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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写过一首《三良诗》:“功名不可为,忠义我所安。秦穆先下世,三臣皆自残。生时等荣乐,既没同忧患。谁言捐躯易,杀身诚独难。揽涕登君墓,临穴仰天叹。长夜何冥冥,一往不复还。黄鸟为悲鸣,哀哉伤肺肝。”该诗曾收入影响深远的萧统《文选》,可以视为曹植的代表作之一。诗中的“三臣”就是三良,他们在秦穆公去世后自杀殉葬。用活人殉葬是中国上古一种野蛮的风俗,后来文明程度提高,基本不再用这个办法了,秦穆公的做法显然是开历史的倒车。
关于“三良”,最早的记录见《左传·文公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铖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史记·秦本纪》也有记载,说秦穆公死后“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车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铖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黄鸟》见《诗经·秦风》,此后历代都有咏叹三良的诗作,陶渊明、柳宗元、苏东坡等大家都曾写过。曹植这首是《诗经》之后最早的,与他同时代的王粲和阮瑀也写过历史上这个著名的事件。
关于曹植《三良诗》的写作时间,历来有分歧,古代注释家大致提出两种意见:一、黄初二年(二二一),其代表是唐人刘良:“植被文帝责黜,意者是悔不从武帝,而作是诗。”(《六臣注文选》)二、建安二十年(二一五),其代表是清人朱绪曾:“此诗乃建安二十年,从征张鲁,至关中,过秦穆公墓,与王粲同作。”(《曹集考异》)
在英语世界先后讨论过这个问题的有两位汉学家:惠特克(Katherine P.K.Whitaker)和高德耀(Robert J.Cutter),他们的论文分别发表于《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学刊》(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al Afr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London)第十八卷(一九五六)和《中国文学》(Chinese Literature:Essays,Articles,Reviews)第十一卷(一九八九)。
惠特克在文中推翻了前人的意见,首先指出黄初二年(二二一)说站不住脚:“此时还看不出曹植如此消极,觉得已经不能通过武功为国效力。他这首诗,特别是第一句,表明他对于建功立业已经完全绝望,特别是在多次向曹丕表白之后——比如‘甘赴江湘,奋戈吴越’(《责躬诗》),‘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杂诗六首·其五》),‘国仇亮不塞,甘心思丧元,抚剑西南望,思欲赴泰山’(《杂诗六首·其六》)。而在二二一年,他只是受到了某些挫折,但还没有完全失望。”惠特克认为建安二十年(二一五)说同样站不住脚,第一是因为曹植当时还年轻(二十四岁),对前途充满了希望,不可能写出“功名不可为”这样的句子。第二,“王粲没有参加二一五年西征张鲁的行动,所以曹植不可能和他一起经过秦穆公的墓地并一起写诗,阮瑀就更不可能了(二一二年已经去世)。实际上,王粲和阮瑀是在上一次西征时(二一一)写了《咏史诗》,但那次曹植留守后方。即使两人将他们的诗寄给曹植,或者回来后将诗呈献,曹植以此为题写作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已经时过境迁了”。这样一来,不仅二一五年说不成立,二一一年说也不成立了。
基于以上分析,惠特克认为曹植在二二0年曹操去世,乃至二二一年因辱骂监国谒者(乃曹丕安插在曹植身边的眼线)“被文帝责黜”后,并没有完全失去对建功立业的期望。真正让他感到理想幻灭是黄初七年(二二六)曹丕去世时,就在五个月前两兄弟互相猜忌多年后终于和解——“六年,帝东征,还过雍丘,幸植宫,增户五百。”(《三国志·魏书十九》)兄长的去世让感恩戴德的曹植产生了殉葬的念头:“袖锋抽刃,欲自僵毙。追慕三良,甘心同穴。”(《文帝诔》)这篇诔文中同样写到了三良,为诗、诔创作于同时提供了一个证据。所以,惠特克认为《三良诗》的写作时间是二二六年。
