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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公维章博士著文认为,吐蕃占领敦煌前,敦煌地区就已自编历日产行用之。本文依据大量敦煌文献题记和石刻资料加以讨论,认为吐蕃占领前敦煌行用的仍是唐王朝的官颁历日。就研究方法来说,应该依据出土资料不断修订和完善后人所编的历表,而不可将后人的历表当作检验出土文献纪年资料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文末附有台湾清华大学教授、中研院院士黄一农先生所编的唐《麟德历》表,可供参考。
关键词:吐蕃;敦煌;历日
中图分类号:G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3)03-0144-09
Application of Dunhuang Calendar Prior to Tibetan Occupation
DENG Wenkuan
(School of History,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Abstract: According to Dr. Gong Weizhang, a locally developed calendar had been put into use in the Dunhuang region prior to the Tibetan Occupation. On the basis of a lot of signatures on Dunhuang documents as well as inscriptions,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calendar used at Dunhuang prior to the Tibetan Occupation was still the one issued by the Tang court. As far as the research methodology is concerned, we should gradually revise and improve the calendars made in later times according to unearthed materials rather than using these calendars as the only standard to justify the unearthed dated materials. A table of the Linde Calendar of the Tang dynasty edited by Huang Yinong, professor at Tsinghua University in Tanwan and academician of Academia Sinica, is at the end of the book for reference.
Keywords: Tibet; Dunhuang; Calendar
(Translated by WANG Pingxian)
我自1983年起,即将主要精力用在了敦煌历日的整理和研究上,迄今已过去30年之久。坦率地讲,由于敦煌本地自编历日多在吐蕃占领和归义军时期,我的研究重点也就放在了这一时段。至于吐蕃占领(786)之前,敦煌使用的是何种历法,我一直未加深究。但依常理来说,敦煌自唐初以来的百余年间,一直是在唐王朝的有效管控之下,奉唐正朔,实行唐王朝的历法应该没有问题。不久前,公维章博士对这一看法提出了质疑,认为:“敦煌至迟自公元8世纪初盛唐时期开始,就已使用自编历书,一直持续到宋初,前后达三个世纪之久。”{1}实在说,这是一个很大的结论,应予重视。以下我将对吐蕃占领前的敦煌历法行用问题进行梳理,一方面回应公博士的质疑;另一方面,也借机补上我自己对吐蕃占领前敦煌历法行用状况知之甚少这一欠缺,并就教于天下有识之士暨同好者。
一 唐前期吐鲁番地区行用的是
唐王朝历法
一个地区究竟使用的是何种历法,最直接的证据应该是当时当地使用的实用历本。可惜的是,现在从敦煌所见的实用历本,除《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十二年(451)历日》外,其余都是唐朝中后期至宋初的,而吐蕃占领前的实用历本一件也未见着。不过,在地处敦煌西面的吐鲁番地区却出土了好几种唐代的实用历本。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吐鲁番在敦煌以西,那时唐代军队和行政官员要到达吐鲁番,基本都要经过河西走廊包括敦煌。所以,考察吐鲁番的历法行用情况,对于了解敦煌历法行用情况具有参考意义。如果吐鲁番地处敦煌之东,我们这样的考察便毫无意义。
迄今为止,在吐鲁番地区共出土了4件唐代实用历本,它们是:
1.1973年,从阿斯塔那210号墓出土了《唐显庆三年戊午岁(658)具注历日》{2};
2.1973年,从阿斯塔那507号墓出土了《唐仪凤四年己卯岁(679)具注历日》{3};
3.1996年,从台藏塔出土了《唐永淳二年(683)、永淳三年(684)具注历日》[1];
4.1965年,从阿斯塔那341号墓出土了《唐开元八年庚申岁(720)具注历日》{4}。
以上4件具注历日均是残片。经过学者们的研究,证明它们都是唐代官颁具注历日。从历法史的角度去看,这些历日共涉及两部历法:一是唐初傅仁钧的《戊寅历》,主要指显庆三年那份;而从高宗麟德三年(666),唐朝改用李淳风的《麟德历》,直至开元十六年(728)。可见,上列后三份具注历日均是《麟德历》的实用历本。
概而言之,出土历日实物证明,唐前期,吐鲁番地区奉唐正朔,使用的是唐朝官颁历日。
那么,敦煌地区又如何呢?
二 吐蕃占领前敦煌历法行用实况
公博士立论的依据,主要是《唐陇西李府君修功德碑》(简称《大历碑》)尾题和另外两条敦煌文献题记(具体详后)。我认为,要想对吐蕃占领前敦煌历法行用实况做出判断,仅仅依靠这三条资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在更大的范围内加以收集,然后进行比较鉴别,做深入分析,方可下断语。 我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敦煌文献,二是敦煌碑刻。敦煌文献中题记资料虽然为数甚多,但对本课题的研究来说,真正有用的却不多。因为多数题记有年号、年数以及纪年干支,但纪月、纪日却用的是序数,如“五月十七日”,既不知月朔干支,又不知当日的纪日干支,与中原历的历表无法进行比较。所以,就我们研究的问题来说,只有同时具有年干支、月朔干支和纪日干支的资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根据这一认识,我在敦煌文献和碑刻中共拣得16条有用资料,以下将依年次逐一抄录,并以按语的方式进行必要说明。由于这些资料多来自敦煌文献题记,而一些写经题记全文很长,与本课题关系不大,所以我只摘抄那些真正有用的部分,其余从略{5}。
1. 公元693年。S.2278《佛说宝雨经》卷第九尾题:“大周长寿二年岁次癸巳九月丁亥朔三日己丑,佛授记寺译(后略)。”
按:将陈垣先生《二十史朔闰表》 [2](以下简称陈表),张培瑜先生《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3](简称张表),方诗铭、方小芬二位《中国史历日和中西历日对照表》 [4](简称方表),与该年纪年干支、九月朔日及三日干支进行对照,结果是与三表全合。又,这是武周时代的写经题记,内用武周新字。
2. 公元695年。S.2278《佛说宝雨经》卷第九尾题:“(前略)证圣元年岁次癸未四月戊寅朔八日乙酉,知功德僧道利检校写,同知法琳勘校。”
按:本年年干支、月朔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上完全相同。但证圣元年干支为“乙未”,写本误作了“癸未”。内亦用武周新字。
3. 公元695年。北图新0029号《妙法莲华经》卷第五题记:“大周证圣元年岁次乙未四月戊寅朔二十一日戊戌,弟子薛崇徽奉为尊长敬造。”
按:同为证圣元年,此件年干支为乙未,亦证上条“癸未”之误。此外,年干支、四月朔日干支及二十一日干支与陈、张、方三表全合。此件亦用武周新字。
4. 公元698年。原立于敦煌莫高窟第332窟的《圣历碑》记有:“维大周圣历元年岁次戊戌伍月庚申朔拾肆日癸酉敬造。”
按:此件出自敦煌本地。该年纪年干支、五月朔日干支、十四日干支,与陈表、张表、方表全合。三表全年各月朔日干支也相同。
