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维探索

来源 :公共治理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zaiyigeshish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实践探索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和关键手段.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认识维度、实践维度和价值维度的三个层面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中国共产党在现代化建设中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也是基于人民主体地位对实现人和社会现代化的深刻把握,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构全球治理新秩序和丰富人类社会新文明的新时代呼唤.因此,系统总结与深化对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和认识,仍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其他文献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互联网经济呈持续上升趋势,这也推动了网络交易的数量.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无法完全保障网络交易安全,跟不上我国网络交易的发展需求,容易导致网络交易过程中出现某些行为损害商家或普通民众的利益,限制网络交易的安全高效发展.基于此,文章以网络交易的内涵和安全重要性为切入点,分析当前我国的网络交易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探讨网络交易安全和我国民商法的相关性,完善与网络交易有关的我国民商法内容,保护商家和普通群众的利益.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灵活就业打开了一扇窗.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出现了一种新型用工形式,即“网约工”.但由于法律具有滞后性,法律的完善没有跟上社会的发展,“网约工”与平台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网约工”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网约工”劳动关系的概述、现行法规对“网约工”劳动关系认定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网约工”劳动关系的认定进行剖析,维护“网约工”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消费金融具有交易成本低、效率高、覆盖面广等特殊优势,迎合了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程度持续加深,一系列刺激消费政策的出台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互联网消费金融迅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平台经营风险、消费者违约风险、信息泄露风险等也逐渐暴露,在此背景下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培育消费者理性消费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野蛮发展,在市场的不断扩大和丰厚利润的不断诱惑下,催生出了新型的网络职业——网络主播.但同时,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主播与直播平台之间关于双方订立的协议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网络主播与网络平台之间是否适用我国《劳动法》调整双方关系等法律尚未触及领域内的问题不断出现.因此,本文将从司法实践的案例入手,通过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深入探讨网络直播的劳动关系认定及其劳动权益的保障问题.
知悉真情权的法律保护有利于消费者及时有效地获取消费信息,同时也是信息化时代的迫切需要.但我国在消费者知悉真情权法律保护方面,却存在诸如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不健全以及国家相关部门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为此,有必要采取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完善相关立法以及加大相关部门的保护力度等措施,以切实有效地保护我国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黄河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与其谋求生态系统整体性之间的矛盾历来突出,流域的自然属性和人为区隔的不一致也同样加剧了跨区域合作治理在空间上的复杂性.在ICA框架下,基于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机制运行的实践分析可以发现,信息成本、执行成本和协商成本等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协调权威性之阙如、黄河委“角色不清”、合作偏好差异引致合作动机“不纯”、行动者数量庞杂导致“集体行动的困境”、法律缺位与权责关系模糊不清双重叠加以及社会主体主动性不足等合作风险存在于战略实践中,产生了跨行政区合作治理的巨大阻碍
近年来,共享经济飞速发展,这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共享经济能够对公共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可以使共享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提高.与此同时,在共享经济背景之下,也出现了一些法律空白和社会信用体系的缺陷,因此其中存在的问题就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本文针对共享经济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一些法律思考.
在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行政体系内,民主协商的有效实施往往具有困难.广州同德围地区改造过程中的民主创新实践表明,通过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体系的整合,在行政体系内外建立起一个较为完整的民主协商网络,能够更充分地发挥民主协商机制的作用.在环环相扣的协商民主体系建设和完善过程中,有可能建成一种不同于韦伯式封闭性、形式主义理性化官僚系统的“行政民主”机制.这种新型治理体系建立在网络化治理、民主辅助功能和扁平化决策的组织形态变革基础上,以自身的制度资源和专业技术资源优势协助普通群众实质平等地参与公共协商.
当前我国基层治理的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上级政府要求基层政府在缺乏具体规定的情形下“按规定办”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上级因为不会办理而引发的按规定办、上级因为不敢办理而引发的按规定办、上级因为不愿办理而引发的按规定办.为了有效化解基层治理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按规定办”的问题,需要从科学合理地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强化地级市政府结合地区实际细化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政策和规定的职责、赋予基层政府更多的自主决策权限和自由行为空间、对基层工作人员坚持约束机制与容错机制并举和显性激励与预期激励并重等方面来有针
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中,公众对政府的信任通常会因危机不确定性的损害而下降.然而,中国政府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的系列干预措施却较好地改变了这一结局.中国公众的政府信任修复过程是如何发生的?论文构建了危机中政府信任修复的过程模型,利用在线调查数据探究初始信任、情绪反应和危机干预措施与危机中政府信任的关系,以厘清政府信任的受损机理和修复机制.研究发现:(1)危机暴发时,公众的焦虑情绪损害了对政府的信任,但个体的初始信任和政府的危机干预措施均有助于修复受损的政府信任,这主要体现在初始信任对危机中政府信任的保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