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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韵律语法的角度探讨如何将理论语法转换为教学语法的课题,其中包括转换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转换的内容和程度,以及转换的阶段等问题。讨论的具体对象是韵律语法,因此转换所涉及的内容包括韵律语法的基本属性和特征(如定义、概念中的"相对轻重、核心重音"等)、韵律语法的成果在二语教学中的作用(对汉语音系的新认识、词汇的理解、句法的所以然、语体的语法属性等)、韵律语法转换的具体内容(语音教学、词汇教学、句法教学、语体教学)、韵律语法转换的阶段性和层级性("语音+句法"综合学—练的方法)、韵律语法转换中涉及的理论语言学和教学语言学之间的不同、理论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之间的不同,以及"语音、词汇、句法、语体"之间的关系和如何教授等问题。本文也提出将来尝试编写《韵律语法教学转换手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