辅又五岁夭亡,失夫失子的崔氏从此就一心一意地伺候起了公婆。包拯在嘉 七年(1062)去世时,次子包绶才五岁,于是寡居多年的崔氏就担当起了抚养包绶的重任……
这一点,在包绶的墓志铭中也有相同的记载:“公有寡嫂崔氏,素以节义闻,公以母礼事之。”张教授说,宋史对这件事也有相关的记载。我回来翻了一下《宋史·包拯传》,里面确实有这样的说法:“拯曾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 死后,取媵子归。”
这次游览中,我发现不论是包拯的“宋枢密副使包孝肃公拯之墓”,还是长子包 长媳崔氏的“宋奉义郎潭州通判包公 节妇永嘉郡君崔氏之墓”,抑或是次子包绶次媳文氏的“宋朝奉郎潭州通判包公绶蓬莱县君文氏之墓”,以及长孙包永年“宋宣教郎知崇阳县事包公永年之墓”,他们都称“公”。或许正是这受人尊敬的“公”字,让崔氏抚养包绶之事栽到了长嫂抚养包拯的头上,这符合人之常情、民之常理。
我国很多戏剧的编排上,往往就是这样,尽管有些恶事不一定是奸臣干的,诸如秦桧、严嵩、和 ,但人们喜欢把有些恶事都加在这些奸臣的头上;与之同理,虽然有些善事也不一定是清官做的,诸如包拯、海瑞、林则徐,但人们也喜欢把这些善事都戴到这些清官的头上。这除了人们的好恶之心、爱憎之情使然外,还因为这些剧情需要这些东西。
当我听说包拯是父亲包令仪唯一的儿子时,着实惊了一回。包拯既然是独子,那他的嫂子是怎么一回事?待嫂若母的故事难道都是凭空杜撰的?
我不但听过京剧《赤桑镇》,也看过吉剧《包公赔情》,里面叙述的都是包拯自小由长嫂养大,对嫂子的恩情十分珍惜的故事。后因为侄子包勉为官不正,贪赃枉法,包公大义灭亲,铡了嫂娘的亲骨肉,从此让嫂子对包拯有了私愤。后来,知道真相的嫂子深明大义,前嫌尽释,不但原谅了包拯,还亲自为陈州放粮顺道回家的包拯饯行。
一周前,伴随着初夏的雨和风,又作了趟合肥之行。这次有幸腾出一天时间,尽情地游了一回包公祠。有历史系教授和正在读研的远房侄子做伴,再加上土生土长的合肥人老李做向导,着实让我过了把增长见识的瘾。
过去也来过几回包公祠,但大都是走马观花,只不过是看看周围的景色,赏赏包公的手迹,再读读两边的楹联而已。其他的,就没有留意过更深的内容。
但这一次,颇有点“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味道。当我听老李说包拯是父亲包令仪唯一的儿子时,着实惊了一回。包拯既然是独子,那他的嫂子是怎么一回事?待嫂若母的故事难道都是凭空杜撰的?
听了老李的解说,又游了包拯墓的附葬区,才知道真相。原来包拯与嫂子的故事不是空穴来风,只不过后人敬仰包拯的为人,张冠李戴,将儿媳崔氏抚养小儿子包绶的故事戴到了包拯和嫂子的头上。这种善意的安排,符合大众的心理。这就是包拯和嫂子故事的来源。
附葬区内,长子包 和长媳崔氏的墓志铭中有这样一段话:“(包拯)晚得幼子绶,其母出,节妇慈养之为己子……当姑夫人捐馆舍时,绶犹孩童,节妇迎师教导之,以至成人,为择取良妇。绶事节妇如母,复立族子永年,为祝史嗣。”
崔氏到包府两年,丈夫包 就暴病身亡,二十一岁的崔氏生下的遗腹子包文辅又五岁夭亡,失夫失子的崔氏从此就一心一意地伺候起了公婆。包拯在嘉 七年(1062)去世时,次子包绶才五岁,于是寡居多年的崔氏就担当起了抚养包绶的重任……
这一点,在包绶的墓志铭中也有相同的记载:“公有寡嫂崔氏,素以节义闻,公以母礼事之。”张教授说,宋史对这件事也有相关的记载。我回来翻了一下《宋史·包拯传》,里面确实有这样的说法:“拯曾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 死后,取媵子归。”
这次游览中,我发现不论是包拯的“宋枢密副使包孝肃公拯之墓”,还是长子包 长媳崔氏的“宋奉义郎潭州通判包公 节妇永嘉郡君崔氏之墓”,抑或是次子包绶次媳文氏的“宋朝奉郎潭州通判包公绶蓬莱县君文氏之墓”,以及长孙包永年“宋宣教郎知崇阳县事包公永年之墓”,他们都称“公”。或许正是这受人尊敬的“公”字,让崔氏抚养包绶之事栽到了长嫂抚养包拯的头上,这符合人之常情、民之常理。
我国很多戏剧的编排上,往往就是这样,尽管有些恶事不一定是奸臣干的,诸如秦桧、严嵩、和 ,但人们喜欢把有些恶事都加在这些奸臣的头上;与之同理,虽然有些善事也不一定是清官做的,诸如包拯、海瑞、林则徐,但人们也喜欢把这些善事都戴到这些清官的头上。这除了人们的好恶之心、爱憎之情使然外,还因为这些剧情需要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