一般来说,讨论中国古代作家的生平事迹等资料性问题,不是西方汉学家的所长。惠特克的论文发表三十多年后(一九八九),才有美国汉学家高德耀再次讨论《三良诗》的写作时间。他认为惠特克最大的失误在于混淆了二一一年和二一五年的两次西征。二一一年的那次行动曹植参加了,最直接的证据是他的《離思赋·序》:“建安十六年,大军西讨马超,大子留监国,植时从之。”既然王粲、阮瑀也参加了这次西征,三人利用行军间隙一同游览三良墓是很有可能的,考虑到当时文人有同题写作的习惯,因此高德耀认为曹植《三良诗》应该系于二一一年。
惠特克认为二一一年曹植留守后方,主要是基于曹丕《与钟大理书》中的一句话:“当自白书,恐传言末审,是以令舍弟子建因苟仲茂转言鄙旨。”曹丕听说大理钟繇有一块美玉,但又不好意思亲自去要,因此让曹植通过荀仲茂去传达自己的意见。这似乎表明曹植当时也在后方,否则曹丕为了要一块玉块,不远千里地去拜托在前方的弟弟,似乎有点小题大做。惠特克能够注意到这个文字细节,应该说相当难能可贵。但可惜她弄错了时间,曹丕写《与钟大理书》不在二一一年,而在二一五年,这一年曹操西征张鲁,曹丕再次奉命留守。至于曹植,虽然没有像《离思赋·序》那样直接的证据,但一般认为他参加了此次军事行动。当然他不是带兵打仗(其实终其一生他都没有真正带兵打过仗),曹操只是让他去见习锻炼一下,所以帮哥哥一个小忙应该是有时间的。
高德耀在论文中参考了余冠英、徐公持、张可礼等当代中国学者的观点,他们都主张二一一年说。实际上,在目前国内学界,二一一年说也最为通行。但由于历史资料缺乏,完全定于一尊还为时尚早,各位学者的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海外学者凭借其“第三只眼”,更有可能提出具有启发性的意见,无论是确定诗歌的写作年代,还是理解诗歌的内容。
惠特克之所以反对二一一年和二一五年说,乃至二二六年说,重要的根据是曹植《三良诗》的第一句:“功名不可为,忠义我所安。”年轻时的曹植一心要建功立业,只有到晚年才放弃这个想法。清人丁晏持同样的看法:“首二句为自家写照,无限感慨。”(《曹集诠评》)问题在于,曹植何时真正感到“功名不可为”。他写于太和二年(二二八)的《求自试表》中依然有这样豪迈的文字:“如微才弗试,没世无闻,徒荣其躯而丰其体,生无益于事,死无损于数,虚荷上位而忝重禄,禽息鸟视,终于白首,此徒圈牢之养物,非臣之所志也。”由此看来,将《三良诗》系于二二六年还是有点早。 对“功名不可为,忠义我所安”的另一种意见认为,曹植是在代三良立言,“我”不一定就是曹植本人,比如唐人李善在注釋“忠义”时写道:“《孝经注》曰:死君之难为尽忠。《谥法》日:能制命日义。我,谓三良也。”(《六臣注文选》)三良如果不为忠义而殉葬,好好活着,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现在一旦捐躯,当然就“功名不可为”了。这样理解完全说得通。
与这个问题相连的是“揽涕登君墓,临穴仰天叹”。惠特克将之翻译成:They wiped away their tears while ascending their lord’s burial mound,coming upon the entrance to the vault they looked up to heaven and sighed。显然,她认为这里的“君”是指秦穆公,也就是说,“揽涕”的是三良。与前文“我”的情况类似,“君”也有其他的理解方式,比如赵幼文(目前国内最通行的《曹植集校注》的作者)就明确地说:“君,指三良。”
王粲和阮踽的诗同样存在这样的解读问题。无论是“低头窥圹户,仰视日月光”(阮瑀),还是“临穴呼苍天,涕下如绠縻”(王粲),我们要确定动作的主人,都不那么容易。当然,最早的困扰可以追溯到《诗经·黄鸟》中的“临其穴,惴惴其栗”,郑玄、朱熹对这一句的解说就不一样。郑认为感到恐惧的是秦人,而朱认为是三良(《诗集传》)。关键问题在于,汉语诗歌往往省略主语以及明确的指示代词,这就造成了模糊性,或者说,解释的多种可能性。
根据惠特克的看法,王粲和阮瑀的诗只是怀古而已,只有曹植借古讽今,借三良浇自己心中块垒。有意思的是,高德耀的意见恰恰相反,他认为王粲、阮瑀在各自的诗中猛烈批判秦穆公的残忍,恰恰是为了反衬曹操的广纳贤才、知人善任。倒是在曹植的诗中看不到“误哉秦穆公,身没从三良”(阮瑀)、“秦穆杀三良,惜哉空尔为”(王粲)这样的句子,曹植只是对三良的殉葬表示惋惜,并由此讨论了“忠诚”和“本能”的矛盾。
