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那幢她与张灵甫曾经共同居住的爱屋,经长达28年的索还房产、不告而拆、补偿未果等经历,使王玉龄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暮春时节的上海,街头绿意盎然,偶尔会飘过一丝小雨,正应验了一句谚语:谷雨前后一声雨,胜似秀才中了举。
4月中旬一个周末的下午,记者在上海市区的西部一家临街咖啡店里,见到曾经的抗日将领、原国民党整编74师师长张灵甫的遗孀王玉龄女士。这是个历经风雨沧桑的老人,虽然已是84岁,但交谈中精神矍铄,思路清楚,风度优雅得体。
我们的话题从老人在南京那幢解放初由政府代管、80年代被拆至今无法得到合适补偿的房屋纠纷说起。采访中,记者明显能感受到,那幢她与张灵甫曾经共同居住的爱屋,经长达28年的索还房产、不告而拆、补偿未果等经历,使她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我一个人生活的时间太久了,就怕人家欺负我,这次我是下了决心,最近还聘请了律师帮助我调查证据,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她坚定地说。
南京二条巷51号印记
王玉龄1928年出生在湖南长沙远近闻名的豪门望族,自幼她在一个人丁兴旺、家风严谨的长沙老宅里长大。
“因为是家中的独生女儿,从小父母对我是千依百顺,也养成了我比较任性和清高的性格。”王玉龄女士这样评价自己,“我人生最大的转折是在17岁那年,随后一生所有的幸与不幸,都从这一刻开始。”
那年,抗日战争爆发,日军入侵长沙,王玉龄全家躲避战火,一路辗转到贵阳。在那,她完成了中学学业。战争带给了人们忧伤和苦痛,也给当时仅十几岁的她留下深深的印记。“我非常痛恨战争、痛恨日本侵略者”。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全家老小才从贵阳回到了长沙的王家大院。战争结束了,和平的时光总是美好的。时任国民党七十四军副军长、抗战时期屡建战功的张灵甫,这时经人介绍见到了王玉龄。那年王玉龄17岁。
“我当时由朋友邀请在长沙一家理发厅烫发,张灵甫就站在理发椅的后面从镜中看我。我心说,这个人真是讨厌,怎么能这么看着人家,于是就瞪他一眼。说实话,当时我根本就没看见他长什么样子。结婚以后,我才知道那天被我瞪了一眼后,他回家后写了一个大字,‘忍’字,发誓一定要追到我。实际上我们两个人性格相似,都比较执着,有时有点孤傲。”谈起当时初遇爱人的情景,王玉龄依然记忆清淅。
1945年,王玉龄和张灵甫在上海金门饭店举行婚礼,随后就居住在当时的南京二条巷焦园一号,就是现在的南京市白下区二条巷51号。
“房屋是张灵甫买的,面积约300平方米,按现在的说法是一幢别墅。我来装修的,装修时我在里面弄点花草,窗子外看出去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花草。”王玉龄告诉记者,1946年在战场上的张灵甫曾写信给她,在信里提出把这处房产送给了她。“我当时觉得,房子在他的名下和我的名下都是一回事,所以并没有马上去办过户手续。”
1948年离开大陆之前,王玉龄都是住在这个地方。
房屋产权起纷争
1947年5月,就在王玉龄生下儿子不久,时为国民党五大主力之一的整编七十四师师长兼南京首都警备司令的张灵甫,在孟良崮战役中与其部下3万余人被全歼,他本人也在这次战役中丧生。
张灵甫阵亡后,1948年6月,王玉龄向当时的国民政府南京市地政局,递交了张灵甫对她的赠与信、房屋的原所有权状、分段图等文件,申请将房屋过户到她名下。
王玉龄给记者看了当年南京市地政局的“申请文件收据”的复印件,记载着该局于民国37年6月14号(1948年6月14日)确认收到王玉龄提交的上述三份文件。
由于国民党战事失利,还没领到地政局核发的产权证时,王玉龄就离开南京,于1948年底带着母亲和一岁的孩子到了台湾。“走以前我把房屋交人临时看管,还给他买了辆三轮车,以便让他可以谋生,不想一走就是20多年没有回来。”王玉龄告诉记者,南京解放后该房便一直由政府代管。
改革开放后,王玉龄心心念念的还是她和张灵甫在南京的花园别墅,那是她梦回牵绕的地方。1984年,身在美国的她经公证书面委托其堂兄王胜林先生,去往南京房地局办理申请返还代管房屋事宜,“据说当时得到回复,随时可以返还”。可是,时隔不到一年,南京市房地局在没有通知王玉龄的情况下将房屋拆除。
