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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对老挝苗族传统经济、现代经济、国际贸易网络的研究,较为全面的掌握了老挝苗族经济的发展、政策和新现象。
【关键词】老挝;苗族;经济
国内对老挝苗族的研究在过去几年取得一定成果,但对老挝苗族的经济情况尚无较深入研究,本文努力尝试,以期填补此研究空白和对我国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有所启发。
一、老挝苗族的传统经济
在1975年老挝成立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前,老挝苗族传统的经济支柱主要有两个。第一,食物来源:游耕农业。游耕是古代苗族游牧习惯和后来的农耕文明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资源消耗较大的落后生产方式,但它和苗族居住高山的生活方式是相互依存的。高山地区土地贫瘠只能游耕(或轮耕),这样才能让被耕种过的土地修养数年恢复肥力。第二,现金来源:鸦片贸易。苗族的经常性贸易主要与鸦片有关,鸦片换来的现金用来购买苗族家庭无法自给自足的物资,在当时尤其是食盐。考虑到风险,苗族很少有人外出销售鸦片,一般是鸦片商人进入苗族地区进行交易。此外,苗族的传统是不出卖劳动力,很少有人通过外出务工来赚取现金,诸多因素使得苗族与外界缺乏联系。苗族社会的经济是封闭的自然经济,再加上苗族生活在闭塞的高山上,整个经济发展停滞,时至今日苗族经济的封闭性总体未变。
二、老挝苗族的现代经济
1.土地政策。1975年起老挝新政府对经济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土地国有化,禁止私人农业发展。这个时期老挝苗族经济发展较为困难,“他们发现很难或者说不可能让自己放弃游耕,因为他们不能合法的获得永久居留和开发的土地”。1986年老挝正式启动经济改革,对土地实施一定程度的“私有化”,1993年5月,老挝政府颁布了《土地法》,该法“明确了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拥有权和使用权……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老挝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产生了积极作用”。新的土地改革在法制层面为苗族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为定居农业提供了条件。
2.“定居化”政策。现今苗族已可合法获得土地,问题的焦点转向政府,他们如何提供这些土地。老挝政府在政策层面也鼓励苗族前往平原地区定居,但老挝土地资源紧张尤其是肥沃的平原地区,加上老挝经济贫穷,财政困难,政府没有能力赎买好的土地转划给新移民,基于上述原因大多苗族未实现迁往平原。已经迁徙的新移民能得到的大多都是较差的土地,甚至没有土地,此外政府许诺的基础设施在苗族新移民到来之后却发现几乎没有。一部分已经迁徙的苗族人在新定居点无所事事,又转回山里。
3.基础设施建设。老挝通过政府投资和国际融资等方式,对苗族地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重要的事项就是把公路修进封闭的苗族山区,然后苗族“建小土路把自己的村庄和这些公路相连,如果距离不很远,那就可以把他们的农产品运到地方上的市场”。这样既方便了苗族与外界的人流,又方便了苗族农产品外销的物流。随着老挝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苗族地区将会更便捷的融入到老挝的主流经济生活中。现今苗族地区的公路里程增长比较缓慢,覆盖面还不够。主要原因是政府资金短缺,也有一定原因是苗族部分人没有认识到公路的作用,甚至当心影响鸦片种植。
4.替代种植。老挝政府与国际合作,针对苗族地区实施替代种植,但成果不是很理想。主要原因有三:第一,销路没有保障。第二,苗族所拥有的土地大多贫瘠,几乎只有种植鸦片才能丰收。第三,替代种植的作物相对鸦片需要较长的生长周期,但苗族过于贫困,每天都在为生存而斗争,即使有援助也很难在等待替代作物成长的几年时间里维持基本的生活。大湄公河区域经济合作重视替代种植项目,应是老挝发展苗族聚居的北部山区的重大机遇,有人认为老挝可以再次扮演曾于19世纪曾扮演的中泰两国贸易中转站的角色。这是机遇也是挑战,老挝需要解决许多紧迫的问题,如:加快对外开放,衔接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为苗族山区提供更多政策性资源弥补物质性资源的不足。
