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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发展、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等一系列可持续发展议题已成为中国政府、企业、投资机构、媒体、社会民众等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在深入推动一系列行政措施的同时,中国开始利用市场手段,通过碳排放交易机制作为行政措施的良性补充,促进低碳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能源结构优化以及应对原有粗放发展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已成为近年来中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如环境保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在行政管理方面,不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节能减排等系列强制性措施的力度。
而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多轮次国际谈判和磋商的过程,也从一定意义上促进了我国相关措施的开展进程。同时,相关国际经验和合作框架也给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更具经济和市场效益的思路。
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中国政府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积极探索。2014年10月15日,由安永和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联合发布的“2014年CDP中国100强气候变化报告”指出,“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灵活的减碳措施,与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节能减排等强制性行政措施形成良性的互补。”
系列强制性行政措施
自国务院2010年2月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来,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扩大深化,工作考核制度和工作分工不断完善,淘汰落后产能行业从“十一五”初期的13个扩大到2012年的21个。
2011年至今,工信部共公布了8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共计涉及企业7885家。从2010年起,工信部开始公布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完成情况,更准确、即时、全面地跟踪淘汰落后产能进度,完成情况透明度不断提高。
在促进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面,通过《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2006年)、《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年)等政策性文件,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已陆续开展了多个行业的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超过一万家企业被强制纳入方案。
同时,近年来实施的低碳省市和低碳工业园区政策,这引发了全国性的低碳城市摸索,从节能减排力度和覆盖范围上对上述文件中提及的“万家企业”进行了补充。
作为市场机制的碳排放交易权
作为创新解决方案,碳排放权交易是强制行政措施下的市场机制,其灵活多样的履约途径和潜在的金融开发潜力让其备受关注。目前,国内7个试点省市碳市场已全部上线,强制纳入2247家企业,总配额量超过12亿吨二氧化碳。
上述各试点管控范围和强度一方面反映了该试点省市的经济增长特征和现有产业结构特点,反映了7个试点的能源结构情况,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在试点期不同阶段,试点市场对不同产业/企业和不同能源类型的偏好程度和管控进度。
2014年,7试点中仅5个,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和广东,执行了管控企业2013年排放量的履约。履约情况一方面突出反映了各试点的机制完善程度和体制建设现状,另一方面也考验了管控企业对碳约束的认知程度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首个履约期突出显现了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问题:1)不理解碳排放权交易原理及机制,观望和消极应对情绪严重,2)没有建立统一的温室气体数据收集及处理体系;3)没有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内控及决策体系。短期来看,这使企业被动接受政策变化,增加生产运营成本;长期来看,将降低企业竞争优势,影响投资者信心。
CDP报告发现与建议
从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节能减碳行动这两个强制性行政手段,顺利过渡到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手段相辅相成,这给企业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同时也使自愿信息披露具有别样的意义。企业应抓住机遇,有计划地系统披露环境信息,把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性措施和成果与利益关联方分享,通过互动,提升其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增强投资者信心。
在分析中国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等一系列可持续发展议题的同时,“2014年CDP中国100强气候变化报告”还展示了CDP中国100强企业在碳管理、气候变化风险与机遇、以及信息披露方面的绩效表现。
根据此次报告问卷的回复情况来看,企业逐渐意识到披露信息环境的重要性,所披露的企业数量和回复质量上升速度也极快。回复企业从2013年的32家增加到2014年45家,增加40.6%。42家企业还通过其他途径如企业年报、其他合规性文件等披露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的表现。
另一方面,随着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展不断深入,纳入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45家调查企业中,超过13家(29%)企业被纳入到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中,16家(36%)企业纳入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
企业对气候变化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其气候变化风险识别深度和战略制定成熟度上。相较往年,此次报告中企业识别的风险和机遇数量均有明显增加。2014年,回复企业共识别出25个气候变化风险,19个气候变化机遇。96%的企业识别出潜在的对企业业务经营、收入或支出可能产生影响的气候变化风险,56%的企业识别出了全部风险。
尽管如此,从回复结果看来,节能减排项目和应对气候变化举措在碳减排结果上一致,但绝大多数企业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在目标、组织结构和战略层面上并未统一。可以看到的是,一些企业正尝试把这两个目标及其应对措施统一起来,但现阶段结果并不理想,企业仍需做出更多努力。
安永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中国区合伙人唐嘉欣指出:“企业更积极地建设碳排放信息披露环境将为企业带来诸多好处。报告中的数据也证明了企业自身意识正在不断加强,从原先仅仅是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忧虑,开始转向尝试从战略层面抓住机遇,与公众和投资者的沟通越来越积极。”
