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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六年(1890),清政府在天山以南的罗布淖尔地区设立抚辑招徕总局,招募民人开垦。在土地、籽种、耕牛、房屋、迁徙费用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吸引了南疆维吾尔人前往。光绪二十二年(1896),在罗布淖尔安置了甘肃河湟起事的回民三千余人。随着人口、耕地的增长,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立了新平县和卡克里克县丞。光绪二十八年(1902),卡克里克县丞改升为婼羌县,完善了南疆行政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