在我看来,如果我们接受高德耀的分析,就不需要太计较曹植这首诗写于何年了。三良只是一个引人深思的古老话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曹植是否去过,以及何时去过三良的墓地也不那么重要了。同时,这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首诗表面上的前后不协调:“既是自愿殉葬,为什么‘登君墓’还要‘揽涕’呢?‘临穴’还要‘仰天叹’呢?为什么还那样悲伤地感到进入坟墓就会是‘长夜何冥冥,一往不复还’呢?为什么不是从容殉葬而显露出不愿意捐躯,提出捐躯不易呢?……作者虽是诗歌上的高手妙匠,但本诗却有如此欠妥之处。”(聂文郁:《曹植诗解译》)真是这样吗?不错,三良受过穆公的恩遇,也愿意以死报答,但真正面对死亡,特别是非人道的殉葬时,难道连片刻的犹豫和恐惧都不能有吗?曹植这里写的,正是人的求生本能和道义责任之间的撕扯。在我看来,这不是“欠妥”,而是曹植的深刻所在。或许由此也就能解决上文提到的那个问题了,“功名不可为,忠义我所安”写的是三良,“揽涕登君墓,临穴仰天叹”,写的也是三良。
中国最早的咏史诗是班固的《咏史》,该诗咏叹汉文帝时代的名医淳于意之女淳于缇萦。淳于意以事下狱,将遭肉刑,其幼女缇萦上书,表示自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罪,结果文帝大为感动,不仅宽免淳于意而且就此废除了肉刑。班固截取此事写诗,开后代文人以诗咏史之先河,在这首诗里他虽有感叹之词,但基本是就事论事,与现实生活没有关系。根据朱自清先生的看法,“咏史之作以古比今,左思是创始的人”(《诗言志辨》)。左思写过一组著名的《咏史》,为自己受困于门第不能一展才华而大发感慨。他的这一组诗曾经被收入萧统《文选》,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从此之后,咏史诗就有了两种类型:班固类的就古咏古,左思类的以古比今。按传统的意见,前者是正体,后者是变体;当然按实际的影响来说,后者更容易打动读者。
《文选》卷二十一“咏史”没有收入班固的开山之作,但打头的也不是左思,而是王粲《咏史诗》和曹植《三良诗》,左思《咏史八首》位居第三。前文提到,高德耀认为王粲咏三良并非就事论事,而是意在吹捧曹操。如果这个看法成立,左思《咏史八首》的文学史地位就要动摇,朱自清先生的意见也要重新斟酌了。
曹植《三良诗》属于哪一类呢?就古咏古还是以古比今?参考惠特克和高德耀两位汉学家的意见,我觉得基本上是就古咏古,但其中也不乏个人的一点感慨。
关于“三良”,最早的记录见《左传·文公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铖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史记·秦本纪》也有记载,说秦穆公死后“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车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铖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黄鸟》见《诗经·秦风》,此后历代都有咏叹三良的诗作,陶渊明、柳宗元、苏东坡等大家都曾写过。曹植这首是《诗经》之后最早的,与他同时代的王粲和阮瑀也写过历史上这个著名的事件。
关于曹植《三良诗》的写作时间,历来有分歧,古代注释家大致提出两种意见:一、黄初二年(二二一),其代表是唐人刘良:“植被文帝责黜,意者是悔不从武帝,而作是诗。”(《六臣注文选》)二、建安二十年(二一五),其代表是清人朱绪曾:“此诗乃建安二十年,从征张鲁,至关中,过秦穆公墓,与王粲同作。”(《曹集考异》)
在英语世界先后讨论过这个问题的有两位汉学家:惠特克(Katherine P.K.Whitaker)和高德耀(Robert J.Cutter),他们的论文分别发表于《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学刊》(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al Afr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London)第十八卷(一九五六)和《中国文学》(Chinese Literature:Essays,Articles,Reviews)第十一卷(一九八九)。