随后的近30年里,王玉龄曾多次向南京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偿,但管理部门认为该房产权属于张灵甫而非王玉龄,其权利应由张的全部合法继承人获得而非独归王玉龄,因而拒绝了她的要求。
这期间,王玉龄还请人帮她写了一些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人反映,并通过台湾海基会和大陆海协会要求退还房产,但大多杳无音信没有下文。王玉龄告诉记者,有一次,当时任江苏省省委书记的李源潮曾把信批到下面,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住建委)派人到上海,跟王玉龄作了当面交流,但是她对那次交流非常不满意。
“他们告诉我,受赠成功的话应该发产权证,但后来因为国民党走了,受赠过程没能完成,而现在又拿不出当时的证明文件。按现在的规定,产权存在争议,他们不好处理,如果完全断定我拥有产权就有些牵强附会。”王玉龄有些激动地说。
律师调查:房子应归王玉龄所有
2012年年初,王玉龄委托了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杨波、周艳两位律师替自己维权。
杨波介绍,他们曾先后走访了南京市白下区档案馆、白下区房管局、白下区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南京住建委落实政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在南京市房产档案馆调取的编号为260284房地产登记卷,记载了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代管情况,根据其中记录,现可确定系争房屋产权人应为王玉龄女士。”杨波说,因不让复印,他已将十六个页面的卷宗材料作了摘抄,这些原始材料记载了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从建国初期到拆除的演变历史。
一份于1950年9月4日填写的摘自国民党卷宗原件的“原卷情况表”中,记载了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的所有人原为萧毅民,后来转移给(卖给)张钟麟(张钟麟是张灵甫的另外一个名字),再后来,张钟麟于1946年12月赠与王玉龄。记载还显示,这个房子已核准赠与,但未发状。
根据卷宗资料记载,国民党74师被俘人员郭猛毅,也证实这个房屋是张灵甫的妻子王玉龄所有。另外,南京市委统战部在1998年对王玉龄房产问题向省委统战部汇报记载:该房产系张钟麟购置,赠与王玉龄,解放前为其自住。
除此之外,房产档案馆卷宗材料还包括该房屋代管的登记材料、张灵甫的老家西安政府致函南京市政府的文件等。
“这是从我们查到的目前最原始的卷宗档案,相关登记都证明这个房子归王玉龄所有。”杨波说。
房屋拆除程序和补偿不合理?
因城市建设,1985年,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被全部拆除。
该房屋于1984年5月16日报请南京市房地局拆除审批时的《市房地局拆迁代管房屋审批表》显示,产权人“该张眷属在解放前夕离大陆下落不明”。
“在1984年,南京房地局对办理申请返还代管房屋的王玉龄亲属王胜林先生说,随时可以返还,怎么时隔不长时间,就以‘该张眷属在解放前夕离大陆下落不明’为由,在没有通知王玉龄的情况下将系争房屋拆除。”对此,杨波表示不解。
记者发现,2011年4月18日,南京住建委给王玉龄的书面回函中这样写道:南京市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产权为张灵甫所有,解放初由政府代管,1985年因城市建设房屋被全部拆除,根据有关政策房屋应作价补偿,由张灵甫合法继承人领取。
对此,王玉龄和杨波均不认可。他们认为,从1983年开始,国家为落实国民党军政人员、去台人员、华侨、外籍华人等的代管房产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但是,南京市有关部门没有根据这些落实政策,针对系争房屋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