据了解,截止到2014年,CDP已连续7年发布中国企业应对气候变化报告。在今年的调查中,第一次对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与战略、风险与机遇和排放情况等3个维度进行定量化和定性化评估,初步实现了在中国企业碳管理方面的绩效评估的国际化。
编辑 李长海
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能源结构优化以及应对原有粗放发展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已成为近年来中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如环境保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在行政管理方面,不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节能减排等系列强制性措施的力度。
而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多轮次国际谈判和磋商的过程,也从一定意义上促进了我国相关措施的开展进程。同时,相关国际经验和合作框架也给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更具经济和市场效益的思路。
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中国政府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积极探索。2014年10月15日,由安永和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联合发布的“2014年CDP中国100强气候变化报告”指出,“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灵活的减碳措施,与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节能减排等强制性行政措施形成良性的互补。”
系列强制性行政措施
自国务院2010年2月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来,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扩大深化,工作考核制度和工作分工不断完善,淘汰落后产能行业从“十一五”初期的13个扩大到2012年的21个。
2011年至今,工信部共公布了8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共计涉及企业7885家。从2010年起,工信部开始公布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完成情况,更准确、即时、全面地跟踪淘汰落后产能进度,完成情况透明度不断提高。
在促进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面,通过《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2006年)、《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年)等政策性文件,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已陆续开展了多个行业的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超过一万家企业被强制纳入方案。
同时,近年来实施的低碳省市和低碳工业园区政策,这引发了全国性的低碳城市摸索,从节能减排力度和覆盖范围上对上述文件中提及的“万家企业”进行了补充。
作为市场机制的碳排放交易权
作为创新解决方案,碳排放权交易是强制行政措施下的市场机制,其灵活多样的履约途径和潜在的金融开发潜力让其备受关注。目前,国内7个试点省市碳市场已全部上线,强制纳入2247家企业,总配额量超过12亿吨二氧化碳。
上述各试点管控范围和强度一方面反映了该试点省市的经济增长特征和现有产业结构特点,反映了7个试点的能源结构情况,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在试点期不同阶段,试点市场对不同产业/企业和不同能源类型的偏好程度和管控进度。
2014年,7试点中仅5个,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和广东,执行了管控企业2013年排放量的履约。履约情况一方面突出反映了各试点的机制完善程度和体制建设现状,另一方面也考验了管控企业对碳约束的认知程度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首个履约期突出显现了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问题:1)不理解碳排放权交易原理及机制,观望和消极应对情绪严重,2)没有建立统一的温室气体数据收集及处理体系;3)没有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内控及决策体系。短期来看,这使企业被动接受政策变化,增加生产运营成本;长期来看,将降低企业竞争优势,影响投资者信心。
CDP报告发现与建议
从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节能减碳行动这两个强制性行政手段,顺利过渡到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手段相辅相成,这给企业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同时也使自愿信息披露具有别样的意义。企业应抓住机遇,有计划地系统披露环境信息,把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性措施和成果与利益关联方分享,通过互动,提升其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增强投资者信心。
在分析中国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等一系列可持续发展议题的同时,“2014年CDP中国100强气候变化报告”还展示了CDP中国100强企业在碳管理、气候变化风险与机遇、以及信息披露方面的绩效表现。
根据此次报告问卷的回复情况来看,企业逐渐意识到披露信息环境的重要性,所披露的企业数量和回复质量上升速度也极快。回复企业从2013年的32家增加到2014年45家,增加40.6%。42家企业还通过其他途径如企业年报、其他合规性文件等披露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的表现。
另一方面,随着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展不断深入,纳入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45家调查企业中,超过13家(29%)企业被纳入到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中,16家(36%)企业纳入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
企业对气候变化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其气候变化风险识别深度和战略制定成熟度上。相较往年,此次报告中企业识别的风险和机遇数量均有明显增加。2014年,回复企业共识别出25个气候变化风险,19个气候变化机遇。96%的企业识别出潜在的对企业业务经营、收入或支出可能产生影响的气候变化风险,56%的企业识别出了全部风险。
尽管如此,从回复结果看来,节能减排项目和应对气候变化举措在碳减排结果上一致,但绝大多数企业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在目标、组织结构和战略层面上并未统一。可以看到的是,一些企业正尝试把这两个目标及其应对措施统一起来,但现阶段结果并不理想,企业仍需做出更多努力。
安永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中国区合伙人唐嘉欣指出:“企业更积极地建设碳排放信息披露环境将为企业带来诸多好处。报告中的数据也证明了企业自身意识正在不断加强,从原先仅仅是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忧虑,开始转向尝试从战略层面抓住机遇,与公众和投资者的沟通越来越积极。”
据了解,截止到2014年,CDP已连续7年发布中国企业应对气候变化报告。在今年的调查中,第一次对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与战略、风险与机遇和排放情况等3个维度进行定量化和定性化评估,初步实现了在中国企业碳管理方面的绩效评估的国际化。
编辑 李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