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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创新对于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障城市化进程的顺利进行以及提高农民收入都起着重要作用.现有农地制度存在着诸多阻碍技术创新和实现的弊端,表现在抑制技术创新需求、降低新技术使用收益、不利于构建和激励农业技术创新主体、不利于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上.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进行第三次农地制度变迁,即坚持人本原则、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制度变迁成本最小原则和产权清晰原则,沿着双重路径,构建多元化的土地承包和承租经营形式,并完善相应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