杨波在调查中还发现,1985年该房屋拆迁时,经局长批示同意,除按代管房屋手续办外,还要按预留30%住房,以便今后落实政策需要。但在王玉龄已经主张归还房屋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并没有提供30%应为90.24平方米面积的房屋给产权人,也没有按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平原则在南京其他地方安排同等面积住房给王玉龄女士居住。
王玉龄对记者说,南京市有关部门就该房屋归还沟通时同意作价补偿,但只能按照当时的价格估价,即补偿约10余万元人民币。“这个补偿数字,相对于南京市约2万元每平方米的房价而言,买个卫生间也不够。”
对此,杨波认为,根据南京市关于“处理代管房产的基本原则”规定,城市建设拆除已按当时补偿价格估价冻结的,要考虑到三十年建筑材料价格多次调整、原价与现时实际相差太大的情形。
“10多万元补偿的政策依据是建设部1992年4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对原去台人员的代管房产,确定产权人后,可承认其产权,但不发还原房,对其残值给予适当补偿。但现在看来是显失公平的。”杨波解释说,1984年王玉龄就向南京房管部门提出归还房屋申请,当时房屋尚在且政策允许退还,1992年政策才改变。
“当‘新法’和‘旧法’有冲突时,应当适用‘新法’优于‘旧法’和‘从旧兼有利’的原则。旧法对当事人有利,应遵从旧法的原则执行。”杨波认为,现在有更有利的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参照操作,即使不能发还也要作价补偿,不能让王玉龄承担有关部门工作不当的不利后果。
确权诉讼或是唯一出路
目前,王玉龄和南京有关方面在房屋的问题上各执一词。王玉龄说,她担心的是接下来该怎么走。
“我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都是自食其力的。我回到中国大陆来,本是希望可以住到自己的房子,但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我已经等了28年,我还有下一个28年吗?”王玉龄说。
不久前,杨波再次与南京住建委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人沟通,但对方坚持系争房屋的产权人是张灵甫。理由是王玉龄女士手中没有房地产权属合法证明,且张灵甫其他继承人曾经在当时的南京首都法院打官司提出异议,故当时的管理部门没有给王玉龄女士核发权属证明。
“由于这部分资料档案里没有记载,住建委也未提供相关证据,我们也无法判断他们这种说法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过,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我们可向原系争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确权诉讼。”杨波建议王玉龄,在相关部门仍然坚持系争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先申请确权,以便确定她为系争房屋的唯一权利人。
“这或者是一条出路。”杨波说。
记者手记
王玉龄是个要强的人,她说,让她去求人的事情她是断不会做的。当年,她带着孩子和母亲到了台湾,生活拮据。“我的姨夫孙立人两夫妻对我蛮好,但是我从来没借过人家一块钱。”后来,王玉龄决定只身到美国发展,孙立人劝她不要去,她说,“也没说要怪这个政府没有养我,我只是要自立。”那是1952年,当时她只有24岁,老母亲和儿子都留在台湾。
在美国的日子并不好过,要养活自己,念书、吃住,还要寄钱回来给母亲和儿子。1953年,王玉龄考上了纽约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她找到正式工作,就把母亲和儿子全部接过去了。她在美国生活了四十多年,都是依靠自己,这让这位出身大家闺秀曾经的民国名媛很是自豪。
“有人说我太讲原则,我这个人还有点我们湖南人所说的‘霸蛮’(意思是认准一个道理坚持到底),是该我的一定要坚持,不该我的我也不会问人家去讨。” 正是王玉龄的这种倔强的个性,曾让她在本该属于中国新政府的“光华寮”回到祖国的怀抱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光华寮”(注:“寮”在日语里是宿舍的意思)是一栋位于日本京都市的5层公寓。原为二战时京都大学为中国留学生租赁的学生宿舍。1950年,前中国政府驻日代表团用变卖侵华日军在中国大陆掠夺物资的公款买下该房产,并由台湾当局“驻日大使馆”于1961年以“中华民国”名义在日本进行了房产登记。但该房产一直由爱国华侨和留学生管理和使用。
