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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来临,西瓜等水果进入销售旺季,关于西瓜的谣言也随之甚嚣尘上。一则题为“山东2万吨毒西瓜流入全国各地”的视频及相关截图在朋友圈散播,引发不少消费者的恐慌。
这条来源不明的视频,很快就引起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警觉。总局新闻宣传司及时组织专家和监管人员,对视频内容进行了核实,发现这一“毒西瓜”以及致人死亡的内容,都是不实信息。总局立即组织官网、食药监系统“微信矩阵”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消息,澄清事实,很快使谣言止息。
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有关政府部门指明了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认为,信息公开是最有效的执法手段之一,能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震慑违法者、加强舆论监督、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近年来,总局通过加快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温度,围绕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
于己要严 加大自身信息发布力度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崛起和飞速发展,舆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谣言事件一直是此起彼伏,严重损害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
6月27日,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食品辟谣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谈道,“网络谣言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食品安全的舆论宣传关系着监管工作的全局。因此,净化网络环境、驳斥食品谣言、传递科学信息、培育理性社会,政府监管部门任重道远。”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有何意义?食品中添加“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有何危害?这些食药信息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即时性要求高。为了加大信息发布力度,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从组织、制度、监督等方面多管齐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主动信息发布工作全部移交至总局新闻宣传司。为了保障信息发布工作,总局组建了新闻宣传中心,成立了网站编辑部,具体承担总局网络信息发布工作。
为加强总局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文件,从信息发布的范围、方式、程序及要求、责任与考核、发布时限等方面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详细规定。《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5日内公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要在处置开始24小时内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当日发布,规范性文件印发后3日公布,抽检信息在5日内发,处罚结论要在5日内公布。
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使全国食药监系统绷紧公开的弦,提升公开意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引进第三方评测机构对系统内网站进行测评,定时统计各部门信息发布的频率和效果,定期通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提高公开实效。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6期药品监督抽验结果通告,公布了241批抽验不合格药品信息,曝光54家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5年共公布“四品一械”案件22.8万余件,公开率达76.9%,12个省(区、市)的食药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100%,2/3的省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超过80%。
于人要暖 提升发布信息温度
每年6月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可谓是一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交流的盛会。在今年的宣传周主场活动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曝光了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两批次以上样品抽检不合格的问题。王红表示,“对企业公开点名,目的就是告诫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信息发布重力度,更要重温度。怎样把政府想说的话和公众想听的话对接好,怎样把食品药品监管中的专业话语转译成公众听得懂的日常话语,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做了大量尝试和创新。
“持续不断地提升发布信息温度,需要我们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全面对信息发布工作作出突破。”在今年6月新京报举办的“首届互联网 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介绍了总局“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是食药监总局网站改版、建设“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的指导思想。2015年底,总局网站改版工作开始启动,经过了系统梳理信息内容、搭建栏目架构、征求总局各部门和外界媒体单位意见之后,总局网站以全新面貌向公众展现。
截至2016年6月3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访问人次达4.37亿人次,已建立120个信息发布栏目、4个互动栏目、1个英文版子站、1个行政许可服务子站。目前,总局网站“公众查询”栏目已实现药品、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互联网服务、药品广告、网上药店、食品/保健食品抽检信息的开放查询,成为公众、媒体、科研人员方便获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第一平台”。
今年年初开通的“中国食事药闻”,是总局的官方微信号,每天晚间都会推送科普知识、政策解读、食药安全的动漫视频。结合已开通的微博和客户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完成了“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搭建。今年7月,“中国食事药闻”推出了“‘伏天’饮食消费风险提示” “守护宝宝的‘口粮’安全”等科普知识H5视频,一经推送就达到了过万的阅读量。目前“中国食事药闻”微信已推送科普文章225篇,涵盖视频、H5、图文等多种科普宣传形式。
颜江瑛说:“信息发布要贴近民众,服务民众,为民所用,于民有利。”为了增强公开信息的趣味性和可读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要文件信息都要配发新闻稿、解读稿,让普通公众对总局信息能看得懂、理解透。通过晒处罚、晒信息、晒账本,让公众一眼看“透”食药监!
