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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介服务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我国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中介服务作为资源与市场的纽带、买方与卖方的桥梁,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科技中介服务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在政府与科技、科技与经济、科技与社会之间,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发挥着纽带、桥梁、传递者的作用,不仅推动了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也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一、国内外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现状
在国外,中介服务业是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尤其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更是如此。20世纪90年代,美国咨询业产值2030亿美元,占国家生产总值的20%。1995年,美国管理咨询业实现260亿美元的收入,占全球管理咨询收入的52%。欧洲的管理咨询业发展也很快,1997年欧洲共同体8个国家的管理咨询公司为13.4万个企业提供服务,年收入达207亿美元,且以每年20%~30%的速度递增。日本1995年拥有咨询机构6000家,管理咨询收入47亿美元。美国、德国、日本、意大利等经济发达国家既有官办中介机构,也有民办中介机构,服务的领域涉及生产、营销、金融、人力资源、工程等方面。国外中介机构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既有面向各个行业的公共中介机构,如法律、会计、资产评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也有面向特定行业的中介机构。随着高科技产业发展步伐的加快,各行业和领域又出现许多以网络为代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如电子商务服务、视频传送服务等。
目前,在我国大中城市共有各类科技中介组织6万多个,从业人员约110余万人;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发展到850余家,从业人员1万多人,服务企业6万家,通过各种服务使企业增加销售额310多亿元,增加利税32亿元,为社会增加就业23万多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已发展到460多家,其中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72家,大学科技园22家,在孵企业1.5万家;各种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所、科技条件市场、人才市场等,已成为转移、扩散科技成果和有效配置科技资源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科技中介服务的面貌发生新的变化:科技中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个性特色和技术优势的中介服务广受客户青睐;科技中介服务更为规范化;科技中介服务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科技中介开始从单一化服务向系列化服务发展;科技中介服务逐步走向市场化和产业化,服务项目也更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从总体上看,科技中介服务业仍跟不上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管理、运行机制、市场培育上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二、开一步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议
为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使之成为“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议政府部门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大力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并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是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在目前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市场机制发育尚不成熟,市场和政策环境还不健全,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增强企业的科技意识并确定技术服务的市场规范和法律保障。在科技中介自身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尚未被企业认可的情况下,政府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推动和扶持尤为重要。
2.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
在经济转型期,政府可通过宏观政策调控和经济手段刺激社会需求,为科技中介机构开拓市场、进入市场和服务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与此同时,要规范科技中介组织,改善供求关系,积极培育科技中介市场。另外,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逐步明确各类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力义务、组织制度和发展模式,理顺政府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相互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发展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使科技中介机构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3.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是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基础,拥有准确、及时、充分的信息是科技中介工作的前提。为此,要建立以科技情报、科研成果、技术市场为基础的公共信息平台,解决公共信息渠道不畅、信息不足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整合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信息研究机构的信息资源。科技中介机构要重视和加强自身资料和数据的积累,同时要通过国际互联网,努力与国内外同行实现资源共享。政府应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地予以投资,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化水平。
4.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
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经验说明,实行“政府调控、协会管理”的管理模式,是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促进科技中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中介机构的管理还很薄弱,必须加强行业自律,制定一些行业自律性文件,考核和认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交流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方面的经验。发挥其政府和科技中介机构之间的桥梁作用。
5.加强科技中介机构与科研机构、高校及社会各界的联合与协作,加强国际间的交流
与科研机构、高校等的联合与协作,可以使各方的专业知识、优秀人才和技术得到充分的开发,使之成为开展中介业务的重要支撑。同时,还可与法律、会计、资产评估及投融资的协调配合,相互集成,为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大力推进科技中介机构的国际化,是加速科技中介机构向高层次发展的一个基本途径。
6.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三化”建设
发展中介机构要坚持“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原则,进行整体规划,系统布局,突出重点,搞好示范。在这一过程中,要了解和把握不同类别科技中介机构的类型界定,以及不同类别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规律、功能定位、组织制度、运行机制、业务范围、行业规范、从业资格、服务标准、资质信誉、法律责任和相互关系等。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加强网络化协作,使科技中介机构在品牌、服务、管理等方面得到加强,全面提升机构形象和影响,提高机构的整体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7.加强科技中介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科技中介工作需要知识面广又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因此要加强对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一些技术人才要增加经济、法律、金融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其整体素质。此外,还要认真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吸引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和科研院所及各类企业的有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从事中介服务,逐步建立一支科学素质高、市场意识强、专业知识广、信息渠道宽、公关能力强的科技中介队伍。
8.建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价体系
