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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灾过后,马英九必须面对“政治泥石流”,最晚9月初将有全盘改组
台湾高雄县甲仙乡小林村,一个在消失前马英九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但小林村和致其灭村的“莫拉克”台风,注定要在马英九的从政历程中留下一整页红字。
8月22日,在山体崩落造成小林村百余户共逾400名村民遭土石活埋两星期后,马英九乘坐直升机,第二次来到这个位于台湾南部山区深处的村落,参加罹难者的追思法会。
马英九在致悼辞时,口操闽南语,手里翻动着讲稿,谨慎地读出“政府对不起大家,没有做好保护大家的责任,让你们受苦受难”。他并要求所有官员和自己一道,向全体家属与受难者鞠躬道歉十秒钟。
人气不再
这位一度超人气的政治明星,此番台风过后,正陷入一场前所未有的“政治泥石流”中。除了自身出言欠妥,其属下在灾害反应中的失能表现和出格言行,都令马英九面临自2008年5月就职以来最困难的局面。
台湾TVBS电视台民调显示,民众对马英九本人的满意度仅余20%,而其前任、因贪腐正受司法调查的陈水扁,在其任末满意度的低点则为18%——相比之下,马英九也好不到哪去;六成民众认为,“行政院长”刘兆玄应该下台。
作为回应,马英九和刘兆玄承诺,行政团队将在救灾抢险告一段落后,最迟于9月初作出全盘改组、检讨失职官员。目前,包括“行政院秘书长”薛香川、“国防部长”陈肇敏、“外交部政务次长”夏立言、“经济部水利署长”陈伸贤、“外交部长”欧鸿炼等官员,已提出请辞。
台湾“行政院”一位官员向《财经》记者坦言,此次风灾激起的巨大民怨,确实是政府一连串对情势演变性质误判的结果。
自8月8日凌晨3时起,“莫拉克”台风带来的特大暴雨,就已在台湾南部屏东县酿成灾情,但这一消息直到上午10时30分才被“中央灾害应变中心”掌握。8月8日晚间,南部的高雄、屏东一带已发生多处河川溃堤,超过3万民众受困水中,但当天军方竟只动员了740人次投入救灾,令无权调动军队的地方官员束手无策。
至于地处台北、拥有完整灾害应变管理信息系统、可同台湾25个县市同时举行视讯会议的应变中枢——“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在灾害初期,却让外界完全无法感受到与地方之间最基本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各地消防局电话不通,迫使灾民转向电视台通报灾情,“官员看电视救灾”之讥在民间不胫而走。
8月8日晚间,在连续两天的降雨后,台湾“农委会”已对全岛各乡镇发布了374条河川的泥石流红色警戒,小林村赫然在列。甲仙乡公所一位干部告诉《财经》记者,当日傍晚,他和小林村村长通电话时,村长还表示村内仅有局部淹水,情况并不严重。
根据“农委会”制定的《土石流防灾疏散避难作业规定》,当发布红色警戒时,“地方政府得指示撤离强制疏散”。但是一个“得”字所蕴含的裁量空间和非强制性,代价却是公权力执行的踌躇与拖沓。
对于是否发布“紧急命令”的争议,马英九认为,台湾现有的《灾害防救法》已足够应对情势。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虽然该法通过已经九年,但台湾官僚体系中缺乏一个常设性专职救灾单位。防灾的大政方针是由各“部会”首长组成的“中央灾害防救会报”领导,每年仅定期召开一次。
此外,“九龙治水”也是台湾当局此次应变失当的重要原因。比如,风灾、水灾和泥石流的灾情,就分属“内政部”“经济部”和“农委会”三个机关指挥。甚至连同一条河川的整治,都必须涉及分管不同海拔高度水文的“水保局”和“水利署”,以及掌管林地的“林务局”及公有地的县市政府等多个部门。
在事权分散的情况下,平时负责日常防灾业务的“内政部消防署”层级过低,不一定能要求有关部门予以配合。而流域整治工作则更为复杂,国民党籍“立委”陈杰向《财经》记者坦言,常常是下游疏浚了,上游没有弄,灾难来时还是一样。
民间的水患治理监督联盟,更抨击2006年以来所拟定的“八年800亿(新台币)”治水计划,俨然是“政治分赃”,指责当局不顾实际治理的需要和轻重缓急,竟将全岛1000多条大小河川全数列入计划,并通过2000多个标案发包给各地厂商。治水方式也还停留在传统的防堵模式,不愿意思考与水共存的可能性。而大量开发河川新生地,使地方特权人士和观光业者获得沿河土地的巨大利益,不啻为破坏山壁结构和河川生态的元凶。
面对整个政府体制从救灾指挥、部门协调、基础建设、山林保护和水利整治各层面所暴露的千疮百孔,台湾“监察院长”王建煊公开表示,过去各届“监察委员”都曾对行政当局提出调查和纠正,但“我们做出来,你不在乎;你稍微在乎,就不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
