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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出现差额,不仅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而且还应该就未达账项进行必要的账务处理。
在日常会计核算中,该科目可能与税收有关联的事项可分为三类:一是用银行存款支付或购置可以在税前扣除(或分期扣除)的费用或资产;二是用银行存款支付应纳税金;三是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取得应税业务收入或其他应税收入。企业如果在这三个方面的核算中出现异常,则可能影响到税收核算的正确性。本文介绍的案例就是因企业对银行账户上已经收到的应税业务收入不入账,也不对由此形成的未达账项进行调节并予以必要的账务处理,而是转入了另一以公司食堂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从而形成了严重的偷税问题。
案例
某税务稽查组检查只有80多名员工的某IT公司,该公司仅开立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和两个一般存款账户,日常会计处理也仅是以应纳营业税的业务收入及费用开支为主,会计核算简单、清晰,而且公司还主动提供了每月保存完整的银行对账单,和很少有未达账调整的余额调节表及其他与查账相关的资料。检查员小王围绕该公司有关纳税方面的数据、指标等做了比较和分析,发现被检查年度的业务收入、盈利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纳税额较前两年均有小幅下降,但主要费用的开支却不降反升,于是怀疑有隐瞒业务收入的问题,但一时无从下手。经检查员老张指点,小王检查了与业务收入挂钩的业务招待费及员工工资,发现这两项开支均比上年度增加了20%,这更加深了小王对隐瞒收入的怀疑。如何寻找突破口却颇费思量,她先后在账面上检查了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可能与隐瞒收入相关科目的核算情况,但未发现任何异常,一时陷入困境。然而,在与公司员工闲聊时,小王获得了关于公司中层领导年薪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说法,一说25万元,二说仅7、8万元,如此大的差异让小王虽迷惑不解,但感觉此信息很有价值。为了揭开谜底,小王检查了账面工资的发放情况,确认该公司中层领导工资的账面发放额仅是7、8万,但无风不起浪,如果25万确有其事,则该公司一定有其他资金来源,即很可能存在因隐瞒收入形成的小金库。与此同时,老张又提供給小王另外一条信息,说他在查阅该公司年终总结时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公司三年来的业绩一直保持着稳步上升的态势,已经为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两条信息不约而同地指向了该公司被检查年度的业务收入应是上升的重要信息,这更说明该公司极有可能存在隐瞒业务收入的问题,至此,小王把检查的重点目标锁定为业务收入的入账环节──银行存款。
小王首先将公司三个银行存款账户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逐一进行了核对,发现很少有未达账项的调整,即使有,也是很小的金额,且余额调节表已作调整。从账务处理上看,该公司以银行转账形式收到的销售款项均已按规定计入了主营业务收入,账面检查情况似乎没有问题。冷静思考后,小王意识到在此前她完全相信公司提供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而且也没有对公司的银行对账单进行专门的查阅,容易造成检查漏洞,于是她仔细查看了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果然发现其中一张银行对账单上经常出现大金额资金一收一付的异常情况,她马上将这些一收一付的情况与账面核算情况进行了核对,惊奇发现该公司对这些一收一付的资金进出根本没有做任何账务处理。经全面检查后发现,该公司在全年中共有9个月的银行对账单上出现了18次大额收支一收一付,总金额达到897.22万元,而账面上根本没有记载这些资金的收付,余额调节表上也未予以反映。于是,小王又对付出资金跟踪追击,发现该公司在收到每一笔资金时立马又全额转入了另一以公司食堂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原来,该公司为了降低税负,在对外开具的部分发票中采取了“大头小尾”的方式,仅给客户的发票联按应收业务收入的金额全额填开,其他联次则填开很小的金额,当客户将这部分资金全额汇到公司银行账户后,财务上就立马将款项转汇到公司食堂账户,然后再从中取少量金额作为相关发票记账联入账时收取的现金予以入账,而其余的大量现金则主要用于对公司中层以上领导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其他费用支出。该公司本以为这样瞒天过海式的巧妙处理可以少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但最终还是东窗事发。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针对该公司及有关个人分别追缴了所偷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而且还对所偷税款给予了一定罚款的处罚。
分析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一些企业往往抓住税务稽查很少检查银行存款,更不检查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这一薄弱环节大做文章。此案例提醒税务检查人员必须注意两点查账方法和查账技巧方面的问题:一是检查人员的检查范围要全面,不能仅根据自己的习惯检查自认为容易出问题的报表项目和会计科目(如上述案例中小王仅对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了检查),不能留检查死角,必要时需扩大或完善检查范围,重点检查一些可能与存在问题相关联的容易疏忽的会计科目、核算环节及基础资料,堵塞检查漏洞;二是检查人员不能让被检查对象了解和熟悉检查方法或预见到检查规律,不能让被检查对象轻易研究出应对检查的方法而钻空子(如上述案例中被检查单位就抓住了检查人员很少检查银行对账单的空子)。因此,检查人员要注意增加检查范围和检查方法的不可预见性,让被检查对象防不胜防,正如上述案例中对被检查企业银行账户及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的检查一样。