良好的信誉是科技中介机构生存发展的基础。为此,耍积极探索依托行业协会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和监督工作,采用科学、实用的方法和程序,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和社会知名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情况、用户满意程度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价工作要以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价信息要建立发布和查询制度,推动监督管理社会化。
一、国内外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现状
在国外,中介服务业是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尤其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更是如此。20世纪90年代,美国咨询业产值2030亿美元,占国家生产总值的20%。1995年,美国管理咨询业实现260亿美元的收入,占全球管理咨询收入的52%。欧洲的管理咨询业发展也很快,1997年欧洲共同体8个国家的管理咨询公司为13.4万个企业提供服务,年收入达207亿美元,且以每年20%~30%的速度递增。日本1995年拥有咨询机构6000家,管理咨询收入47亿美元。美国、德国、日本、意大利等经济发达国家既有官办中介机构,也有民办中介机构,服务的领域涉及生产、营销、金融、人力资源、工程等方面。国外中介机构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既有面向各个行业的公共中介机构,如法律、会计、资产评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也有面向特定行业的中介机构。随着高科技产业发展步伐的加快,各行业和领域又出现许多以网络为代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如电子商务服务、视频传送服务等。
目前,在我国大中城市共有各类科技中介组织6万多个,从业人员约110余万人;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发展到850余家,从业人员1万多人,服务企业6万家,通过各种服务使企业增加销售额310多亿元,增加利税32亿元,为社会增加就业23万多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已发展到460多家,其中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72家,大学科技园22家,在孵企业1.5万家;各种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所、科技条件市场、人才市场等,已成为转移、扩散科技成果和有效配置科技资源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科技中介服务的面貌发生新的变化:科技中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个性特色和技术优势的中介服务广受客户青睐;科技中介服务更为规范化;科技中介服务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科技中介开始从单一化服务向系列化服务发展;科技中介服务逐步走向市场化和产业化,服务项目也更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从总体上看,科技中介服务业仍跟不上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管理、运行机制、市场培育上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二、开一步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议
为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使之成为“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议政府部门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大力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并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是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在目前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市场机制发育尚不成熟,市场和政策环境还不健全,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增强企业的科技意识并确定技术服务的市场规范和法律保障。在科技中介自身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尚未被企业认可的情况下,政府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推动和扶持尤为重要。
2.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
在经济转型期,政府可通过宏观政策调控和经济手段刺激社会需求,为科技中介机构开拓市场、进入市场和服务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与此同时,要规范科技中介组织,改善供求关系,积极培育科技中介市场。另外,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逐步明确各类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力义务、组织制度和发展模式,理顺政府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相互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发展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使科技中介机构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3.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是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基础,拥有准确、及时、充分的信息是科技中介工作的前提。为此,要建立以科技情报、科研成果、技术市场为基础的公共信息平台,解决公共信息渠道不畅、信息不足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整合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信息研究机构的信息资源。科技中介机构要重视和加强自身资料和数据的积累,同时要通过国际互联网,努力与国内外同行实现资源共享。政府应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地予以投资,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化水平。
4.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
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经验说明,实行“政府调控、协会管理”的管理模式,是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促进科技中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中介机构的管理还很薄弱,必须加强行业自律,制定一些行业自律性文件,考核和认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交流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方面的经验。发挥其政府和科技中介机构之间的桥梁作用。
5.加强科技中介机构与科研机构、高校及社会各界的联合与协作,加强国际间的交流
与科研机构、高校等的联合与协作,可以使各方的专业知识、优秀人才和技术得到充分的开发,使之成为开展中介业务的重要支撑。同时,还可与法律、会计、资产评估及投融资的协调配合,相互集成,为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大力推进科技中介机构的国际化,是加速科技中介机构向高层次发展的一个基本途径。
6.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三化”建设
发展中介机构要坚持“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原则,进行整体规划,系统布局,突出重点,搞好示范。在这一过程中,要了解和把握不同类别科技中介机构的类型界定,以及不同类别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规律、功能定位、组织制度、运行机制、业务范围、行业规范、从业资格、服务标准、资质信誉、法律责任和相互关系等。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加强网络化协作,使科技中介机构在品牌、服务、管理等方面得到加强,全面提升机构形象和影响,提高机构的整体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7.加强科技中介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科技中介工作需要知识面广又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因此要加强对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一些技术人才要增加经济、法律、金融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其整体素质。此外,还要认真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吸引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和科研院所及各类企业的有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从事中介服务,逐步建立一支科学素质高、市场意识强、专业知识广、信息渠道宽、公关能力强的科技中介队伍。
8.建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价体系
良好的信誉是科技中介机构生存发展的基础。为此,耍积极探索依托行业协会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和监督工作,采用科学、实用的方法和程序,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和社会知名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情况、用户满意程度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价工作要以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价信息要建立发布和查询制度,推动监督管理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