他直言,未来有违规情节的行政机关若不改善,就要对该机关首长提出弹劾;且弹劾不限一次,直到首长下台、直到改善为止。
痛定思痛
8月27日晚,台湾“立法院”审议通过了行政当局提出的《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在三年之内,以上限1200亿元新台币的预算,解决受灾居民的家园重建、就业、保险与企业纾困问题,以及受损设施的改建和修复工程。
《条例》中还规定,涉及灾民安置所需的土地、水利设施的重建、河川疏浚及其他紧急工程,均不受《都市计划法》《环境评估法》《水土保持法》等法规的限制。
这赋予了执行单位极大的弹性空间,也招致外界疑虑,认为行政当局“政府出地,企业兴建;企业利用已捐款项认养灾区、提出重建方案,政府监督执行”的模式,将造成“政府扩权”不受监督,及重建工作大量外包给企业后产生的廉政疑虑。
一位在台湾“9·21”大地震后参与《地质法》拟定的学者表示,除了重建条例,还有许多行政配套法规应该一并修订,“必须要打铁趁热,否则伤痛过了,大家又都忘了。”他说,当年大地震后,各方疾呼要制定《地质法》,规范全台的地质勘测与安全评估,并由政府依结果划定地质敏感区,限制土地的不当开发。但在利益团体对“立委”大力游说之下,台湾的《地质法》至今仍未制定完成。
2005年,在一场台风夺走111条人命后,台行政当局曾提出《国土复育条例》及其行动计划,欲处理山区原住民部落的迁居问题,节制沿海低洼地带的土地利用,并划定“国土复育地区”禁止开发和设施建设,而原定的执行预算和本次灾后重建的预算相近,共为1000亿元新台币。
然而,因为法案引发的多方利益纠结,导致法案在“立法院”内被阻挡了70余次,其行动计划也在2008年4月遭国民党籍“立委”要求停止执行。如今,不少民间团体感慨:要是能从几年前就认真施行《复育条例》,则此次灾害也不会这么严重。
往事已矣,来者可追。马英九在记者会上,承诺将立即成立“灾害防救署”,并动用军备开支3亿美元,改而添购救难直升机等设备。面对在野党要求其引咎辞职的声浪,马英九说“此刻我要把责任担起来”,并要人民“到时候再来评价我”。
决定小林村暂时停止开挖当天,仍有许多从外地赶回的受难家属,越过溪水和乱石滩,到那片曾经的家园、如今有六七层楼高的土方上,寻找亲人可能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
参加完追思法会后,马英九并没有走得再远些,没有到数百米外被掩埋的村落遗址旁看一看,而是揣着一叠民众送上的陈情资料,搭上直升机,赶往下个受灾地区。
劫后的台湾没有老师。它的老师是大地和人民。■
台湾高雄县甲仙乡小林村,一个在消失前马英九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但小林村和致其灭村的“莫拉克”台风,注定要在马英九的从政历程中留下一整页红字。
8月22日,在山体崩落造成小林村百余户共逾400名村民遭土石活埋两星期后,马英九乘坐直升机,第二次来到这个位于台湾南部山区深处的村落,参加罹难者的追思法会。
马英九在致悼辞时,口操闽南语,手里翻动着讲稿,谨慎地读出“政府对不起大家,没有做好保护大家的责任,让你们受苦受难”。他并要求所有官员和自己一道,向全体家属与受难者鞠躬道歉十秒钟。
人气不再
这位一度超人气的政治明星,此番台风过后,正陷入一场前所未有的“政治泥石流”中。除了自身出言欠妥,其属下在灾害反应中的失能表现和出格言行,都令马英九面临自2008年5月就职以来最困难的局面。
台湾TVBS电视台民调显示,民众对马英九本人的满意度仅余20%,而其前任、因贪腐正受司法调查的陈水扁,在其任末满意度的低点则为18%——相比之下,马英九也好不到哪去;六成民众认为,“行政院长”刘兆玄应该下台。
作为回应,马英九和刘兆玄承诺,行政团队将在救灾抢险告一段落后,最迟于9月初作出全盘改组、检讨失职官员。目前,包括“行政院秘书长”薛香川、“国防部长”陈肇敏、“外交部政务次长”夏立言、“经济部水利署长”陈伸贤、“外交部长”欧鸿炼等官员,已提出请辞。
台湾“行政院”一位官员向《财经》记者坦言,此次风灾激起的巨大民怨,确实是政府一连串对情势演变性质误判的结果。
自8月8日凌晨3时起,“莫拉克”台风带来的特大暴雨,就已在台湾南部屏东县酿成灾情,但这一消息直到上午10时30分才被“中央灾害应变中心”掌握。8月8日晚间,南部的高雄、屏东一带已发生多处河川溃堤,超过3万民众受困水中,但当天军方竟只动员了740人次投入救灾,令无权调动军队的地方官员束手无策。
至于地处台北、拥有完整灾害应变管理信息系统、可同台湾25个县市同时举行视讯会议的应变中枢——“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在灾害初期,却让外界完全无法感受到与地方之间最基本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各地消防局电话不通,迫使灾民转向电视台通报灾情,“官员看电视救灾”之讥在民间不胫而走。