1967年台湾方面向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爱国华侨和学生退出宿舍。1972年中日建交,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1977年,京都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光华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财产,后来几经上诉、再审等日本司法方面却拒绝将这一资产交还中国惟一的合法政府。直到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就光华寮诉讼案作出判决,认定台湾当局在光华寮问题上不具有诉讼权。
当时有一个姓王的律师知道王玉龄和台湾的蒋家有联系,想通过王玉龄把相关材料转交蒋经国,王玉龄认为台湾当时与日本无邦交,就动员他把东西给大陆,王玉龄把这个律师带到大陆,把有关的图纸和产证复印件、资料等交给中国政府方面。这些资料对此后的诉讼有很大帮助,这也是王玉龄给大陆做的比较有贡献的事情。
王玉龄还介绍过大陆的医院与美国的医院交流等,她说,做这些事是出于真心诚意,而非为谋取多少报酬。“诸如此类,只要能力所及,我都全力以赴。前不久有个青年人给我来信,流露出对人生前途很迷茫,我即给他回信谈自己的人生,鼓励他坚定信心。我经常上网的,有时也收到一些‘粉丝’的来信,一般我也没有精力都回复,但看到别人有困难,我会做力所能及的事”。王玉龄说。
这真是一个乐于助人、希望自由而有尊严地生活的老人。目前,王玉龄因其儿子在大陆经营公司业务而长期住在上海,却没有自己的房屋,多年来借住在上海亲属家中。
暮春时节的上海,街头绿意盎然,偶尔会飘过一丝小雨,正应验了一句谚语:谷雨前后一声雨,胜似秀才中了举。
4月中旬一个周末的下午,记者在上海市区的西部一家临街咖啡店里,见到曾经的抗日将领、原国民党整编74师师长张灵甫的遗孀王玉龄女士。这是个历经风雨沧桑的老人,虽然已是84岁,但交谈中精神矍铄,思路清楚,风度优雅得体。
我们的话题从老人在南京那幢解放初由政府代管、80年代被拆至今无法得到合适补偿的房屋纠纷说起。采访中,记者明显能感受到,那幢她与张灵甫曾经共同居住的爱屋,经长达28年的索还房产、不告而拆、补偿未果等经历,使她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我一个人生活的时间太久了,就怕人家欺负我,这次我是下了决心,最近还聘请了律师帮助我调查证据,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她坚定地说。
南京二条巷51号印记
王玉龄1928年出生在湖南长沙远近闻名的豪门望族,自幼她在一个人丁兴旺、家风严谨的长沙老宅里长大。
“因为是家中的独生女儿,从小父母对我是千依百顺,也养成了我比较任性和清高的性格。”王玉龄女士这样评价自己,“我人生最大的转折是在17岁那年,随后一生所有的幸与不幸,都从这一刻开始。”
那年,抗日战争爆发,日军入侵长沙,王玉龄全家躲避战火,一路辗转到贵阳。在那,她完成了中学学业。战争带给了人们忧伤和苦痛,也给当时仅十几岁的她留下深深的印记。“我非常痛恨战争、痛恨日本侵略者”。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全家老小才从贵阳回到了长沙的王家大院。战争结束了,和平的时光总是美好的。时任国民党七十四军副军长、抗战时期屡建战功的张灵甫,这时经人介绍见到了王玉龄。那年王玉龄17岁。
“我当时由朋友邀请在长沙一家理发厅烫发,张灵甫就站在理发椅的后面从镜中看我。我心说,这个人真是讨厌,怎么能这么看着人家,于是就瞪他一眼。说实话,当时我根本就没看见他长什么样子。结婚以后,我才知道那天被我瞪了一眼后,他回家后写了一个大字,‘忍’字,发誓一定要追到我。实际上我们两个人性格相似,都比较执着,有时有点孤傲。”谈起当时初遇爱人的情景,王玉龄依然记忆清淅。
1945年,王玉龄和张灵甫在上海金门饭店举行婚礼,随后就居住在当时的南京二条巷焦园一号,就是现在的南京市白下区二条巷51号。
