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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成为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用来保护自己权益的主要手段,只要保险人以事故属于免赔事项而发出拒赔通知书,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便以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义务请求法院确认条款无效.与此同时,《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强化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因此,在这种形式下,重新审视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承保方案对保险人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