5. 公元703年。S.3712《金光明最胜王经》卷第八尾题:“大周长安三年岁次癸卯十月己未朔四日壬戌,三藏法师义净奉制长安西明寺新译并缀正文字(后略)。”
按:与此条年月日干支完全相同的题记共拣出16条,为节省篇幅,仅录此一条,余从略{1}。又,其年干支、十月朔日及四日干支,与陈表、张表、方表全同。此件亦用武周新字。
6. 公元707年。沪812404/26号《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尾题:“大唐景龙元年岁次丁未十二月乙丑朔十五日乙卯,同谷县令薛崇徽为亡男英秀敬写。”
按:此年年干支、月朔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全同。十五日当为己卯,写本误作乙卯。不过,敦煌文献中天干乙、己互误者实例很多,兹不详举。
7. 公元708年。S.2136《大般涅槃经》卷第十尾题:“维大唐景龙二年岁次戊申五月壬辰朔廿六日丁巳,弟子朝议郎成州同谷县令上柱国薛崇徽敬写(后略)。”
按:与此条尾题内容全同的又见于北图新1149号,今不录。此年陈表、张表、方表月朔全同。题记干支与三表均合。
8. 公元709年。甘博017号《道教盟约》卷首:“大唐景龙三年岁次己酉正月己未朔四日壬戌沙州敦煌县平康乡修武里神泉观道士清信弟子索澄空(后略)。”
按:此年陈表、张表、方表朔日干支全同,题记干支与三表亦相合。
9. 公元709年。P.2437a《老子德经下》尾题:“大唐景龙三年岁次己酉五月丁巳朔十八日甲戌,沙州敦煌县洪润乡长沙里女官清信弟子唐真戒(下略)。”
按:与此件题记年月日全同者,又见于P.2347b《十戒经》首题,今不录。此年陈表、张表、方表五月朔日均为丙辰,而写卷作丁巳,朔晚一日。如依五月丙辰朔,则十八日当作癸酉;写本十八日作甲戌,比历表亦晚一日。但写卷五月朔与十八日干支却是一致的。另外,此件是公文立论的主要依据之一,我们将在下节详加讨论。
10.公元711年。P.3417《王景仙受十戒牒》卷首云:“大唐景云二年太岁辛亥八月生三月景(丙)午朔廿四日己巳,雍州栎阳县龙泉乡凉台里男生清信弟子王景仙(后略)。”
按:此年月朔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全同。该年仅三月朔日为丙午,知“八月生”三字为衍文。三月丙午朔,二十四日恰为己巳。
11.公元714年。P.2350b《十戒经》尾题:“太岁甲寅正月庚申朔廿二日辛巳,沙州敦煌县龙勒乡常安里男官清信弟子李无上(后略)。”
按:与此件年月日干支完全相同者,还有敦煌县洪池乡神农里女官阴志清写的《十戒经》尾题(见罗振玉《贞松堂西陲秘籍丛残》第四册),今不录。唐前期的甲寅年,除开元二年外,另有永徽五年(654)和大历九年(774)。但永徽五年正月朔日为戊申,大历九年正月朔日为庚子,均不相合;而开元二年正月朔日为庚申,是唯一相合者。该年各月朔日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完全一致。
12.公元732年。BD15003号张思寂写《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尾题:“开元廿年岁次壬申正月乙巳朔廿六日庚午功毕。”
按:该年各月月朔在陈表、张表、方表全同。题记正月朔日和廿六日干支无误。
13.公元735年。P.2457《阅紫录仪三年一说》尾题:“开元廿三年太岁乙亥九月丙辰朔十七日丁巳于河南府大弘道观敕随 驾修祈禳保护功德院,奉为开元神武皇帝写一切经(后略)。”
按:该年陈表、张表、方表朔日干支全同。年干支乙亥无误。但三表九月朔日为癸丑而非丙辰;十七日丁巳亦误,癸丑朔,则十七日当为己巳。 14.公元751年。S.6453《老子道德经》上下卷题记:“大唐天宝十载岁次辛卯正月乙酉朔廿六日庚戌,敦煌郡敦煌县王(玉)关乡(以下原缺)。”
按:与此件题记年月日干支完全相同者,又见于P.2255《老子道经上德经下》首题(抄写人为神沙乡阳沙里神泉观索栖岳)、S.6454《十戒经》尾题(抄写人为玉关乡丰义里开元观张玄)。该年干支、月朔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亦相同。正月朔日乙酉,则二十六日为庚戌,亦无误。
15.公元756年。P.2832《祭文》首题:“维至德元载岁次景(丙)申十一月辛亥朔廿一日辛未,聟友交谨以清酌珍羞之奠,敬祭于□□陇西索氏之灵(后略)。”
按:陈表、张表、方表该年月朔干支全同。朔日辛亥,则二十一日为辛未,亦无误。
16.公元757年。P.2735《老子道德经河上公注》尾题:“至德二载岁次丁酉五月戊申朔十四日辛酉,敦煌郡敦煌县敦煌乡忧洽里清信弟子吴紫阳(后略)。”
按:陈表、张表、方表该年月朔干支全同。五月朔日戊申,则十四日为辛酉,亦无误。与此条题记年月日干支全同者,又见于P.3770《十戒经》尾题,今不录。
对于公文作为主要依据的敦煌碑刻《唐陇西李府君修功德碑》(简称《大历碑》)的尾题,我决定不予采用。原尾题是:“大历十一年龙集景(丙)辰八月有十五日辛未建。”除原碑现存外,此件又见于写本P.3608、P.4640和S.6203。其中S.6203为:“大唐[大历]十一年龙集景辰八月日建。”“大历”二字原残,也不见十五日及其干支。但整体上看,此件只有年干支和十五日的干支,而无八月朔日干支。经对比,证明该年各月朔日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上全同。公文据十五日干支辛未,推得八月朔日为丁巳,而陈表上八月朔日却为丙辰,比丁巳早了一日。不过,是否存在另一种可能,即八月朔日原本就是丙辰,十五日干支本也是庚午,却被误书为辛未呢?由于这里出现问题的真实原因尚未明了,所以既不能作为公文立论的坚实依据,也不能作为我们讨论吐蕃占领前敦煌历法行用的依据。
我觉得,上述这些资料恐怕还不是同类资料的全部。自20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又有不少敦煌文献得以陆续公布,限于条件,我仅就手头的资料进行了裒辑,不免会有遗漏。但就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来说,这些资料已经大致够用。另外,我们选择资料的条件比较苛刻,所以,即使有遗漏,估计数量也很小。这16条资料中,除了第12条来源地不明外,第1、2、3、5、6、7、10各条均来自唐都长安及其附近,第13条则来自河南府,真正出自敦煌的,仅仅只有第4、8、9、11、14、15、16共7条。纪年、纪月、纪日干支也有好几处错误,如第2条年干支乙未误作了癸未,第6条十五日之己卯误作了乙卯,第13条九月朔日干支和十七日干支均误。这些错误多是因抄写人不慎造成的。当然,此类错误古今均有。今人多用阿拉伯数字记写年月日,不也经常出错吗?更何况古人用干支记录,文化也远不如今日普及,出现错误也就在所难免了。
当我们对这些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时,便会看到:
首先,唐朝的行政建制变化在敦煌得到了有效执行。第8、9、11三条云“沙州敦煌县”,反映的是州县制;第14、16条云“敦煌郡敦煌县”,反映的是郡县制。《旧唐书·玄宗纪》:天宝元年(742)二月丙申,“天下诸州改为郡,刺史改为太守” [5]。《旧唐书·地理一》同州条:“天宝元年,改同州为冯翊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同州。”[5]1400可知,乾元元年又改回到州县制。唐代实行郡县制仅17年,但毫无疑义,它在敦煌地区被有效执行过。
其次,唐代改“年”为“载”也被有效执行。第14条有“天宝十载(751)”,第15条有“至德元载(756)”,第16条有“至德二载(757)”云云。《旧唐书·玄宗下》:“[天宝]三载(744)正月丙辰朔,改年为载。”[5]217《旧唐书·肃宗纪》;“改至德三载(759)为乾元元年。”[5]251可知,唐朝以“载”代年,行用凡16年,在敦煌地区也是严格执行了的。
再次,第1、3、5条纪年全称“大周”,其余多称“大唐”。我们知道,武则天曾改唐为周,实行周历(以建子月为年首)。而称“大周”和实行周历几乎是同时存在的。历史上称 “大唐”与奉唐正朔,即执行唐代官颁历日,不也是完全顺理成章的吗?也许有人会说,为何称“大蕃”(如位字79号唐悟真抄写的氏族资料尾题)的同时,又存在汉人自编历日呢?这是因为,吐蕃人的语言和文字在它统治下的敦煌汉人地区无法全面推行,才允许汉人自编历日的。但在被统治的汉人看来,他们依然是统治民族吐蕃治下的臣民,故称“大蕃”。就这一称谓而言,“大周”、“大蕃”与“大唐”之称,均表示臣服之意。更何况,唐代改州为郡、改年为载(称“年”或“载”本身就是历法内容)以及恢复原来的建制,在敦煌地区都曾有效贯彻执行;就是公文用力研究过的避讳问题,在敦煌地区也是严格执行了的;唐代的历法在这里反而可以不被实行吗?