“房屋是张灵甫买的,面积约300平方米,按现在的说法是一幢别墅。我来装修的,装修时我在里面弄点花草,窗子外看出去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花草。”王玉龄告诉记者,1946年在战场上的张灵甫曾写信给她,在信里提出把这处房产送给了她。“我当时觉得,房子在他的名下和我的名下都是一回事,所以并没有马上去办过户手续。”
1948年离开大陆之前,王玉龄都是住在这个地方。
房屋产权起纷争
1947年5月,就在王玉龄生下儿子不久,时为国民党五大主力之一的整编七十四师师长兼南京首都警备司令的张灵甫,在孟良崮战役中与其部下3万余人被全歼,他本人也在这次战役中丧生。
张灵甫阵亡后,1948年6月,王玉龄向当时的国民政府南京市地政局,递交了张灵甫对她的赠与信、房屋的原所有权状、分段图等文件,申请将房屋过户到她名下。
王玉龄给记者看了当年南京市地政局的“申请文件收据”的复印件,记载着该局于民国37年6月14号(1948年6月14日)确认收到王玉龄提交的上述三份文件。
由于国民党战事失利,还没领到地政局核发的产权证时,王玉龄就离开南京,于1948年底带着母亲和一岁的孩子到了台湾。“走以前我把房屋交人临时看管,还给他买了辆三轮车,以便让他可以谋生,不想一走就是20多年没有回来。”王玉龄告诉记者,南京解放后该房便一直由政府代管。
改革开放后,王玉龄心心念念的还是她和张灵甫在南京的花园别墅,那是她梦回牵绕的地方。1984年,身在美国的她经公证书面委托其堂兄王胜林先生,去往南京房地局办理申请返还代管房屋事宜,“据说当时得到回复,随时可以返还”。可是,时隔不到一年,南京市房地局在没有通知王玉龄的情况下将房屋拆除。
随后的近30年里,王玉龄曾多次向南京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偿,但管理部门认为该房产权属于张灵甫而非王玉龄,其权利应由张的全部合法继承人获得而非独归王玉龄,因而拒绝了她的要求。
这期间,王玉龄还请人帮她写了一些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人反映,并通过台湾海基会和大陆海协会要求退还房产,但大多杳无音信没有下文。王玉龄告诉记者,有一次,当时任江苏省省委书记的李源潮曾把信批到下面,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住建委)派人到上海,跟王玉龄作了当面交流,但是她对那次交流非常不满意。
“他们告诉我,受赠成功的话应该发产权证,但后来因为国民党走了,受赠过程没能完成,而现在又拿不出当时的证明文件。按现在的规定,产权存在争议,他们不好处理,如果完全断定我拥有产权就有些牵强附会。”王玉龄有些激动地说。
律师调查:房子应归王玉龄所有
2012年年初,王玉龄委托了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杨波、周艳两位律师替自己维权。
杨波介绍,他们曾先后走访了南京市白下区档案馆、白下区房管局、白下区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南京住建委落实政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在南京市房产档案馆调取的编号为260284房地产登记卷,记载了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代管情况,根据其中记录,现可确定系争房屋产权人应为王玉龄女士。”杨波说,因不让复印,他已将十六个页面的卷宗材料作了摘抄,这些原始材料记载了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从建国初期到拆除的演变历史。
一份于1950年9月4日填写的摘自国民党卷宗原件的“原卷情况表”中,记载了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的所有人原为萧毅民,后来转移给(卖给)张钟麟(张钟麟是张灵甫的另外一个名字),再后来,张钟麟于1946年12月赠与王玉龄。记载还显示,这个房子已核准赠与,但未发状。
根据卷宗资料记载,国民党74师被俘人员郭猛毅,也证实这个房屋是张灵甫的妻子王玉龄所有。另外,南京市委统战部在1998年对王玉龄房产问题向省委统战部汇报记载:该房产系张钟麟购置,赠与王玉龄,解放前为其自住。
除此之外,房产档案馆卷宗材料还包括该房屋代管的登记材料、张灵甫的老家西安政府致函南京市政府的文件等。
“这是从我们查到的目前最原始的卷宗档案,相关登记都证明这个房子归王玉龄所有。”杨波说。
房屋拆除程序和补偿不合理?
