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首先分析经济法和民商法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产生的关联,包括经济法和民商法功能互补、走向一致和内容相似;然后具体阐述经济法和民商法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产生的差异,包括经济法和民商法内容存在差异、主体关系差异、价值取向不同和调整对象不同;最后就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法和民商法协同融合提出一些建议,包括协调经济法和民商法的功能调整和协调经济法和民商法的交互融合。确保在市场经济下经济法和民商法能够更好的融合协同,发挥出自身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