8月8日晚间,在连续两天的降雨后,台湾“农委会”已对全岛各乡镇发布了374条河川的泥石流红色警戒,小林村赫然在列。甲仙乡公所一位干部告诉《财经》记者,当日傍晚,他和小林村村长通电话时,村长还表示村内仅有局部淹水,情况并不严重。
根据“农委会”制定的《土石流防灾疏散避难作业规定》,当发布红色警戒时,“地方政府得指示撤离强制疏散”。但是一个“得”字所蕴含的裁量空间和非强制性,代价却是公权力执行的踌躇与拖沓。
对于是否发布“紧急命令”的争议,马英九认为,台湾现有的《灾害防救法》已足够应对情势。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虽然该法通过已经九年,但台湾官僚体系中缺乏一个常设性专职救灾单位。防灾的大政方针是由各“部会”首长组成的“中央灾害防救会报”领导,每年仅定期召开一次。
此外,“九龙治水”也是台湾当局此次应变失当的重要原因。比如,风灾、水灾和泥石流的灾情,就分属“内政部”“经济部”和“农委会”三个机关指挥。甚至连同一条河川的整治,都必须涉及分管不同海拔高度水文的“水保局”和“水利署”,以及掌管林地的“林务局”及公有地的县市政府等多个部门。
在事权分散的情况下,平时负责日常防灾业务的“内政部消防署”层级过低,不一定能要求有关部门予以配合。而流域整治工作则更为复杂,国民党籍“立委”陈杰向《财经》记者坦言,常常是下游疏浚了,上游没有弄,灾难来时还是一样。
民间的水患治理监督联盟,更抨击2006年以来所拟定的“八年800亿(新台币)”治水计划,俨然是“政治分赃”,指责当局不顾实际治理的需要和轻重缓急,竟将全岛1000多条大小河川全数列入计划,并通过2000多个标案发包给各地厂商。治水方式也还停留在传统的防堵模式,不愿意思考与水共存的可能性。而大量开发河川新生地,使地方特权人士和观光业者获得沿河土地的巨大利益,不啻为破坏山壁结构和河川生态的元凶。
面对整个政府体制从救灾指挥、部门协调、基础建设、山林保护和水利整治各层面所暴露的千疮百孔,台湾“监察院长”王建煊公开表示,过去各届“监察委员”都曾对行政当局提出调查和纠正,但“我们做出来,你不在乎;你稍微在乎,就不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
他直言,未来有违规情节的行政机关若不改善,就要对该机关首长提出弹劾;且弹劾不限一次,直到首长下台、直到改善为止。
痛定思痛
8月27日晚,台湾“立法院”审议通过了行政当局提出的《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在三年之内,以上限1200亿元新台币的预算,解决受灾居民的家园重建、就业、保险与企业纾困问题,以及受损设施的改建和修复工程。
《条例》中还规定,涉及灾民安置所需的土地、水利设施的重建、河川疏浚及其他紧急工程,均不受《都市计划法》《环境评估法》《水土保持法》等法规的限制。
这赋予了执行单位极大的弹性空间,也招致外界疑虑,认为行政当局“政府出地,企业兴建;企业利用已捐款项认养灾区、提出重建方案,政府监督执行”的模式,将造成“政府扩权”不受监督,及重建工作大量外包给企业后产生的廉政疑虑。
一位在台湾“9·21”大地震后参与《地质法》拟定的学者表示,除了重建条例,还有许多行政配套法规应该一并修订,“必须要打铁趁热,否则伤痛过了,大家又都忘了。”他说,当年大地震后,各方疾呼要制定《地质法》,规范全台的地质勘测与安全评估,并由政府依结果划定地质敏感区,限制土地的不当开发。但在利益团体对“立委”大力游说之下,台湾的《地质法》至今仍未制定完成。
2005年,在一场台风夺走111条人命后,台行政当局曾提出《国土复育条例》及其行动计划,欲处理山区原住民部落的迁居问题,节制沿海低洼地带的土地利用,并划定“国土复育地区”禁止开发和设施建设,而原定的执行预算和本次灾后重建的预算相近,共为1000亿元新台币。
然而,因为法案引发的多方利益纠结,导致法案在“立法院”内被阻挡了70余次,其行动计划也在2008年4月遭国民党籍“立委”要求停止执行。如今,不少民间团体感慨:要是能从几年前就认真施行《复育条例》,则此次灾害也不会这么严重。
往事已矣,来者可追。马英九在记者会上,承诺将立即成立“灾害防救署”,并动用军备开支3亿美元,改而添购救难直升机等设备。面对在野党要求其引咎辞职的声浪,马英九说“此刻我要把责任担起来”,并要人民“到时候再来评价我”。
决定小林村暂时停止开挖当天,仍有许多从外地赶回的受难家属,越过溪水和乱石滩,到那片曾经的家园、如今有六七层楼高的土方上,寻找亲人可能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
参加完追思法会后,马英九并没有走得再远些,没有到数百米外被掩埋的村落遗址旁看一看,而是揣着一叠民众送上的陈情资料,搭上直升机,赶往下个受灾地区。
劫后的台湾没有老师。它的老师是大地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