至于第9条资料,其月朔及纪日干支均与陈垣先生《二十史朔闰表》有一日之差,也是公文立论的主要依据,我们将在下节详加讨论并给予回答。
三 黄一农对《麟德历》“朔差一日”的解释
唐朝初建国之初,行用的是傅仁均的《戊寅元历》,因为武德元年(618)干支为戊寅,故名。但行用既久,其法与实际天象差距愈大,故唐高宗麟德三年(666){1}改行著名天文学家李淳风的《麟德历》,直至开元十六年(728)。上节我们胪列的材料中,从第1条(693)起至第11条(714),均在《麟德历》的实行年代范围之内,当然,也包括公文作为主要依据的第9条(709)。
台湾清华大学天文学史专家黄一农教授,对李淳风的《麟德历》做过极为深入的研究,于1992年发表了《中国史历表朔闰订正举隅——以唐〈麟德历〉行用时期为例》{2}一文,对于本课题研究极富参考价值。以下我们将较多地引用黄一农先生的见解,以便回应公文的质疑。 我们先关注一个因闰月记载差一月而诱发的历表问题。唐高宗仪凤三年(678)是有闰之年,但闰在何月,《旧唐书·高宗纪》有仪凤三年“闰十月戊寅,荧惑犯钩钤”[5]104的记事;但《新唐书·高宗纪》仪凤三年有“闰十一月丙申,雨木冰”[6]的记事。检查本文前引的三种历表,张、方二表均闰十一月,而陈表在该年闰十一月的同时,又注明“旧纪闰十”,即《旧唐书·高宗纪》闰十月,遂使该年闰月成为疑案。敦煌文献P.2005《沙州都督府图经》有“仪凤三年闰十月奉敕”云云;《唐上柱国王君(王强)墓志铭》正文先出现“仪凤三年闰十月五日”,后出现“以其年岁次戊寅闰[十月]甲申朔十九日”,最末又云“仪凤三年闰十月十九日葬”一句[7]。可知,就实行历法而论,唐仪凤三年闰十月而非十一月,但在今人编制的历表上却都是闰十一月。更为有趣的是,黄一农教授说道:“由于各通行历表中均将仪凤三年的闰月错置,为了解邻近各月的朔日干支是否有误,笔者(黄一农本人,下同)在表二中整理出仪凤二年至四年(六月改元调露)间实际行用的朔闰资料,我们可以发现在此短短三年间,竟然有七个月与各历表不合,其中除仪凤二年二月外,其余六例均集中在仪凤三年。”后人编制的历表与历史实际间有如许多的差异,不能不给研究者以警醒!
其次,黄一农教授又充分利用近代公布的碑刻资料,与据《麟德历》所推得的结果进行比较,得到如下认识:
在将这些实际行用的纪日资料与笔者以麟德历术所推的结果相比较后,发现在麟德三年至景龙元年的四十二年间(666—707),文献中共记有三○三个月的朔日干支,若剔除前论仪凤三年以及下节即将讨论的圣历元年两特殊情形后,只余七个月与推步有差。然而从景龙二年至开元十六年的二十一年间,在文献中记有月朔干支的一五一个月中,却有三十八个月与麟德术法所推不合,甚至连景龙二年、开元四年、开元十年以及开元十二年各年的置闰月份,亦均较文献所记提前一月。显然,原先行用的《麟德历》在景龙二年以后已有所变革。
“变革”了什么呢?黄一农先生认为是实行了“虚进一日”的“进朔法”,从而造成朔差一日。他说:
由于在景龙二年后,笔者所推朔日干支与实际行用有差的月份,多发生在推步的合朔时刻位于下午六时至午夜的状况下,故此应与进朔法的使用攸关。进朔法未见新、旧《唐书》中叙及,但《元史》中有云:“讫麟德元年(笔者按,应为三年),始用李淳风的《甲子元历》{1},定朔之法遂行。淳风又以晦月频见{2},故立进朔之法,谓朔日小余在日法四分之三以上者,虚进一日。”{3}亦即当所推的合朔时刻在一日的四分之三(相当于下午六时)之后,即以次日为朔日,如此将可避免晦日仍见月亮的情形。唯《元史》中并未曾明确地指出进朔法的行用日期。
黄一农教授从《元史》中发掘出关于《麟德历》曾经行用“进朔法”的史料十分重要,对于认识《麟德历》的编制、改进,以及历术与实行历日的差别都是关键。黄教授在掌握了“进朔法”的奥秘后,继续进行深入分析。他说:
经仔细研究文献中的记日资料后,发现在景龙二年至开元四年间(其中景云二年的情形较为不同,稍后将另外论及,故此处暂未计入),共有二十六个月符合进朔的条件,其中有十四个月可在文献中查得其朔日干支,而这些实际的纪日几乎全都与“虚进一日”的结果相符,仅开元二年六月例外……经笔者以电脑回推麟德历术行用迄今的朔闰,并考校文献中尚存的大量纪日叙述后,发现《麟德历》……推步的方法亦屡有改动,如在景龙二年至开元四年间以及开元九年至十六年间,即曾加用进朔法。且因附会或避忌等因素,部分朔闰亦曾被强改,如高宗曾改嗣圣元年正月癸未朔为甲申朔,武则天为使冬至恰发生于正月甲子朔,即硬改圣历元年前后的朔闰,又,开元十三年亦因避正旦日食,而将原本所推的闰正月挪前一月。
我们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黄一农先生发现在景龙二年(708)至开元四年(716),《麟德历》“曾加用进朔法”。上节所列第9条资料年代为“景龙三年(709)”,恰在这一时段范围之内。将这条资料的“五月丁巳朔”与本文后面所附的“黄一农历表”进行比较,完全吻合!说明这条资料不仅没有问题,而且也是《麟德历》在这一时段使用过“进朔法”的有利证明;它在敦煌地区被运用,也是敦煌使用唐代官颁历日的重要证据。直言之,公维章博士的“问题”,在他的文章发表之前20年,黄一农教授就已经解答过了。
为了全面认识《麟德历》的实行情况,黄一农教授依据《麟德历》历术、文献资料,尤其是“进朔法”,对该历行用年间(666—728)的历表进行了修订。他说:“在这六十三年间,共有五十一个月的朔日干支与现行各历表不合,其中仪凤三年甚至连置闰亦相差一月,不合的比例约占6.5%,亦即平均每约十五个月中即有一个月的朔闰有差。”由于大陆学者很难见到黄一农先生的研究成果,我特将他的历表附在本文之末,供大家研究问题时参考。为表示尊重,我称之为“黄一农历表”。
四 检查历史年月日记载是否
正确的标准问题
当我认真拜读过公文之后,认识到他检查记载年月日的历史资料是否正确时,共使用了两个标准:一是施萍婷先生对敦煌历日特征的概括,二是陈垣先生的《二十史朔闰表》。然而,在对这两条标准的认识和应用上,却都发生了偏差。
20世纪80年代初期,施萍婷先生曾经花了很大力气研究敦煌历日,卓有成效,笔者曾受益良多。施先生曾将敦煌历日的特征概括为:
中原历和敦煌历的朔日干支没有一年是完全吻合的;第二,凡置闰之年,不吻合的比例就大,反之就小;第三,朔日可以不同,但干支纪日始终不错……第四,干支纪月在敦煌历中始终不错(传抄过程中抄写者的错误应当别论)。{1}
施先生的这些概括性意见,是从敦煌当地自编历日中总结出来的,也是完全符合实际的。但是,这个认识却不能用来研究吐蕃占领前的敦煌历法行用问题。事实证明,虽然敦煌也在实行着唐王朝的官颁历日,但也还是有这样那样的错误发生。即使如景龙三年那样,在今人编制的历表上五月朔差一日(在“黄一农历表”上根本不差),也是别有原因,而不能简单地作为敦煌地区自编历日的证据。再者,敦煌历同中原历朔差一到二日、闰差一月时有发生,原因何在?迄今也未研究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便以它作为检查标准,就不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其次,再说说陈垣先生的《二十史朔闰表》以及本文前面反复提及的张表、方表等。《二十史朔闰表》完成于1925年,它是陈垣先生的重要学术成果之一,广受瞩目。胡适之先生曾赞扬说:“此书在史学上的用处,凡做过精密的考证的人皆能明了,无须我们一一指出。”“我们应该感谢陈先生这一番苦功夫,做出这种精密的工具来供治史者之用{2}。但是,陈先生此表可否作为检查历史资料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呢?恐怕未必。黄一农教授在上引他的《中国史历表朔闰订正举隅》一文中又说:
至于以西历纪元后为主的历表,近人所著相当多,其形式虽互见异同,但内容多大同小异,今学界几将这些历表奉为圭臬,少见讨论其中内容正误者。然而文献中却屡见有纪日叙述与这些通行历表不符的情形。笔者曾在台北中央图书馆善本室发现一本未记年号的明代残历,编目为第6294号,此历存四至十二月,经研析其内容后,知其应为英宗天顺六年(1462)历日,但该历记十一月辛卯朔,而各历表中却同误为壬辰朔。
检索我手边的陈表、张表、方表,明英宗天顺六年十一月均作壬辰朔。那么,我们是应当遵从实用历本作辛卯朔呢,还是应从各家历表作壬辰朔?当然是前者而非后者。因为只有实用历本才能反映历史的本真面貌,各家历表乃据历术所推得,恐难免同历史的真实面貌间产生出入。
具体到陈表所排的《麟德历》朔闰,黄一农更进一步地指出:
陈垣似乎以刘羲叟的《长历》为其排定唐代朔闰的主要依据,然而经详细比对后,笔者却发现在《麟德历》行用的六十多年间(666—728),《二十史朔闰表》中竟然有二十七个月的朔日干支与刘羲叟的《长历》有差,反而其间仅开元四年闰十二月的朔日与汪曰桢的《历代长术辑要》不合,且此一不合,很可能是陈氏不小心误读了汪曰桢的记述所致。
除了指出陈表存在的问题之外,针对一些学者唯历表是从的盲目性,黄一农教授批评说:“碑刻等文献中所留存的纪日叙述,因是时人据当时历日所记,故应最能反映实际的情形,但此等丰富的一手资料却未曾受到应有的重视。今之学界多过于依赖通行的各历表,以致常见有反以各历表作为校勘古文献中纪日叙述之绝对标准者。”这对某些唯历表是从者,不能不是一个深刻的警示。
这里,我想透露已故周绍良先生的一个学术“秘密”,借以认识内行人的工作态度。1982年,我到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工作,恰逢周老领着我同事中几位年轻人在整理唐代墓志。次年我即着手整理研究敦煌写本历日。周老知道我要研读历日,于是将他自己编的有唐289年的历表借我阅览。与公开出版的历表不同,这是一本全手抄书;每月除了有朔日干支,而且也将各日干支全部排出,手工装订成一册,足见周老用功之勤苦。几个月后我便将此抄本书归还给了他老人家。20年后,大约在2003年前后,也就是周老辞世的前几年,我同他谈起这本历表,并建议出版。周老对我说:“我的历表与陈垣先生《二十史朔闰表》不完全相同。可是,当年我所依据的碑刻资料没有记下来。现在年月已久,我也记不起来了,所以不能出版。”由此可知,周绍良先生也是依据出土叙日记述来修订历表的,而不是相反。
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8]信哉,斯言!