惠特克在文中推翻了前人的意见,首先指出黄初二年(二二一)说站不住脚:“此时还看不出曹植如此消极,觉得已经不能通过武功为国效力。他这首诗,特别是第一句,表明他对于建功立业已经完全绝望,特别是在多次向曹丕表白之后——比如‘甘赴江湘,奋戈吴越’(《责躬诗》),‘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杂诗六首·其五》),‘国仇亮不塞,甘心思丧元,抚剑西南望,思欲赴泰山’(《杂诗六首·其六》)。而在二二一年,他只是受到了某些挫折,但还没有完全失望。”惠特克认为建安二十年(二一五)说同样站不住脚,第一是因为曹植当时还年轻(二十四岁),对前途充满了希望,不可能写出“功名不可为”这样的句子。第二,“王粲没有参加二一五年西征张鲁的行动,所以曹植不可能和他一起经过秦穆公的墓地并一起写诗,阮瑀就更不可能了(二一二年已经去世)。实际上,王粲和阮瑀是在上一次西征时(二一一)写了《咏史诗》,但那次曹植留守后方。即使两人将他们的诗寄给曹植,或者回来后将诗呈献,曹植以此为题写作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已经时过境迁了”。这样一来,不仅二一五年说不成立,二一一年说也不成立了。
基于以上分析,惠特克认为曹植在二二0年曹操去世,乃至二二一年因辱骂监国谒者(乃曹丕安插在曹植身边的眼线)“被文帝责黜”后,并没有完全失去对建功立业的期望。真正让他感到理想幻灭是黄初七年(二二六)曹丕去世时,就在五个月前两兄弟互相猜忌多年后终于和解——“六年,帝东征,还过雍丘,幸植宫,增户五百。”(《三国志·魏书十九》)兄长的去世让感恩戴德的曹植产生了殉葬的念头:“袖锋抽刃,欲自僵毙。追慕三良,甘心同穴。”(《文帝诔》)这篇诔文中同样写到了三良,为诗、诔创作于同时提供了一个证据。所以,惠特克认为《三良诗》的写作时间是二二六年。
一般来说,讨论中国古代作家的生平事迹等资料性问题,不是西方汉学家的所长。惠特克的论文发表三十多年后(一九八九),才有美国汉学家高德耀再次讨论《三良诗》的写作时间。他认为惠特克最大的失误在于混淆了二一一年和二一五年的两次西征。二一一年的那次行动曹植参加了,最直接的证据是他的《離思赋·序》:“建安十六年,大军西讨马超,大子留监国,植时从之。”既然王粲、阮瑀也参加了这次西征,三人利用行军间隙一同游览三良墓是很有可能的,考虑到当时文人有同题写作的习惯,因此高德耀认为曹植《三良诗》应该系于二一一年。
惠特克认为二一一年曹植留守后方,主要是基于曹丕《与钟大理书》中的一句话:“当自白书,恐传言末审,是以令舍弟子建因苟仲茂转言鄙旨。”曹丕听说大理钟繇有一块美玉,但又不好意思亲自去要,因此让曹植通过荀仲茂去传达自己的意见。这似乎表明曹植当时也在后方,否则曹丕为了要一块玉块,不远千里地去拜托在前方的弟弟,似乎有点小题大做。惠特克能够注意到这个文字细节,应该说相当难能可贵。但可惜她弄错了时间,曹丕写《与钟大理书》不在二一一年,而在二一五年,这一年曹操西征张鲁,曹丕再次奉命留守。至于曹植,虽然没有像《离思赋·序》那样直接的证据,但一般认为他参加了此次军事行动。当然他不是带兵打仗(其实终其一生他都没有真正带兵打过仗),曹操只是让他去见习锻炼一下,所以帮哥哥一个小忙应该是有时间的。
高德耀在论文中参考了余冠英、徐公持、张可礼等当代中国学者的观点,他们都主张二一一年说。实际上,在目前国内学界,二一一年说也最为通行。但由于历史资料缺乏,完全定于一尊还为时尚早,各位学者的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海外学者凭借其“第三只眼”,更有可能提出具有启发性的意见,无论是确定诗歌的写作年代,还是理解诗歌的内容。
惠特克之所以反对二一一年和二一五年说,乃至二二六年说,重要的根据是曹植《三良诗》的第一句:“功名不可为,忠义我所安。”年轻时的曹植一心要建功立业,只有到晚年才放弃这个想法。清人丁晏持同样的看法:“首二句为自家写照,无限感慨。”(《曹集诠评》)问题在于,曹植何时真正感到“功名不可为”。他写于太和二年(二二八)的《求自试表》中依然有这样豪迈的文字:“如微才弗试,没世无闻,徒荣其躯而丰其体,生无益于事,死无损于数,虚荷上位而忝重禄,禽息鸟视,终于白首,此徒圈牢之养物,非臣之所志也。”由此看来,将《三良诗》系于二二六年还是有点早。 对“功名不可为,忠义我所安”的另一种意见认为,曹植是在代三良立言,“我”不一定就是曹植本人,比如唐人李善在注釋“忠义”时写道:“《孝经注》曰:死君之难为尽忠。《谥法》日:能制命日义。我,谓三良也。”(《六臣注文选》)三良如果不为忠义而殉葬,好好活着,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现在一旦捐躯,当然就“功名不可为”了。这样理解完全说得通。