三、老挝苗族的国际贸易
老挝苗族还是出现了一些“新经济”即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对于其他现代社会而言没有任何“新”可言,但对于苗族来说却是“新”的。苗族人改变了过去的观念,开始把积聚土地作为财富,把劳动力当作商品销售。苗族在全球范围内分布很广,主要在西方发达国家。西方苗族在西方社会虽属低收入阶层,但相对于产自老挝的廉价商品来说,他们的购买力是较强的。于是就产生了老挝产的苗族商品销往西方的国际苗族贸易网,这个网络里的主要商品是苗族服装等衣饰。近些年出现了一些文化商品,老挝国内的苗族青年自行组成乐队,灌制苗族音乐,然后寄到美国进行复制,再通过国际苗族贸易网在全球销售,形成了一整条不同于苗族传统的贸易链。此外老挝国内的苗族还会将一些手工产品通过在泰国难民营里的苗族难民中转销往西方苗族,这条贸易渠道在上世纪作用很大,此后随着滞泰难民减少和老挝更加开放,其作用大大下降,但至今仍存在。
参考文献:
[1]Gary Yia LEE. Minority Politics in Thailand: A Hmong Perspectiv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ai Studies,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3-6 July 1987.
[2]劉博.老挝当前的经济改革形势及面临的主要问题[J].东南亚南亚信息,1997(10).
[3]Nicholas Tapp, Jean Michaud. Hmong/Miao in Asia. Thailand,1st Edition, 2004 ,448 、444.
[4]Grant Evans. Where China Meets Southeast Asia: Social and Cultural Change in the Border Region. Palgrave Macmillan ,2000,137.
[5]Cooper.R. Resource scarcity and the Hmong response: patterns of settlement and economy in transition. Singapore Univ. Press, 1984,147.
作者简介:
宋宏梅(1982—),女,汉族,福建省福州市人,博士研究生,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关键词】老挝;苗族;经济
国内对老挝苗族的研究在过去几年取得一定成果,但对老挝苗族的经济情况尚无较深入研究,本文努力尝试,以期填补此研究空白和对我国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有所启发。
一、老挝苗族的传统经济
在1975年老挝成立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前,老挝苗族传统的经济支柱主要有两个。第一,食物来源:游耕农业。游耕是古代苗族游牧习惯和后来的农耕文明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资源消耗较大的落后生产方式,但它和苗族居住高山的生活方式是相互依存的。高山地区土地贫瘠只能游耕(或轮耕),这样才能让被耕种过的土地修养数年恢复肥力。第二,现金来源:鸦片贸易。苗族的经常性贸易主要与鸦片有关,鸦片换来的现金用来购买苗族家庭无法自给自足的物资,在当时尤其是食盐。考虑到风险,苗族很少有人外出销售鸦片,一般是鸦片商人进入苗族地区进行交易。此外,苗族的传统是不出卖劳动力,很少有人通过外出务工来赚取现金,诸多因素使得苗族与外界缺乏联系。苗族社会的经济是封闭的自然经济,再加上苗族生活在闭塞的高山上,整个经济发展停滞,时至今日苗族经济的封闭性总体未变。
二、老挝苗族的现代经济
1.土地政策。1975年起老挝新政府对经济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土地国有化,禁止私人农业发展。这个时期老挝苗族经济发展较为困难,“他们发现很难或者说不可能让自己放弃游耕,因为他们不能合法的获得永久居留和开发的土地”。1986年老挝正式启动经济改革,对土地实施一定程度的“私有化”,1993年5月,老挝政府颁布了《土地法》,该法“明确了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拥有权和使用权……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老挝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产生了积极作用”。新的土地改革在法制层面为苗族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为定居农业提供了条件。