附:黄一农历表(666—728)
(说明:为了适应大陆学者的习惯,将原表的体例稍作了修改,但一律遵从原义:1.朔日干支为斜体字者,是作者据麟德历术(已考虑进朔法的使用)所推与文献中的月朔干支不合者;2.武周时期行用周历者,将其正月、腊月分别用“正”“腊”标于该月月朔之前;3.闰月月朔干支前的数字表示该年闰几月)。
正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闰 月
乾封元年 戊辰 戊戌 丁卯 丁酉 丙寅 丙申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癸亥 壬辰
二年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辛酉 庚寅 庚申 己丑 戊午 戊子 丁巳 丁亥 十二丙辰
三年 乙酉 乙卯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癸未 癸丑 壬午 壬子 辛巳 辛亥
总章二年 庚辰 庚戌 己卯 己酉 戊寅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丙午
三年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壬申 壬寅 壬申 辛丑 辛未 庚午 庚子 庚午 九辛丑
咸亨二年 己亥 戊辰 戊戌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甲子
三年 甲午 癸亥 壬辰 壬戌 辛卯 庚申 庚寅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戊午
四年 戊子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甲申 甲寅 癸未 癸丑 壬午 壬子 壬午 五乙卯
五年 壬子 辛巳 辛亥 庚辰 庚戌 己卯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上元二年 丙午 乙亥 乙巳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壬申 壬寅 辛未 辛丑 庚午
三年 庚子 己巳 己亥 戊戌 戊辰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 甲午 三己巳
仪凤二年 甲子 甲午 癸亥 壬辰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庚申 庚寅 己未 己丑
三年 己未 己丑 戊午 丁亥 丙辰 丙戌 乙卯 乙酉 甲寅 癸未 癸未 癸丑 十癸丑
四年 壬午 壬子 辛巳 庚戌 庚辰 己酉 己卯 己酉 戊寅 戊申 戊寅 丁未
调露二年 丁丑 丙午 丙子 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壬申 壬寅 壬申 壬寅
永隆二年 壬申 辛丑 庚午 庚子 己巳 戊戌 戊辰 丁卯 丙申 丙寅 丙申 丙寅 七丁酉
开耀二年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庚申 庚寅 庚申
永淳二年 己丑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丁巳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嗣圣元年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巳 庚戌 庚辰 己酉 己卯 戊申 戊寅 五壬子 垂拱元年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丙午 乙亥 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壬申
二年 壬寅 辛未 辛丑 庚午 庚子 己巳 己亥 己巳 戊戌 戊辰 戊戌 丁卯
三年 丙申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癸亥 壬辰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正丙寅
四年 庚申 庚寅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丁巳 丙戌 丙辰 丙戌 丙辰 乙酉
永昌元年 乙卯 甲申 甲寅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亥 辛巳 庚戌 庚戌 正庚辰 腊己酉 九庚辰
载初元年 己卯 戊申 戊寅 丁未 丙子 丙午 乙亥 甲辰 甲戌 甲辰 正癸酉 腊癸卯
天授二年 癸酉 癸卯 壬申 壬寅 辛未 庚子 庚午 己亥 戊辰 戊戌 正戊辰 腊丁酉
三年 丁卯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甲子 甲午 癸亥 壬辰 壬戌 正壬辰 腊辛酉 五乙未
长寿二年 辛卯 辛酉 庚寅 庚申 己丑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丁巳 正丙戌 腊丙辰
三年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亥 正辛巳 腊庚戌
证圣元年 庚辰 己酉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丁未 丙子 丙午 乙亥 正乙巳 腊甲戌 二己卯
万岁
登封元年 甲辰 癸酉 壬寅 壬申 辛丑 辛未 辛丑 庚午 庚子 庚午 正己亥 腊己巳
万岁
通天二年 戊戌 戊辰 丁酉 丙寅 丙申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甲子 正甲子 腊癸巳 十甲午
圣历元年 壬戌 壬辰 辛酉 庚寅 庚申 己丑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正丁巳 腊丁亥
二年 丁巳 丙戌 丙辰 乙酉 甲寅 甲申 癸丑 壬午 壬子 壬午 正辛亥 腊辛巳
三年 辛亥 辛巳 庚戌 庚辰 己酉 戊寅 戊申 丙午 丙子 乙巳 乙亥 乙巳 七丁丑
久视二年 乙亥 甲辰 甲戌 甲辰 癸酉 壬寅 壬申 辛丑 庚午 庚子 己巳 己亥
长安二年 己巳 戊戌 戊辰 戊戌 丁卯 丁酉 丁卯 丙申 乙丑 乙未 甲子 癸巳
三年 癸亥 癸巳 壬戌 壬辰 辛卯 辛酉 庚寅 庚申 己丑 己未 戊子 丁巳 四辛酉
四年 丁亥 丙辰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神龙元年 壬午 辛亥 庚辰 庚戌 己卯 己酉 戊寅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丁未
二年 丙子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癸酉 壬寅 壬申 壬寅 辛未 辛丑 辛未 正丙午
三年 庚子 庚午 己亥 戊辰 戊戌 丁卯 丙申 丙寅 丙申 乙丑 乙未 乙丑
景龙二年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壬戌 辛卯 庚申 庚寅 己丑 己未 己丑 九庚申
三年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丁巳 丙戌 乙卯 乙酉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四年 癸丑 壬午 壬子 壬午 辛亥 辛巳 庚戌 己卯 己酉 戊寅 戊申 丁丑
景云二年 丙午 丙子 丙午 丙子 丙午 乙亥 甲戌 癸卯 癸酉 壬寅 壬申 辛丑 六乙巳
三年 辛未 庚子 庚午 己亥 己巳 己亥 戊辰 戊戌 丁卯 丁酉 丙寅 丙申
先天二年 乙丑 乙未 甲子 癸巳 癸亥 癸巳 壬戌 壬辰 壬戌 辛卯 辛酉 庚寅
开元二年 庚申 己丑 戊子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丙辰 丙戌 乙卯 乙酉 甲寅 二己未
三年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辛巳 辛亥 庚辰 庚戌 庚辰 己酉 己卯 己酉
四年 戊寅 戊申 丁丑 丁未 丙子 乙巳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癸酉 癸卯 十二癸酉
五年 壬寅 壬申 辛丑 庚午 庚子 己巳 戊戌 戊辰 丁酉 丁卯 丁酉 丙寅
六年 丙申 丙寅 丙申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癸亥 壬辰 辛酉 辛卯 辛酉
七年 庚寅 庚申 庚寅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甲申 七丁巳
八年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癸丑 壬午 壬子 辛巳 庚戌 庚辰 庚戌 己卯
九年 己酉 戊寅 戊申 丁丑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乙巳 乙亥 甲辰 甲戌
十年 癸卯 癸酉 壬寅 壬申 辛丑 庚子 庚午 庚子 己巳 己亥 戊辰 戊戌 六辛未
十一年 丁卯 丁酉 丙寅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癸亥 壬辰
十二年 壬戌 辛卯 辛酉 庚寅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丁巳 丁亥 丁巳 丙戌 十二丙辰
十三年 丙戌 丙辰 乙酉 甲寅 癸未 癸丑 壬午 辛亥 辛巳 辛亥 辛巳 庚戌
十四年 庚辰 庚戌 己卯 己酉 己卯 丁未 丁丑 丙午 乙亥 乙巳 乙亥 甲辰
十五年 甲戌 甲辰 甲戌 癸卯 癸酉 壬寅 辛未 辛丑 庚午 己巳 己亥 戊辰 九己亥
十六年 戊戌 戊辰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壬戌
关键词:吐蕃;敦煌;历日
中图分类号:G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3)03-0144-09
Application of Dunhuang Calendar Prior to Tibetan Occupation
DENG Wenkuan
(School of History,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Abstract: According to Dr. Gong Weizhang, a locally developed calendar had been put into use in the Dunhuang region prior to the Tibetan Occupation. On the basis of a lot of signatures on Dunhuang documents as well as inscriptions,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calendar used at Dunhuang prior to the Tibetan Occupation was still the one issued by the Tang court. As far as the research methodology is concerned, we should gradually revise and improve the calendars made in later times according to unearthed materials rather than using these calendars as the only standard to justify the unearthed dated materials. A table of the Linde Calendar of the Tang dynasty edited by Huang Yinong, professor at Tsinghua University in Tanwan and academician of Academia Sinica, is at the end of the book for reference.