与这个问题相连的是“揽涕登君墓,临穴仰天叹”。惠特克将之翻译成:They wiped away their tears while ascending their lord’s burial mound,coming upon the entrance to the vault they looked up to heaven and sighed。显然,她认为这里的“君”是指秦穆公,也就是说,“揽涕”的是三良。与前文“我”的情况类似,“君”也有其他的理解方式,比如赵幼文(目前国内最通行的《曹植集校注》的作者)就明确地说:“君,指三良。”
王粲和阮踽的诗同样存在这样的解读问题。无论是“低头窥圹户,仰视日月光”(阮瑀),还是“临穴呼苍天,涕下如绠縻”(王粲),我们要确定动作的主人,都不那么容易。当然,最早的困扰可以追溯到《诗经·黄鸟》中的“临其穴,惴惴其栗”,郑玄、朱熹对这一句的解说就不一样。郑认为感到恐惧的是秦人,而朱认为是三良(《诗集传》)。关键问题在于,汉语诗歌往往省略主语以及明确的指示代词,这就造成了模糊性,或者说,解释的多种可能性。
根据惠特克的看法,王粲和阮瑀的诗只是怀古而已,只有曹植借古讽今,借三良浇自己心中块垒。有意思的是,高德耀的意见恰恰相反,他认为王粲、阮瑀在各自的诗中猛烈批判秦穆公的残忍,恰恰是为了反衬曹操的广纳贤才、知人善任。倒是在曹植的诗中看不到“误哉秦穆公,身没从三良”(阮瑀)、“秦穆杀三良,惜哉空尔为”(王粲)这样的句子,曹植只是对三良的殉葬表示惋惜,并由此讨论了“忠诚”和“本能”的矛盾。
在我看来,如果我们接受高德耀的分析,就不需要太计较曹植这首诗写于何年了。三良只是一个引人深思的古老话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曹植是否去过,以及何时去过三良的墓地也不那么重要了。同时,这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首诗表面上的前后不协调:“既是自愿殉葬,为什么‘登君墓’还要‘揽涕’呢?‘临穴’还要‘仰天叹’呢?为什么还那样悲伤地感到进入坟墓就会是‘长夜何冥冥,一往不复还’呢?为什么不是从容殉葬而显露出不愿意捐躯,提出捐躯不易呢?……作者虽是诗歌上的高手妙匠,但本诗却有如此欠妥之处。”(聂文郁:《曹植诗解译》)真是这样吗?不错,三良受过穆公的恩遇,也愿意以死报答,但真正面对死亡,特别是非人道的殉葬时,难道连片刻的犹豫和恐惧都不能有吗?曹植这里写的,正是人的求生本能和道义责任之间的撕扯。在我看来,这不是“欠妥”,而是曹植的深刻所在。或许由此也就能解决上文提到的那个问题了,“功名不可为,忠义我所安”写的是三良,“揽涕登君墓,临穴仰天叹”,写的也是三良。
中国最早的咏史诗是班固的《咏史》,该诗咏叹汉文帝时代的名医淳于意之女淳于缇萦。淳于意以事下狱,将遭肉刑,其幼女缇萦上书,表示自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罪,结果文帝大为感动,不仅宽免淳于意而且就此废除了肉刑。班固截取此事写诗,开后代文人以诗咏史之先河,在这首诗里他虽有感叹之词,但基本是就事论事,与现实生活没有关系。根据朱自清先生的看法,“咏史之作以古比今,左思是创始的人”(《诗言志辨》)。左思写过一组著名的《咏史》,为自己受困于门第不能一展才华而大发感慨。他的这一组诗曾经被收入萧统《文选》,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从此之后,咏史诗就有了两种类型:班固类的就古咏古,左思类的以古比今。按传统的意见,前者是正体,后者是变体;当然按实际的影响来说,后者更容易打动读者。
《文选》卷二十一“咏史”没有收入班固的开山之作,但打头的也不是左思,而是王粲《咏史诗》和曹植《三良诗》,左思《咏史八首》位居第三。前文提到,高德耀认为王粲咏三良并非就事论事,而是意在吹捧曹操。如果这个看法成立,左思《咏史八首》的文学史地位就要动摇,朱自清先生的意见也要重新斟酌了。
曹植《三良诗》属于哪一类呢?就古咏古还是以古比今?参考惠特克和高德耀两位汉学家的意见,我觉得基本上是就古咏古,但其中也不乏个人的一点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