2.“定居化”政策。现今苗族已可合法获得土地,问题的焦点转向政府,他们如何提供这些土地。老挝政府在政策层面也鼓励苗族前往平原地区定居,但老挝土地资源紧张尤其是肥沃的平原地区,加上老挝经济贫穷,财政困难,政府没有能力赎买好的土地转划给新移民,基于上述原因大多苗族未实现迁往平原。已经迁徙的新移民能得到的大多都是较差的土地,甚至没有土地,此外政府许诺的基础设施在苗族新移民到来之后却发现几乎没有。一部分已经迁徙的苗族人在新定居点无所事事,又转回山里。
3.基础设施建设。老挝通过政府投资和国际融资等方式,对苗族地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重要的事项就是把公路修进封闭的苗族山区,然后苗族“建小土路把自己的村庄和这些公路相连,如果距离不很远,那就可以把他们的农产品运到地方上的市场”。这样既方便了苗族与外界的人流,又方便了苗族农产品外销的物流。随着老挝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苗族地区将会更便捷的融入到老挝的主流经济生活中。现今苗族地区的公路里程增长比较缓慢,覆盖面还不够。主要原因是政府资金短缺,也有一定原因是苗族部分人没有认识到公路的作用,甚至当心影响鸦片种植。
4.替代种植。老挝政府与国际合作,针对苗族地区实施替代种植,但成果不是很理想。主要原因有三:第一,销路没有保障。第二,苗族所拥有的土地大多贫瘠,几乎只有种植鸦片才能丰收。第三,替代种植的作物相对鸦片需要较长的生长周期,但苗族过于贫困,每天都在为生存而斗争,即使有援助也很难在等待替代作物成长的几年时间里维持基本的生活。大湄公河区域经济合作重视替代种植项目,应是老挝发展苗族聚居的北部山区的重大机遇,有人认为老挝可以再次扮演曾于19世纪曾扮演的中泰两国贸易中转站的角色。这是机遇也是挑战,老挝需要解决许多紧迫的问题,如:加快对外开放,衔接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为苗族山区提供更多政策性资源弥补物质性资源的不足。
三、老挝苗族的国际贸易
老挝苗族还是出现了一些“新经济”即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对于其他现代社会而言没有任何“新”可言,但对于苗族来说却是“新”的。苗族人改变了过去的观念,开始把积聚土地作为财富,把劳动力当作商品销售。苗族在全球范围内分布很广,主要在西方发达国家。西方苗族在西方社会虽属低收入阶层,但相对于产自老挝的廉价商品来说,他们的购买力是较强的。于是就产生了老挝产的苗族商品销往西方的国际苗族贸易网,这个网络里的主要商品是苗族服装等衣饰。近些年出现了一些文化商品,老挝国内的苗族青年自行组成乐队,灌制苗族音乐,然后寄到美国进行复制,再通过国际苗族贸易网在全球销售,形成了一整条不同于苗族传统的贸易链。此外老挝国内的苗族还会将一些手工产品通过在泰国难民营里的苗族难民中转销往西方苗族,这条贸易渠道在上世纪作用很大,此后随着滞泰难民减少和老挝更加开放,其作用大大下降,但至今仍存在。
参考文献:
[1]Gary Yia LEE. Minority Politics in Thailand: A Hmong Perspectiv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ai Studies,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3-6 July 1987.
[2]劉博.老挝当前的经济改革形势及面临的主要问题[J].东南亚南亚信息,1997(10).
[3]Nicholas Tapp, Jean Michaud. Hmong/Miao in Asia. Thailand,1st Edition, 2004 ,448 、444.
[4]Grant Evans. Where China Meets Southeast Asia: Social and Cultural Change in the Border Region. Palgrave Macmillan ,2000,137.
[5]Cooper.R. Resource scarcity and the Hmong response: patterns of settlement and economy in transition. Singapore Univ. Press, 1984,147.
作者简介:
宋宏梅(1982—),女,汉族,福建省福州市人,博士研究生,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