Keywords: Tibet; Dunhuang; Calendar
(Translated by WANG Pingxian)
我自1983年起,即将主要精力用在了敦煌历日的整理和研究上,迄今已过去30年之久。坦率地讲,由于敦煌本地自编历日多在吐蕃占领和归义军时期,我的研究重点也就放在了这一时段。至于吐蕃占领(786)之前,敦煌使用的是何种历法,我一直未加深究。但依常理来说,敦煌自唐初以来的百余年间,一直是在唐王朝的有效管控之下,奉唐正朔,实行唐王朝的历法应该没有问题。不久前,公维章博士对这一看法提出了质疑,认为:“敦煌至迟自公元8世纪初盛唐时期开始,就已使用自编历书,一直持续到宋初,前后达三个世纪之久。”{1}实在说,这是一个很大的结论,应予重视。以下我将对吐蕃占领前的敦煌历法行用问题进行梳理,一方面回应公博士的质疑;另一方面,也借机补上我自己对吐蕃占领前敦煌历法行用状况知之甚少这一欠缺,并就教于天下有识之士暨同好者。
一 唐前期吐鲁番地区行用的是
唐王朝历法
一个地区究竟使用的是何种历法,最直接的证据应该是当时当地使用的实用历本。可惜的是,现在从敦煌所见的实用历本,除《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十二年(451)历日》外,其余都是唐朝中后期至宋初的,而吐蕃占领前的实用历本一件也未见着。不过,在地处敦煌西面的吐鲁番地区却出土了好几种唐代的实用历本。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吐鲁番在敦煌以西,那时唐代军队和行政官员要到达吐鲁番,基本都要经过河西走廊包括敦煌。所以,考察吐鲁番的历法行用情况,对于了解敦煌历法行用情况具有参考意义。如果吐鲁番地处敦煌之东,我们这样的考察便毫无意义。
迄今为止,在吐鲁番地区共出土了4件唐代实用历本,它们是:
1.1973年,从阿斯塔那210号墓出土了《唐显庆三年戊午岁(658)具注历日》{2};
2.1973年,从阿斯塔那507号墓出土了《唐仪凤四年己卯岁(679)具注历日》{3};
3.1996年,从台藏塔出土了《唐永淳二年(683)、永淳三年(684)具注历日》[1];
4.1965年,从阿斯塔那341号墓出土了《唐开元八年庚申岁(720)具注历日》{4}。
以上4件具注历日均是残片。经过学者们的研究,证明它们都是唐代官颁具注历日。从历法史的角度去看,这些历日共涉及两部历法:一是唐初傅仁钧的《戊寅历》,主要指显庆三年那份;而从高宗麟德三年(666),唐朝改用李淳风的《麟德历》,直至开元十六年(728)。可见,上列后三份具注历日均是《麟德历》的实用历本。
概而言之,出土历日实物证明,唐前期,吐鲁番地区奉唐正朔,使用的是唐朝官颁历日。
那么,敦煌地区又如何呢?
二 吐蕃占领前敦煌历法行用实况
公博士立论的依据,主要是《唐陇西李府君修功德碑》(简称《大历碑》)尾题和另外两条敦煌文献题记(具体详后)。我认为,要想对吐蕃占领前敦煌历法行用实况做出判断,仅仅依靠这三条资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在更大的范围内加以收集,然后进行比较鉴别,做深入分析,方可下断语。 我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敦煌文献,二是敦煌碑刻。敦煌文献中题记资料虽然为数甚多,但对本课题的研究来说,真正有用的却不多。因为多数题记有年号、年数以及纪年干支,但纪月、纪日却用的是序数,如“五月十七日”,既不知月朔干支,又不知当日的纪日干支,与中原历的历表无法进行比较。所以,就我们研究的问题来说,只有同时具有年干支、月朔干支和纪日干支的资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根据这一认识,我在敦煌文献和碑刻中共拣得16条有用资料,以下将依年次逐一抄录,并以按语的方式进行必要说明。由于这些资料多来自敦煌文献题记,而一些写经题记全文很长,与本课题关系不大,所以我只摘抄那些真正有用的部分,其余从略{5}。
1. 公元693年。S.2278《佛说宝雨经》卷第九尾题:“大周长寿二年岁次癸巳九月丁亥朔三日己丑,佛授记寺译(后略)。”
按:将陈垣先生《二十史朔闰表》 [2](以下简称陈表),张培瑜先生《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3](简称张表),方诗铭、方小芬二位《中国史历日和中西历日对照表》 [4](简称方表),与该年纪年干支、九月朔日及三日干支进行对照,结果是与三表全合。又,这是武周时代的写经题记,内用武周新字。
2. 公元695年。S.2278《佛说宝雨经》卷第九尾题:“(前略)证圣元年岁次癸未四月戊寅朔八日乙酉,知功德僧道利检校写,同知法琳勘校。”
按:本年年干支、月朔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上完全相同。但证圣元年干支为“乙未”,写本误作了“癸未”。内亦用武周新字。
3. 公元695年。北图新0029号《妙法莲华经》卷第五题记:“大周证圣元年岁次乙未四月戊寅朔二十一日戊戌,弟子薛崇徽奉为尊长敬造。”
按:同为证圣元年,此件年干支为乙未,亦证上条“癸未”之误。此外,年干支、四月朔日干支及二十一日干支与陈、张、方三表全合。此件亦用武周新字。
4. 公元698年。原立于敦煌莫高窟第332窟的《圣历碑》记有:“维大周圣历元年岁次戊戌伍月庚申朔拾肆日癸酉敬造。”
按:此件出自敦煌本地。该年纪年干支、五月朔日干支、十四日干支,与陈表、张表、方表全合。三表全年各月朔日干支也相同。
5. 公元703年。S.3712《金光明最胜王经》卷第八尾题:“大周长安三年岁次癸卯十月己未朔四日壬戌,三藏法师义净奉制长安西明寺新译并缀正文字(后略)。”
按:与此条年月日干支完全相同的题记共拣出16条,为节省篇幅,仅录此一条,余从略{1}。又,其年干支、十月朔日及四日干支,与陈表、张表、方表全同。此件亦用武周新字。
6. 公元707年。沪812404/26号《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尾题:“大唐景龙元年岁次丁未十二月乙丑朔十五日乙卯,同谷县令薛崇徽为亡男英秀敬写。”
按:此年年干支、月朔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全同。十五日当为己卯,写本误作乙卯。不过,敦煌文献中天干乙、己互误者实例很多,兹不详举。
7. 公元708年。S.2136《大般涅槃经》卷第十尾题:“维大唐景龙二年岁次戊申五月壬辰朔廿六日丁巳,弟子朝议郎成州同谷县令上柱国薛崇徽敬写(后略)。”
按:与此条尾题内容全同的又见于北图新1149号,今不录。此年陈表、张表、方表月朔全同。题记干支与三表均合。
8. 公元709年。甘博017号《道教盟约》卷首:“大唐景龙三年岁次己酉正月己未朔四日壬戌沙州敦煌县平康乡修武里神泉观道士清信弟子索澄空(后略)。”
按:此年陈表、张表、方表朔日干支全同,题记干支与三表亦相合。
9. 公元709年。P.2437a《老子德经下》尾题:“大唐景龙三年岁次己酉五月丁巳朔十八日甲戌,沙州敦煌县洪润乡长沙里女官清信弟子唐真戒(下略)。”
按:与此件题记年月日全同者,又见于P.2347b《十戒经》首题,今不录。此年陈表、张表、方表五月朔日均为丙辰,而写卷作丁巳,朔晚一日。如依五月丙辰朔,则十八日当作癸酉;写本十八日作甲戌,比历表亦晚一日。但写卷五月朔与十八日干支却是一致的。另外,此件是公文立论的主要依据之一,我们将在下节详加讨论。
10.公元711年。P.3417《王景仙受十戒牒》卷首云:“大唐景云二年太岁辛亥八月生三月景(丙)午朔廿四日己巳,雍州栎阳县龙泉乡凉台里男生清信弟子王景仙(后略)。”
按:此年月朔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全同。该年仅三月朔日为丙午,知“八月生”三字为衍文。三月丙午朔,二十四日恰为己巳。
11.公元714年。P.2350b《十戒经》尾题:“太岁甲寅正月庚申朔廿二日辛巳,沙州敦煌县龙勒乡常安里男官清信弟子李无上(后略)。”
