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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部分,是支持服务“三农”的主要力量。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农村信用社仍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强、内部审计监控缺位,造成大案要案频繁发生等问题。为了揭示风险、维护安全、促进农信社发展,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必须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审计监督,着力揭示影响当前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促进农信社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
一、农信社的管理现状
(一)两级法人管理体制。目前,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县联社和基层信用社二级法人制。管理层多,管理费用高,不利于建立以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的公司管理体制。
(二)社员代表大会难能发挥作用。根据农村信用社管理章程,社员代表大会很难真正发挥作用。基本上是按照准备好的程序,履行了一下职责。
(三)基层社“三会”职能受到削弱。按照《章程》规定,农村信用社应当定期不定期地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董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三会”很少召开,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四)上级联社业务指导,实质上行使的是行政管理权。就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而言,省一级有省联社,市一级有办事处,县一级是县联社。无论哪一级,都只是业务指导、协调关系,实际工作中全都行使的是行政管理权。
二、农村信用社审计的创新和发展
由于农村信用社业务具有区域性、原始性、局限性、群众性及多重性的特点。为了维护金融安全,服务金融改革,必须强化农村信用社审计,促进提高金融服务发展的水平。
(一)农村信用社审计与地方债务审计相结合。
农村信用社审计能够对地方政府债务起到危机预警、防范和应对的作用,因此在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中引入农村信用社审计,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地方政府通过各种融资平台向商业银行大幅举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凸显。在对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中,农村信用社审计可以对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对农村信用社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结构和规模进行审计调查。二是对农村信用社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审计。
(二)关注农村信用社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业务
农村信用社审计应当介入涉及社会民生的相关业务,如个人小额账户管理费,银行卡跨行、异地取款手续费、储蓄卡年费等各类收费。
三、农村信用社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重点关注农信社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情况,特别是支农贷款情况。在支农贷款中,重点了解农信社对粮食生产和农副产品生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方面的信贷投放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信贷支持情况,以及农村信用社在刺激农村消费和落实国家“家电下乡”政策等方面的金融服务情况。分析统计支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从而对农信社支农贷款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二)重点检查存贷款业务的合规性情况。认真检查农信社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准确性,注意揭露通过以贷还贷、借新还旧等手段掩盖不良贷款的问题;检查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法规,新增贷款有无投入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或违规进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等问题;核实贷款发放和使用环节是否存在超权限放贷,逆程序操作等问题;核实信贷业务“三查”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贷后疏于管理导致信贷资金被套取或挪作他用并产生较大风险等问题。
(三)重点检查损益和有关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关注利息等收入的真实性,注意揭露转移收入、收入挂账等问题;关注各项支出、费用的真实性,注意揭露多列少列、套取费用以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关注坏账、呆账、拨备的提取情况,揭示该提不提,造成盈亏不实、潜在包袱沉重等问题;关注税金缴纳情况,揭露偷漏税金等问题。
(四)重点揭示金融风险等问题。检查各联社存贷比、资本充足率、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拨备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等经营指标,掌握各级联社整体风险情况;检查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净利差变化等指标,掌握各级联社整体盈利能力;检查不良贷款率的变化趋势、拨备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情况,评估各级联社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五)注重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通过对存贷款业务审计,注重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尤其要结合农信社特点,注意揭露不法分子骗取贷款以及涉嫌挪用侵吞农信社资金等案件线索,做到“稳准狠”,净化金融秩序,确保审计质量。
(六)从体制、机制上发现问题,提升审计质量层次。要结合农信社行业特点,从真实合法性考量审计,发展到效益审计,注意从微观着手,宏观着眼,善于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和原因。
(作者单位:河南省商丘市审计局)
一、农信社的管理现状
(一)两级法人管理体制。目前,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县联社和基层信用社二级法人制。管理层多,管理费用高,不利于建立以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的公司管理体制。
(二)社员代表大会难能发挥作用。根据农村信用社管理章程,社员代表大会很难真正发挥作用。基本上是按照准备好的程序,履行了一下职责。
(三)基层社“三会”职能受到削弱。按照《章程》规定,农村信用社应当定期不定期地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董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三会”很少召开,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四)上级联社业务指导,实质上行使的是行政管理权。就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而言,省一级有省联社,市一级有办事处,县一级是县联社。无论哪一级,都只是业务指导、协调关系,实际工作中全都行使的是行政管理权。
二、农村信用社审计的创新和发展
由于农村信用社业务具有区域性、原始性、局限性、群众性及多重性的特点。为了维护金融安全,服务金融改革,必须强化农村信用社审计,促进提高金融服务发展的水平。
(一)农村信用社审计与地方债务审计相结合。
农村信用社审计能够对地方政府债务起到危机预警、防范和应对的作用,因此在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中引入农村信用社审计,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地方政府通过各种融资平台向商业银行大幅举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凸显。在对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中,农村信用社审计可以对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对农村信用社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结构和规模进行审计调查。二是对农村信用社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审计。
(二)关注农村信用社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业务
农村信用社审计应当介入涉及社会民生的相关业务,如个人小额账户管理费,银行卡跨行、异地取款手续费、储蓄卡年费等各类收费。
三、农村信用社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重点关注农信社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情况,特别是支农贷款情况。在支农贷款中,重点了解农信社对粮食生产和农副产品生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方面的信贷投放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信贷支持情况,以及农村信用社在刺激农村消费和落实国家“家电下乡”政策等方面的金融服务情况。分析统计支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从而对农信社支农贷款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二)重点检查存贷款业务的合规性情况。认真检查农信社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准确性,注意揭露通过以贷还贷、借新还旧等手段掩盖不良贷款的问题;检查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法规,新增贷款有无投入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或违规进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等问题;核实贷款发放和使用环节是否存在超权限放贷,逆程序操作等问题;核实信贷业务“三查”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贷后疏于管理导致信贷资金被套取或挪作他用并产生较大风险等问题。
(三)重点检查损益和有关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关注利息等收入的真实性,注意揭露转移收入、收入挂账等问题;关注各项支出、费用的真实性,注意揭露多列少列、套取费用以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关注坏账、呆账、拨备的提取情况,揭示该提不提,造成盈亏不实、潜在包袱沉重等问题;关注税金缴纳情况,揭露偷漏税金等问题。
(四)重点揭示金融风险等问题。检查各联社存贷比、资本充足率、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拨备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等经营指标,掌握各级联社整体风险情况;检查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净利差变化等指标,掌握各级联社整体盈利能力;检查不良贷款率的变化趋势、拨备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情况,评估各级联社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五)注重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通过对存贷款业务审计,注重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尤其要结合农信社特点,注意揭露不法分子骗取贷款以及涉嫌挪用侵吞农信社资金等案件线索,做到“稳准狠”,净化金融秩序,确保审计质量。
(六)从体制、机制上发现问题,提升审计质量层次。要结合农信社行业特点,从真实合法性考量审计,发展到效益审计,注意从微观着手,宏观着眼,善于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和原因。
(作者单位:河南省商丘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