该案例还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检查过程中不要忽视来源于各方面的与检查相关的蛛丝马迹。检查人员要善于从各种非常规或非正式的渠道获取对检查有用的各类信息,如上述案例中的小王在检查休息时从与公司员工的闲聊中获取的工资方面的信息,老张查阅公司年终总结时获取的公司业绩增长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使小王坚信了对被检查对象隐瞒收入的怀疑,从而锁定了检查目标。大家知道,在非常规或非正式检查的情况下,被检查对象对检查人员的警惕性较低,往往不经意地就会暴露出一些与违规问题相关的蛛丝马迹,因此,作为检查人员就要善于掌握捕捉各种蛛丝马迹的方法和技巧,为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但笔者认为,从各种非常规或非正式的渠道获取对检查有用的信息不仅需要检查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敏感和职业经验,而且还需要检查人员多做有心人。检查人员要善于利用各种非常规或非正式的检查渠道,善于在这些渠道或环境下抛出对检查有用或有关的话题,以诱导或迫使被检查单位暴露一些对检查有用的信息,这需要很强的技巧性,检查人员一定要注意掌握和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另外,检查人员还要善于分析和判断出各种对检查有用的信息,善于将获取的这些信息转变为对印证存在问题有价值的信息。如果能够做到这些,将很可能使检查工作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另外,笔者还要提示一些税务检查人员的是,类似于上述会计核算简单的企业还有如会计、税务、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咨询类等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由于这些企业业务收入单一,不仅没有销售成本结转及生产成本核算的问题,而且日常会计核算也仅以费用核算为主,检查时可能无法也无需使用一些常规的分析方法,如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分析及投入产出分析等。但笔者认为,对此类企业的检查决不能因其经营情况和会计核算简单而简单,仍要认真仔细分析、思考并实施全面的检查程序。需特别强调的是,这类企业不会因为其会计核算简单就不存在偷税等复杂问题,要知道,往往正是由于此类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员工收入远高于其他行业的企业及员工,税负较重,很可能在隐匿业务收入和员工收入上大做文章,上述案例就是很好的例证。因此,检查人员一定要针对经营特点和复杂程度不同的企业,抓住重点检查领域,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应的检查程序。
作者单位:杨方斌江苏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
刘志耕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在日常会计核算中,该科目可能与税收有关联的事项可分为三类:一是用银行存款支付或购置可以在税前扣除(或分期扣除)的费用或资产;二是用银行存款支付应纳税金;三是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取得应税业务收入或其他应税收入。企业如果在这三个方面的核算中出现异常,则可能影响到税收核算的正确性。本文介绍的案例就是因企业对银行账户上已经收到的应税业务收入不入账,也不对由此形成的未达账项进行调节并予以必要的账务处理,而是转入了另一以公司食堂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从而形成了严重的偷税问题。
案例
某税务稽查组检查只有80多名员工的某IT公司,该公司仅开立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和两个一般存款账户,日常会计处理也仅是以应纳营业税的业务收入及费用开支为主,会计核算简单、清晰,而且公司还主动提供了每月保存完整的银行对账单,和很少有未达账调整的余额调节表及其他与查账相关的资料。检查员小王围绕该公司有关纳税方面的数据、指标等做了比较和分析,发现被检查年度的业务收入、盈利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纳税额较前两年均有小幅下降,但主要费用的开支却不降反升,于是怀疑有隐瞒业务收入的问题,但一时无从下手。经检查员老张指点,小王检查了与业务收入挂钩的业务招待费及员工工资,发现这两项开支均比上年度增加了20%,这更加深了小王对隐瞒收入的怀疑。如何寻找突破口却颇费思量,她先后在账面上检查了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可能与隐瞒收入相关科目的核算情况,但未发现任何异常,一时陷入困境。然而,在与公司员工闲聊时,小王获得了关于公司中层领导年薪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说法,一说25万元,二说仅7、8万元,如此大的差异让小王虽迷惑不解,但感觉此信息很有价值。为了揭开谜底,小王检查了账面工资的发放情况,确认该公司中层领导工资的账面发放额仅是7、8万,但无风不起浪,如果25万确有其事,则该公司一定有其他资金来源,即很可能存在因隐瞒收入形成的小金库。与此同时,老张又提供給小王另外一条信息,说他在查阅该公司年终总结时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公司三年来的业绩一直保持着稳步上升的态势,已经为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两条信息不约而同地指向了该公司被检查年度的业务收入应是上升的重要信息,这更说明该公司极有可能存在隐瞒业务收入的问题,至此,小王把检查的重点目标锁定为业务收入的入账环节──银行存款。