按:与此件年月日干支完全相同者,还有敦煌县洪池乡神农里女官阴志清写的《十戒经》尾题(见罗振玉《贞松堂西陲秘籍丛残》第四册),今不录。唐前期的甲寅年,除开元二年外,另有永徽五年(654)和大历九年(774)。但永徽五年正月朔日为戊申,大历九年正月朔日为庚子,均不相合;而开元二年正月朔日为庚申,是唯一相合者。该年各月朔日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完全一致。
12.公元732年。BD15003号张思寂写《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尾题:“开元廿年岁次壬申正月乙巳朔廿六日庚午功毕。”
按:该年各月月朔在陈表、张表、方表全同。题记正月朔日和廿六日干支无误。
13.公元735年。P.2457《阅紫录仪三年一说》尾题:“开元廿三年太岁乙亥九月丙辰朔十七日丁巳于河南府大弘道观敕随 驾修祈禳保护功德院,奉为开元神武皇帝写一切经(后略)。”
按:该年陈表、张表、方表朔日干支全同。年干支乙亥无误。但三表九月朔日为癸丑而非丙辰;十七日丁巳亦误,癸丑朔,则十七日当为己巳。 14.公元751年。S.6453《老子道德经》上下卷题记:“大唐天宝十载岁次辛卯正月乙酉朔廿六日庚戌,敦煌郡敦煌县王(玉)关乡(以下原缺)。”
按:与此件题记年月日干支完全相同者,又见于P.2255《老子道经上德经下》首题(抄写人为神沙乡阳沙里神泉观索栖岳)、S.6454《十戒经》尾题(抄写人为玉关乡丰义里开元观张玄)。该年干支、月朔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亦相同。正月朔日乙酉,则二十六日为庚戌,亦无误。
15.公元756年。P.2832《祭文》首题:“维至德元载岁次景(丙)申十一月辛亥朔廿一日辛未,聟友交谨以清酌珍羞之奠,敬祭于□□陇西索氏之灵(后略)。”
按:陈表、张表、方表该年月朔干支全同。朔日辛亥,则二十一日为辛未,亦无误。
16.公元757年。P.2735《老子道德经河上公注》尾题:“至德二载岁次丁酉五月戊申朔十四日辛酉,敦煌郡敦煌县敦煌乡忧洽里清信弟子吴紫阳(后略)。”
按:陈表、张表、方表该年月朔干支全同。五月朔日戊申,则十四日为辛酉,亦无误。与此条题记年月日干支全同者,又见于P.3770《十戒经》尾题,今不录。
对于公文作为主要依据的敦煌碑刻《唐陇西李府君修功德碑》(简称《大历碑》)的尾题,我决定不予采用。原尾题是:“大历十一年龙集景(丙)辰八月有十五日辛未建。”除原碑现存外,此件又见于写本P.3608、P.4640和S.6203。其中S.6203为:“大唐[大历]十一年龙集景辰八月日建。”“大历”二字原残,也不见十五日及其干支。但整体上看,此件只有年干支和十五日的干支,而无八月朔日干支。经对比,证明该年各月朔日干支在陈表、张表、方表上全同。公文据十五日干支辛未,推得八月朔日为丁巳,而陈表上八月朔日却为丙辰,比丁巳早了一日。不过,是否存在另一种可能,即八月朔日原本就是丙辰,十五日干支本也是庚午,却被误书为辛未呢?由于这里出现问题的真实原因尚未明了,所以既不能作为公文立论的坚实依据,也不能作为我们讨论吐蕃占领前敦煌历法行用的依据。
我觉得,上述这些资料恐怕还不是同类资料的全部。自20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又有不少敦煌文献得以陆续公布,限于条件,我仅就手头的资料进行了裒辑,不免会有遗漏。但就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来说,这些资料已经大致够用。另外,我们选择资料的条件比较苛刻,所以,即使有遗漏,估计数量也很小。这16条资料中,除了第12条来源地不明外,第1、2、3、5、6、7、10各条均来自唐都长安及其附近,第13条则来自河南府,真正出自敦煌的,仅仅只有第4、8、9、11、14、15、16共7条。纪年、纪月、纪日干支也有好几处错误,如第2条年干支乙未误作了癸未,第6条十五日之己卯误作了乙卯,第13条九月朔日干支和十七日干支均误。这些错误多是因抄写人不慎造成的。当然,此类错误古今均有。今人多用阿拉伯数字记写年月日,不也经常出错吗?更何况古人用干支记录,文化也远不如今日普及,出现错误也就在所难免了。
当我们对这些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时,便会看到:
首先,唐朝的行政建制变化在敦煌得到了有效执行。第8、9、11三条云“沙州敦煌县”,反映的是州县制;第14、16条云“敦煌郡敦煌县”,反映的是郡县制。《旧唐书·玄宗纪》:天宝元年(742)二月丙申,“天下诸州改为郡,刺史改为太守” [5]。《旧唐书·地理一》同州条:“天宝元年,改同州为冯翊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同州。”[5]1400可知,乾元元年又改回到州县制。唐代实行郡县制仅17年,但毫无疑义,它在敦煌地区被有效执行过。
其次,唐代改“年”为“载”也被有效执行。第14条有“天宝十载(751)”,第15条有“至德元载(756)”,第16条有“至德二载(757)”云云。《旧唐书·玄宗下》:“[天宝]三载(744)正月丙辰朔,改年为载。”[5]217《旧唐书·肃宗纪》;“改至德三载(759)为乾元元年。”[5]251可知,唐朝以“载”代年,行用凡16年,在敦煌地区也是严格执行了的。
再次,第1、3、5条纪年全称“大周”,其余多称“大唐”。我们知道,武则天曾改唐为周,实行周历(以建子月为年首)。而称“大周”和实行周历几乎是同时存在的。历史上称 “大唐”与奉唐正朔,即执行唐代官颁历日,不也是完全顺理成章的吗?也许有人会说,为何称“大蕃”(如位字79号唐悟真抄写的氏族资料尾题)的同时,又存在汉人自编历日呢?这是因为,吐蕃人的语言和文字在它统治下的敦煌汉人地区无法全面推行,才允许汉人自编历日的。但在被统治的汉人看来,他们依然是统治民族吐蕃治下的臣民,故称“大蕃”。就这一称谓而言,“大周”、“大蕃”与“大唐”之称,均表示臣服之意。更何况,唐代改州为郡、改年为载(称“年”或“载”本身就是历法内容)以及恢复原来的建制,在敦煌地区都曾有效贯彻执行;就是公文用力研究过的避讳问题,在敦煌地区也是严格执行了的;唐代的历法在这里反而可以不被实行吗?
至于第9条资料,其月朔及纪日干支均与陈垣先生《二十史朔闰表》有一日之差,也是公文立论的主要依据,我们将在下节详加讨论并给予回答。
三 黄一农对《麟德历》“朔差一日”的解释
唐朝初建国之初,行用的是傅仁均的《戊寅元历》,因为武德元年(618)干支为戊寅,故名。但行用既久,其法与实际天象差距愈大,故唐高宗麟德三年(666){1}改行著名天文学家李淳风的《麟德历》,直至开元十六年(728)。上节我们胪列的材料中,从第1条(693)起至第11条(714),均在《麟德历》的实行年代范围之内,当然,也包括公文作为主要依据的第9条(709)。
台湾清华大学天文学史专家黄一农教授,对李淳风的《麟德历》做过极为深入的研究,于1992年发表了《中国史历表朔闰订正举隅——以唐〈麟德历〉行用时期为例》{2}一文,对于本课题研究极富参考价值。以下我们将较多地引用黄一农先生的见解,以便回应公文的质疑。 我们先关注一个因闰月记载差一月而诱发的历表问题。唐高宗仪凤三年(678)是有闰之年,但闰在何月,《旧唐书·高宗纪》有仪凤三年“闰十月戊寅,荧惑犯钩钤”[5]104的记事;但《新唐书·高宗纪》仪凤三年有“闰十一月丙申,雨木冰”[6]的记事。检查本文前引的三种历表,张、方二表均闰十一月,而陈表在该年闰十一月的同时,又注明“旧纪闰十”,即《旧唐书·高宗纪》闰十月,遂使该年闰月成为疑案。敦煌文献P.2005《沙州都督府图经》有“仪凤三年闰十月奉敕”云云;《唐上柱国王君(王强)墓志铭》正文先出现“仪凤三年闰十月五日”,后出现“以其年岁次戊寅闰[十月]甲申朔十九日”,最末又云“仪凤三年闰十月十九日葬”一句[7]。可知,就实行历法而论,唐仪凤三年闰十月而非十一月,但在今人编制的历表上却都是闰十一月。更为有趣的是,黄一农教授说道:“由于各通行历表中均将仪凤三年的闰月错置,为了解邻近各月的朔日干支是否有误,笔者(黄一农本人,下同)在表二中整理出仪凤二年至四年(六月改元调露)间实际行用的朔闰资料,我们可以发现在此短短三年间,竟然有七个月与各历表不合,其中除仪凤二年二月外,其余六例均集中在仪凤三年。”后人编制的历表与历史实际间有如许多的差异,不能不给研究者以警醒!
