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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初步调查我国典型城市地下水饮用水氡水平和分布特征,估算生活用水地下水氡释放所致居民有效剂量。
方法选择北京、内蒙古、宁夏、陕西、河南、辽宁和黑龙江共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个典型城市,采集市政地下水供水共73个水样,采用连续测氡仪水氡测量装置测量水氡含量,估算生活用水地下水氡释放所致居民有效剂量。
结果7个省(直辖市)12个城市的地下水饮用水氡含量均值为11.8 Bq/L,范围为1.0~63.8 Bq/L,有37%的样品氡含量超过了美国环境保护部(EPA)推荐的饮用水氡浓度限值11.1 Bq/L。全部样品氡含量低于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的公共饮用水氡浓度参考水平100 Bq/L。生活用水地下水氡释放所致居民年有效剂量均值为29 μSv(2.4~160 μSv)。
结论通常情况下,生活用水地下水氡释放对居民的剂量份额较低,可以忽略。但是,在一些花岗岩地区,生活用水过程地下水氡释放所致居民的剂量贡献应该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