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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黑龙江沿岸的“合法”中俄贸易始于1858年《瑷珲条约》的签订。从1858年至1911年,晚清黑龙江沿岸的中俄贸易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发生和缓慢发展时期(1858年-19世纪80年代中后期)、快速发展时期(19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03年)、继续发展时期(1903年-1911年)。晚清黑龙江沿岸中俄贸易的发展特点为:俄国始终处于入超地位;双方贸易始终是发展的;双方都是获利的,但俄方获利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