其次,黄一农教授又充分利用近代公布的碑刻资料,与据《麟德历》所推得的结果进行比较,得到如下认识:
在将这些实际行用的纪日资料与笔者以麟德历术所推的结果相比较后,发现在麟德三年至景龙元年的四十二年间(666—707),文献中共记有三○三个月的朔日干支,若剔除前论仪凤三年以及下节即将讨论的圣历元年两特殊情形后,只余七个月与推步有差。然而从景龙二年至开元十六年的二十一年间,在文献中记有月朔干支的一五一个月中,却有三十八个月与麟德术法所推不合,甚至连景龙二年、开元四年、开元十年以及开元十二年各年的置闰月份,亦均较文献所记提前一月。显然,原先行用的《麟德历》在景龙二年以后已有所变革。
“变革”了什么呢?黄一农先生认为是实行了“虚进一日”的“进朔法”,从而造成朔差一日。他说:
由于在景龙二年后,笔者所推朔日干支与实际行用有差的月份,多发生在推步的合朔时刻位于下午六时至午夜的状况下,故此应与进朔法的使用攸关。进朔法未见新、旧《唐书》中叙及,但《元史》中有云:“讫麟德元年(笔者按,应为三年),始用李淳风的《甲子元历》{1},定朔之法遂行。淳风又以晦月频见{2},故立进朔之法,谓朔日小余在日法四分之三以上者,虚进一日。”{3}亦即当所推的合朔时刻在一日的四分之三(相当于下午六时)之后,即以次日为朔日,如此将可避免晦日仍见月亮的情形。唯《元史》中并未曾明确地指出进朔法的行用日期。
黄一农教授从《元史》中发掘出关于《麟德历》曾经行用“进朔法”的史料十分重要,对于认识《麟德历》的编制、改进,以及历术与实行历日的差别都是关键。黄教授在掌握了“进朔法”的奥秘后,继续进行深入分析。他说:
经仔细研究文献中的记日资料后,发现在景龙二年至开元四年间(其中景云二年的情形较为不同,稍后将另外论及,故此处暂未计入),共有二十六个月符合进朔的条件,其中有十四个月可在文献中查得其朔日干支,而这些实际的纪日几乎全都与“虚进一日”的结果相符,仅开元二年六月例外……经笔者以电脑回推麟德历术行用迄今的朔闰,并考校文献中尚存的大量纪日叙述后,发现《麟德历》……推步的方法亦屡有改动,如在景龙二年至开元四年间以及开元九年至十六年间,即曾加用进朔法。且因附会或避忌等因素,部分朔闰亦曾被强改,如高宗曾改嗣圣元年正月癸未朔为甲申朔,武则天为使冬至恰发生于正月甲子朔,即硬改圣历元年前后的朔闰,又,开元十三年亦因避正旦日食,而将原本所推的闰正月挪前一月。
我们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黄一农先生发现在景龙二年(708)至开元四年(716),《麟德历》“曾加用进朔法”。上节所列第9条资料年代为“景龙三年(709)”,恰在这一时段范围之内。将这条资料的“五月丁巳朔”与本文后面所附的“黄一农历表”进行比较,完全吻合!说明这条资料不仅没有问题,而且也是《麟德历》在这一时段使用过“进朔法”的有利证明;它在敦煌地区被运用,也是敦煌使用唐代官颁历日的重要证据。直言之,公维章博士的“问题”,在他的文章发表之前20年,黄一农教授就已经解答过了。
为了全面认识《麟德历》的实行情况,黄一农教授依据《麟德历》历术、文献资料,尤其是“进朔法”,对该历行用年间(666—728)的历表进行了修订。他说:“在这六十三年间,共有五十一个月的朔日干支与现行各历表不合,其中仪凤三年甚至连置闰亦相差一月,不合的比例约占6.5%,亦即平均每约十五个月中即有一个月的朔闰有差。”由于大陆学者很难见到黄一农先生的研究成果,我特将他的历表附在本文之末,供大家研究问题时参考。为表示尊重,我称之为“黄一农历表”。
四 检查历史年月日记载是否
正确的标准问题
当我认真拜读过公文之后,认识到他检查记载年月日的历史资料是否正确时,共使用了两个标准:一是施萍婷先生对敦煌历日特征的概括,二是陈垣先生的《二十史朔闰表》。然而,在对这两条标准的认识和应用上,却都发生了偏差。
20世纪80年代初期,施萍婷先生曾经花了很大力气研究敦煌历日,卓有成效,笔者曾受益良多。施先生曾将敦煌历日的特征概括为:
中原历和敦煌历的朔日干支没有一年是完全吻合的;第二,凡置闰之年,不吻合的比例就大,反之就小;第三,朔日可以不同,但干支纪日始终不错……第四,干支纪月在敦煌历中始终不错(传抄过程中抄写者的错误应当别论)。{1}
施先生的这些概括性意见,是从敦煌当地自编历日中总结出来的,也是完全符合实际的。但是,这个认识却不能用来研究吐蕃占领前的敦煌历法行用问题。事实证明,虽然敦煌也在实行着唐王朝的官颁历日,但也还是有这样那样的错误发生。即使如景龙三年那样,在今人编制的历表上五月朔差一日(在“黄一农历表”上根本不差),也是别有原因,而不能简单地作为敦煌地区自编历日的证据。再者,敦煌历同中原历朔差一到二日、闰差一月时有发生,原因何在?迄今也未研究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便以它作为检查标准,就不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其次,再说说陈垣先生的《二十史朔闰表》以及本文前面反复提及的张表、方表等。《二十史朔闰表》完成于1925年,它是陈垣先生的重要学术成果之一,广受瞩目。胡适之先生曾赞扬说:“此书在史学上的用处,凡做过精密的考证的人皆能明了,无须我们一一指出。”“我们应该感谢陈先生这一番苦功夫,做出这种精密的工具来供治史者之用{2}。但是,陈先生此表可否作为检查历史资料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呢?恐怕未必。黄一农教授在上引他的《中国史历表朔闰订正举隅》一文中又说:
至于以西历纪元后为主的历表,近人所著相当多,其形式虽互见异同,但内容多大同小异,今学界几将这些历表奉为圭臬,少见讨论其中内容正误者。然而文献中却屡见有纪日叙述与这些通行历表不符的情形。笔者曾在台北中央图书馆善本室发现一本未记年号的明代残历,编目为第6294号,此历存四至十二月,经研析其内容后,知其应为英宗天顺六年(1462)历日,但该历记十一月辛卯朔,而各历表中却同误为壬辰朔。
检索我手边的陈表、张表、方表,明英宗天顺六年十一月均作壬辰朔。那么,我们是应当遵从实用历本作辛卯朔呢,还是应从各家历表作壬辰朔?当然是前者而非后者。因为只有实用历本才能反映历史的本真面貌,各家历表乃据历术所推得,恐难免同历史的真实面貌间产生出入。
具体到陈表所排的《麟德历》朔闰,黄一农更进一步地指出:
陈垣似乎以刘羲叟的《长历》为其排定唐代朔闰的主要依据,然而经详细比对后,笔者却发现在《麟德历》行用的六十多年间(666—728),《二十史朔闰表》中竟然有二十七个月的朔日干支与刘羲叟的《长历》有差,反而其间仅开元四年闰十二月的朔日与汪曰桢的《历代长术辑要》不合,且此一不合,很可能是陈氏不小心误读了汪曰桢的记述所致。
除了指出陈表存在的问题之外,针对一些学者唯历表是从的盲目性,黄一农教授批评说:“碑刻等文献中所留存的纪日叙述,因是时人据当时历日所记,故应最能反映实际的情形,但此等丰富的一手资料却未曾受到应有的重视。今之学界多过于依赖通行的各历表,以致常见有反以各历表作为校勘古文献中纪日叙述之绝对标准者。”这对某些唯历表是从者,不能不是一个深刻的警示。
这里,我想透露已故周绍良先生的一个学术“秘密”,借以认识内行人的工作态度。1982年,我到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工作,恰逢周老领着我同事中几位年轻人在整理唐代墓志。次年我即着手整理研究敦煌写本历日。周老知道我要研读历日,于是将他自己编的有唐289年的历表借我阅览。与公开出版的历表不同,这是一本全手抄书;每月除了有朔日干支,而且也将各日干支全部排出,手工装订成一册,足见周老用功之勤苦。几个月后我便将此抄本书归还给了他老人家。20年后,大约在2003年前后,也就是周老辞世的前几年,我同他谈起这本历表,并建议出版。周老对我说:“我的历表与陈垣先生《二十史朔闰表》不完全相同。可是,当年我所依据的碑刻资料没有记下来。现在年月已久,我也记不起来了,所以不能出版。”由此可知,周绍良先生也是依据出土叙日记述来修订历表的,而不是相反。
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8]信哉,斯言!
