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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档是档案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档案局、馆、室对此做了大量工作,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级领导对此也给予了一定支持、配合和协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档案事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双管齐下,合力推进依法治档工作顺利开展。
1、各级档案局、馆、室要依法治档
1.1 各级档案局要依法治档。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各级档案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具体来说,一要结合本地档案工作实际,依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二要依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和地方档案法规以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要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违法行为;四要依法表彰和奖励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科研以及同档案违法行为作斗争中作出显著成绩和“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单位或者个人;五要依法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1.2 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依法治档。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具体来说,一要依法接收和收集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二要依法整理和保管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三要依法开放已到开放期限的馆藏档案;四要依法公布馆藏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五要依法开发和提供利用馆藏档案。
1.3 各级档案室要依法治档。具体来说,各级档案室一要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使本单位档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二要依法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以确保形成的档案案卷在数量上齐全完整,在内容上最大限度地保持档案文件的历史联系和历史原貌,在技术质量上合乎规范,在归档上严格履行交接、登記和签字手续;三要依法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四要依法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五要依法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2、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级领导要依法治档
2.1 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要依法治档。这里的“各级权力机关”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主要依靠档案立法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两种手段来推进依法治档。一是档案立法: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是档案立法的主体,需要依据《档案法》的基本精神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地方档案工作实际,加强地方档案立法,完善档案法规体系;二是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是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主体,需要加大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行档案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大检查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以促进档案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把《档案法》落到实处。
2.2 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治档。这里的“各级司法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厅)。各级司法机关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档案司法,即根据《档案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的规定,对发生在档案领域的行政争议和刑事案件进行审理裁判,并依法采取措施保证其裁判内容的实现。这就需要各级司法机关与档案部门密切配合,促使档案司法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来说,一要依法对档案部门移交的“严重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的”档案违法案件进行公正的审判;二要依法对发生在档案执法中的行政争议予以公正的审理;三要争取将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列入当地政府的普法规划和司法人员的学习内容。
2.3 各级领导要依法治档。这里的“各级领导”主要是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部门的领导,特别是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计划、编制、财政、政法等各方面的领导。那么,各级领导应当如何依法治档呢?一要牢固树立档案法制观念,带头遵守档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成为“依法治档”的模范;二要认真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促进依法治档的全面落实。
此外,推进依法治档,还需要监察机关、党、社会组织、团体、新闻舆论等社会各界和每个公民的密切配合。
1、各级档案局、馆、室要依法治档
1.1 各级档案局要依法治档。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各级档案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具体来说,一要结合本地档案工作实际,依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二要依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和地方档案法规以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要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违法行为;四要依法表彰和奖励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科研以及同档案违法行为作斗争中作出显著成绩和“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单位或者个人;五要依法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1.2 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依法治档。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具体来说,一要依法接收和收集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二要依法整理和保管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三要依法开放已到开放期限的馆藏档案;四要依法公布馆藏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五要依法开发和提供利用馆藏档案。
1.3 各级档案室要依法治档。具体来说,各级档案室一要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使本单位档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二要依法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以确保形成的档案案卷在数量上齐全完整,在内容上最大限度地保持档案文件的历史联系和历史原貌,在技术质量上合乎规范,在归档上严格履行交接、登記和签字手续;三要依法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四要依法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五要依法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2、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级领导要依法治档
2.1 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要依法治档。这里的“各级权力机关”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主要依靠档案立法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两种手段来推进依法治档。一是档案立法: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是档案立法的主体,需要依据《档案法》的基本精神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地方档案工作实际,加强地方档案立法,完善档案法规体系;二是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是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主体,需要加大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行档案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大检查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以促进档案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把《档案法》落到实处。
2.2 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治档。这里的“各级司法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厅)。各级司法机关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档案司法,即根据《档案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的规定,对发生在档案领域的行政争议和刑事案件进行审理裁判,并依法采取措施保证其裁判内容的实现。这就需要各级司法机关与档案部门密切配合,促使档案司法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来说,一要依法对档案部门移交的“严重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的”档案违法案件进行公正的审判;二要依法对发生在档案执法中的行政争议予以公正的审理;三要争取将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列入当地政府的普法规划和司法人员的学习内容。
2.3 各级领导要依法治档。这里的“各级领导”主要是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部门的领导,特别是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计划、编制、财政、政法等各方面的领导。那么,各级领导应当如何依法治档呢?一要牢固树立档案法制观念,带头遵守档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成为“依法治档”的模范;二要认真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促进依法治档的全面落实。
此外,推进依法治档,还需要监察机关、党、社会组织、团体、新闻舆论等社会各界和每个公民的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