小王首先将公司三个银行存款账户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逐一进行了核对,发现很少有未达账项的调整,即使有,也是很小的金额,且余额调节表已作调整。从账务处理上看,该公司以银行转账形式收到的销售款项均已按规定计入了主营业务收入,账面检查情况似乎没有问题。冷静思考后,小王意识到在此前她完全相信公司提供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而且也没有对公司的银行对账单进行专门的查阅,容易造成检查漏洞,于是她仔细查看了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果然发现其中一张银行对账单上经常出现大金额资金一收一付的异常情况,她马上将这些一收一付的情况与账面核算情况进行了核对,惊奇发现该公司对这些一收一付的资金进出根本没有做任何账务处理。经全面检查后发现,该公司在全年中共有9个月的银行对账单上出现了18次大额收支一收一付,总金额达到897.22万元,而账面上根本没有记载这些资金的收付,余额调节表上也未予以反映。于是,小王又对付出资金跟踪追击,发现该公司在收到每一笔资金时立马又全额转入了另一以公司食堂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原来,该公司为了降低税负,在对外开具的部分发票中采取了“大头小尾”的方式,仅给客户的发票联按应收业务收入的金额全额填开,其他联次则填开很小的金额,当客户将这部分资金全额汇到公司银行账户后,财务上就立马将款项转汇到公司食堂账户,然后再从中取少量金额作为相关发票记账联入账时收取的现金予以入账,而其余的大量现金则主要用于对公司中层以上领导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其他费用支出。该公司本以为这样瞒天过海式的巧妙处理可以少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但最终还是东窗事发。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针对该公司及有关个人分别追缴了所偷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而且还对所偷税款给予了一定罚款的处罚。
分析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一些企业往往抓住税务稽查很少检查银行存款,更不检查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这一薄弱环节大做文章。此案例提醒税务检查人员必须注意两点查账方法和查账技巧方面的问题:一是检查人员的检查范围要全面,不能仅根据自己的习惯检查自认为容易出问题的报表项目和会计科目(如上述案例中小王仅对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了检查),不能留检查死角,必要时需扩大或完善检查范围,重点检查一些可能与存在问题相关联的容易疏忽的会计科目、核算环节及基础资料,堵塞检查漏洞;二是检查人员不能让被检查对象了解和熟悉检查方法或预见到检查规律,不能让被检查对象轻易研究出应对检查的方法而钻空子(如上述案例中被检查单位就抓住了检查人员很少检查银行对账单的空子)。因此,检查人员要注意增加检查范围和检查方法的不可预见性,让被检查对象防不胜防,正如上述案例中对被检查企业银行账户及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的检查一样。
该案例还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检查过程中不要忽视来源于各方面的与检查相关的蛛丝马迹。检查人员要善于从各种非常规或非正式的渠道获取对检查有用的各类信息,如上述案例中的小王在检查休息时从与公司员工的闲聊中获取的工资方面的信息,老张查阅公司年终总结时获取的公司业绩增长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使小王坚信了对被检查对象隐瞒收入的怀疑,从而锁定了检查目标。大家知道,在非常规或非正式检查的情况下,被检查对象对检查人员的警惕性较低,往往不经意地就会暴露出一些与违规问题相关的蛛丝马迹,因此,作为检查人员就要善于掌握捕捉各种蛛丝马迹的方法和技巧,为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但笔者认为,从各种非常规或非正式的渠道获取对检查有用的信息不仅需要检查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敏感和职业经验,而且还需要检查人员多做有心人。检查人员要善于利用各种非常规或非正式的检查渠道,善于在这些渠道或环境下抛出对检查有用或有关的话题,以诱导或迫使被检查单位暴露一些对检查有用的信息,这需要很强的技巧性,检查人员一定要注意掌握和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另外,检查人员还要善于分析和判断出各种对检查有用的信息,善于将获取的这些信息转变为对印证存在问题有价值的信息。如果能够做到这些,将很可能使检查工作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另外,笔者还要提示一些税务检查人员的是,类似于上述会计核算简单的企业还有如会计、税务、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咨询类等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由于这些企业业务收入单一,不仅没有销售成本结转及生产成本核算的问题,而且日常会计核算也仅以费用核算为主,检查时可能无法也无需使用一些常规的分析方法,如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分析及投入产出分析等。但笔者认为,对此类企业的检查决不能因其经营情况和会计核算简单而简单,仍要认真仔细分析、思考并实施全面的检查程序。需特别强调的是,这类企业不会因为其会计核算简单就不存在偷税等复杂问题,要知道,往往正是由于此类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员工收入远高于其他行业的企业及员工,税负较重,很可能在隐匿业务收入和员工收入上大做文章,上述案例就是很好的例证。因此,检查人员一定要针对经营特点和复杂程度不同的企业,抓住重点检查领域,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应的检查程序。
作者单位:杨方斌江苏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
刘志耕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