附:黄一农历表(666—728)
(说明:为了适应大陆学者的习惯,将原表的体例稍作了修改,但一律遵从原义:1.朔日干支为斜体字者,是作者据麟德历术(已考虑进朔法的使用)所推与文献中的月朔干支不合者;2.武周时期行用周历者,将其正月、腊月分别用“正”“腊”标于该月月朔之前;3.闰月月朔干支前的数字表示该年闰几月)。
正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闰 月
乾封元年 戊辰 戊戌 丁卯 丁酉 丙寅 丙申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癸亥 壬辰
二年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辛酉 庚寅 庚申 己丑 戊午 戊子 丁巳 丁亥 十二丙辰
三年 乙酉 乙卯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癸未 癸丑 壬午 壬子 辛巳 辛亥
总章二年 庚辰 庚戌 己卯 己酉 戊寅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丙午
三年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壬申 壬寅 壬申 辛丑 辛未 庚午 庚子 庚午 九辛丑
咸亨二年 己亥 戊辰 戊戌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甲子
三年 甲午 癸亥 壬辰 壬戌 辛卯 庚申 庚寅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戊午
四年 戊子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甲申 甲寅 癸未 癸丑 壬午 壬子 壬午 五乙卯
五年 壬子 辛巳 辛亥 庚辰 庚戌 己卯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上元二年 丙午 乙亥 乙巳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壬申 壬寅 辛未 辛丑 庚午
三年 庚子 己巳 己亥 戊戌 戊辰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 甲午 三己巳
仪凤二年 甲子 甲午 癸亥 壬辰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庚申 庚寅 己未 己丑
三年 己未 己丑 戊午 丁亥 丙辰 丙戌 乙卯 乙酉 甲寅 癸未 癸未 癸丑 十癸丑
四年 壬午 壬子 辛巳 庚戌 庚辰 己酉 己卯 己酉 戊寅 戊申 戊寅 丁未
调露二年 丁丑 丙午 丙子 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壬申 壬寅 壬申 壬寅
永隆二年 壬申 辛丑 庚午 庚子 己巳 戊戌 戊辰 丁卯 丙申 丙寅 丙申 丙寅 七丁酉
开耀二年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庚申 庚寅 庚申
永淳二年 己丑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丁巳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嗣圣元年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巳 庚戌 庚辰 己酉 己卯 戊申 戊寅 五壬子 垂拱元年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丙午 乙亥 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壬申
二年 壬寅 辛未 辛丑 庚午 庚子 己巳 己亥 己巳 戊戌 戊辰 戊戌 丁卯
三年 丙申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癸亥 壬辰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正丙寅
四年 庚申 庚寅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丁巳 丙戌 丙辰 丙戌 丙辰 乙酉
永昌元年 乙卯 甲申 甲寅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亥 辛巳 庚戌 庚戌 正庚辰 腊己酉 九庚辰
载初元年 己卯 戊申 戊寅 丁未 丙子 丙午 乙亥 甲辰 甲戌 甲辰 正癸酉 腊癸卯
天授二年 癸酉 癸卯 壬申 壬寅 辛未 庚子 庚午 己亥 戊辰 戊戌 正戊辰 腊丁酉
三年 丁卯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甲子 甲午 癸亥 壬辰 壬戌 正壬辰 腊辛酉 五乙未
长寿二年 辛卯 辛酉 庚寅 庚申 己丑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丁巳 正丙戌 腊丙辰
三年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亥 正辛巳 腊庚戌
证圣元年 庚辰 己酉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丁未 丙子 丙午 乙亥 正乙巳 腊甲戌 二己卯
万岁
登封元年 甲辰 癸酉 壬寅 壬申 辛丑 辛未 辛丑 庚午 庚子 庚午 正己亥 腊己巳
万岁
通天二年 戊戌 戊辰 丁酉 丙寅 丙申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甲子 正甲子 腊癸巳 十甲午
圣历元年 壬戌 壬辰 辛酉 庚寅 庚申 己丑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正丁巳 腊丁亥
二年 丁巳 丙戌 丙辰 乙酉 甲寅 甲申 癸丑 壬午 壬子 壬午 正辛亥 腊辛巳
三年 辛亥 辛巳 庚戌 庚辰 己酉 戊寅 戊申 丙午 丙子 乙巳 乙亥 乙巳 七丁丑
久视二年 乙亥 甲辰 甲戌 甲辰 癸酉 壬寅 壬申 辛丑 庚午 庚子 己巳 己亥
长安二年 己巳 戊戌 戊辰 戊戌 丁卯 丁酉 丁卯 丙申 乙丑 乙未 甲子 癸巳
三年 癸亥 癸巳 壬戌 壬辰 辛卯 辛酉 庚寅 庚申 己丑 己未 戊子 丁巳 四辛酉
四年 丁亥 丙辰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神龙元年 壬午 辛亥 庚辰 庚戌 己卯 己酉 戊寅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丁未
二年 丙子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癸酉 壬寅 壬申 壬寅 辛未 辛丑 辛未 正丙午
三年 庚子 庚午 己亥 戊辰 戊戌 丁卯 丙申 丙寅 丙申 乙丑 乙未 乙丑
景龙二年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壬戌 辛卯 庚申 庚寅 己丑 己未 己丑 九庚申
三年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丁巳 丙戌 乙卯 乙酉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四年 癸丑 壬午 壬子 壬午 辛亥 辛巳 庚戌 己卯 己酉 戊寅 戊申 丁丑
景云二年 丙午 丙子 丙午 丙子 丙午 乙亥 甲戌 癸卯 癸酉 壬寅 壬申 辛丑 六乙巳
三年 辛未 庚子 庚午 己亥 己巳 己亥 戊辰 戊戌 丁卯 丁酉 丙寅 丙申
先天二年 乙丑 乙未 甲子 癸巳 癸亥 癸巳 壬戌 壬辰 壬戌 辛卯 辛酉 庚寅
开元二年 庚申 己丑 戊子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丙辰 丙戌 乙卯 乙酉 甲寅 二己未
三年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辛巳 辛亥 庚辰 庚戌 庚辰 己酉 己卯 己酉
四年 戊寅 戊申 丁丑 丁未 丙子 乙巳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癸酉 癸卯 十二癸酉
五年 壬寅 壬申 辛丑 庚午 庚子 己巳 戊戌 戊辰 丁酉 丁卯 丁酉 丙寅
六年 丙申 丙寅 丙申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癸亥 壬辰 辛酉 辛卯 辛酉
七年 庚寅 庚申 庚寅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甲申 七丁巳
八年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癸丑 壬午 壬子 辛巳 庚戌 庚辰 庚戌 己卯
九年 己酉 戊寅 戊申 丁丑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乙巳 乙亥 甲辰 甲戌
十年 癸卯 癸酉 壬寅 壬申 辛丑 庚子 庚午 庚子 己巳 己亥 戊辰 戊戌 六辛未
十一年 丁卯 丁酉 丙寅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癸亥 壬辰
十二年 壬戌 辛卯 辛酉 庚寅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丁巳 丁亥 丁巳 丙戌 十二丙辰
十三年 丙戌 丙辰 乙酉 甲寅 癸未 癸丑 壬午 辛亥 辛巳 辛亥 辛巳 庚戌
十四年 庚辰 庚戌 己卯 己酉 己卯 丁未 丁丑 丙午 乙亥 乙巳 乙亥 甲辰
十五年 甲戌 甲辰 甲戌 癸卯 癸酉 壬寅 辛未 辛丑 庚午 己巳 己亥 戊辰 九己亥
十六年 戊戌 戊辰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壬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