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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酒楼和娱乐场所设定包间费、最低消费和服务费"、"饭店谢绝自带酒水"、"处理产品不实行三包"、"特殊商品离柜后恕不退换"……经营者类似这样的硬性规定一直令广大消费者倍感无奈。令人欣慰的是,自2010年11月13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正式实施。从此,被经营者当做"免死金牌"的各种"霸王条款"被明确认定为违法行为。《合同违法行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