为进一步挖掘总局信息价值,提高食药安全内容的利用效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谋求自身信息发布突破与创新的同时,也积极践行“走出去”的策略,加大与各社会媒体的合作,借助各专业媒体的优势,不断提升总局信息内容的社会传播度和接受度。
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指导的“中国食品辟谣联盟”,通过引入辟谣联盟等众筹机制和新媒体手段,不断畅通科学权威的传播渠道,消除谣言滋生的土壤。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等多家网络媒体,以及经济日报、新京报、南方周末等多个传统媒体,成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进行媒体化加工包装的重要平台。通过与媒体合作,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发布工作,正实现由总局唱“独角戏”,到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大合唱”的巨大转变。
这条来源不明的视频,很快就引起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警觉。总局新闻宣传司及时组织专家和监管人员,对视频内容进行了核实,发现这一“毒西瓜”以及致人死亡的内容,都是不实信息。总局立即组织官网、食药监系统“微信矩阵”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消息,澄清事实,很快使谣言止息。
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有关政府部门指明了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认为,信息公开是最有效的执法手段之一,能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震慑违法者、加强舆论监督、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近年来,总局通过加快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温度,围绕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
于己要严 加大自身信息发布力度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崛起和飞速发展,舆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谣言事件一直是此起彼伏,严重损害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
6月27日,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食品辟谣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谈道,“网络谣言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食品安全的舆论宣传关系着监管工作的全局。因此,净化网络环境、驳斥食品谣言、传递科学信息、培育理性社会,政府监管部门任重道远。”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有何意义?食品中添加“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有何危害?这些食药信息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即时性要求高。为了加大信息发布力度,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从组织、制度、监督等方面多管齐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主动信息发布工作全部移交至总局新闻宣传司。为了保障信息发布工作,总局组建了新闻宣传中心,成立了网站编辑部,具体承担总局网络信息发布工作。
为加强总局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文件,从信息发布的范围、方式、程序及要求、责任与考核、发布时限等方面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详细规定。《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5日内公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要在处置开始24小时内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当日发布,规范性文件印发后3日公布,抽检信息在5日内发,处罚结论要在5日内公布。
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使全国食药监系统绷紧公开的弦,提升公开意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引进第三方评测机构对系统内网站进行测评,定时统计各部门信息发布的频率和效果,定期通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提高公开实效。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6期药品监督抽验结果通告,公布了241批抽验不合格药品信息,曝光54家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5年共公布“四品一械”案件22.8万余件,公开率达76.9%,12个省(区、市)的食药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100%,2/3的省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超过80%。
于人要暖 提升发布信息温度
每年6月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可谓是一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交流的盛会。在今年的宣传周主场活动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曝光了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两批次以上样品抽检不合格的问题。王红表示,“对企业公开点名,目的就是告诫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信息发布重力度,更要重温度。怎样把政府想说的话和公众想听的话对接好,怎样把食品药品监管中的专业话语转译成公众听得懂的日常话语,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做了大量尝试和创新。
“持续不断地提升发布信息温度,需要我们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全面对信息发布工作作出突破。”在今年6月新京报举办的“首届互联网 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介绍了总局“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是食药监总局网站改版、建设“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的指导思想。2015年底,总局网站改版工作开始启动,经过了系统梳理信息内容、搭建栏目架构、征求总局各部门和外界媒体单位意见之后,总局网站以全新面貌向公众展现。
截至2016年6月3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访问人次达4.37亿人次,已建立120个信息发布栏目、4个互动栏目、1个英文版子站、1个行政许可服务子站。目前,总局网站“公众查询”栏目已实现药品、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互联网服务、药品广告、网上药店、食品/保健食品抽检信息的开放查询,成为公众、媒体、科研人员方便获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第一平台”。
今年年初开通的“中国食事药闻”,是总局的官方微信号,每天晚间都会推送科普知识、政策解读、食药安全的动漫视频。结合已开通的微博和客户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完成了“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搭建。今年7月,“中国食事药闻”推出了“‘伏天’饮食消费风险提示” “守护宝宝的‘口粮’安全”等科普知识H5视频,一经推送就达到了过万的阅读量。目前“中国食事药闻”微信已推送科普文章225篇,涵盖视频、H5、图文等多种科普宣传形式。
颜江瑛说:“信息发布要贴近民众,服务民众,为民所用,于民有利。”为了增强公开信息的趣味性和可读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要文件信息都要配发新闻稿、解读稿,让普通公众对总局信息能看得懂、理解透。通过晒处罚、晒信息、晒账本,让公众一眼看“透”食药监!
为进一步挖掘总局信息价值,提高食药安全内容的利用效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谋求自身信息发布突破与创新的同时,也积极践行“走出去”的策略,加大与各社会媒体的合作,借助各专业媒体的优势,不断提升总局信息内容的社会传播度和接受度。
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指导的“中国食品辟谣联盟”,通过引入辟谣联盟等众筹机制和新媒体手段,不断畅通科学权威的传播渠道,消除谣言滋生的土壤。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等多家网络媒体,以及经济日报、新京报、南方周末等多个传统媒体,成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进行媒体化加工包装的重要平台。通过与媒体合作,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发布工作,正实现由总局唱“独角戏”,到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大合唱”的巨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