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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云南昆明召开的2011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今后要努力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管理方式由人为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工作内容由项目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工作重点由抓项目的数量规模而管理粗放向抓科技示范、抓精品转变。实现“三个转变”是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新水土保持法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也是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提出了“三个转变”的内涵以及实现的必要性、途径、载体、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