因城市建设,1985年,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被全部拆除。
该房屋于1984年5月16日报请南京市房地局拆除审批时的《市房地局拆迁代管房屋审批表》显示,产权人“该张眷属在解放前夕离大陆下落不明”。
“在1984年,南京房地局对办理申请返还代管房屋的王玉龄亲属王胜林先生说,随时可以返还,怎么时隔不长时间,就以‘该张眷属在解放前夕离大陆下落不明’为由,在没有通知王玉龄的情况下将系争房屋拆除。”对此,杨波表示不解。
记者发现,2011年4月18日,南京住建委给王玉龄的书面回函中这样写道:南京市白下区二条巷5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产权为张灵甫所有,解放初由政府代管,1985年因城市建设房屋被全部拆除,根据有关政策房屋应作价补偿,由张灵甫合法继承人领取。
对此,王玉龄和杨波均不认可。他们认为,从1983年开始,国家为落实国民党军政人员、去台人员、华侨、外籍华人等的代管房产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但是,南京市有关部门没有根据这些落实政策,针对系争房屋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
杨波在调查中还发现,1985年该房屋拆迁时,经局长批示同意,除按代管房屋手续办外,还要按预留30%住房,以便今后落实政策需要。但在王玉龄已经主张归还房屋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并没有提供30%应为90.24平方米面积的房屋给产权人,也没有按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平原则在南京其他地方安排同等面积住房给王玉龄女士居住。
王玉龄对记者说,南京市有关部门就该房屋归还沟通时同意作价补偿,但只能按照当时的价格估价,即补偿约10余万元人民币。“这个补偿数字,相对于南京市约2万元每平方米的房价而言,买个卫生间也不够。”
对此,杨波认为,根据南京市关于“处理代管房产的基本原则”规定,城市建设拆除已按当时补偿价格估价冻结的,要考虑到三十年建筑材料价格多次调整、原价与现时实际相差太大的情形。
“10多万元补偿的政策依据是建设部1992年4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对原去台人员的代管房产,确定产权人后,可承认其产权,但不发还原房,对其残值给予适当补偿。但现在看来是显失公平的。”杨波解释说,1984年王玉龄就向南京房管部门提出归还房屋申请,当时房屋尚在且政策允许退还,1992年政策才改变。
“当‘新法’和‘旧法’有冲突时,应当适用‘新法’优于‘旧法’和‘从旧兼有利’的原则。旧法对当事人有利,应遵从旧法的原则执行。”杨波认为,现在有更有利的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参照操作,即使不能发还也要作价补偿,不能让王玉龄承担有关部门工作不当的不利后果。
确权诉讼或是唯一出路
目前,王玉龄和南京有关方面在房屋的问题上各执一词。王玉龄说,她担心的是接下来该怎么走。
“我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都是自食其力的。我回到中国大陆来,本是希望可以住到自己的房子,但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我已经等了28年,我还有下一个28年吗?”王玉龄说。
不久前,杨波再次与南京住建委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人沟通,但对方坚持系争房屋的产权人是张灵甫。理由是王玉龄女士手中没有房地产权属合法证明,且张灵甫其他继承人曾经在当时的南京首都法院打官司提出异议,故当时的管理部门没有给王玉龄女士核发权属证明。
“由于这部分资料档案里没有记载,住建委也未提供相关证据,我们也无法判断他们这种说法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过,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我们可向原系争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确权诉讼。”杨波建议王玉龄,在相关部门仍然坚持系争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先申请确权,以便确定她为系争房屋的唯一权利人。
“这或者是一条出路。”杨波说。
记者手记
王玉龄是个要强的人,她说,让她去求人的事情她是断不会做的。当年,她带着孩子和母亲到了台湾,生活拮据。“我的姨夫孙立人两夫妻对我蛮好,但是我从来没借过人家一块钱。”后来,王玉龄决定只身到美国发展,孙立人劝她不要去,她说,“也没说要怪这个政府没有养我,我只是要自立。”那是1952年,当时她只有24岁,老母亲和儿子都留在台湾。
在美国的日子并不好过,要养活自己,念书、吃住,还要寄钱回来给母亲和儿子。1953年,王玉龄考上了纽约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她找到正式工作,就把母亲和儿子全部接过去了。她在美国生活了四十多年,都是依靠自己,这让这位出身大家闺秀曾经的民国名媛很是自豪。
“有人说我太讲原则,我这个人还有点我们湖南人所说的‘霸蛮’(意思是认准一个道理坚持到底),是该我的一定要坚持,不该我的我也不会问人家去讨。” 正是王玉龄的这种倔强的个性,曾让她在本该属于中国新政府的“光华寮”回到祖国的怀抱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光华寮”(注:“寮”在日语里是宿舍的意思)是一栋位于日本京都市的5层公寓。原为二战时京都大学为中国留学生租赁的学生宿舍。1950年,前中国政府驻日代表团用变卖侵华日军在中国大陆掠夺物资的公款买下该房产,并由台湾当局“驻日大使馆”于1961年以“中华民国”名义在日本进行了房产登记。但该房产一直由爱国华侨和留学生管理和使用。
1967年台湾方面向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爱国华侨和学生退出宿舍。1972年中日建交,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1977年,京都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光华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财产,后来几经上诉、再审等日本司法方面却拒绝将这一资产交还中国惟一的合法政府。直到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就光华寮诉讼案作出判决,认定台湾当局在光华寮问题上不具有诉讼权。
当时有一个姓王的律师知道王玉龄和台湾的蒋家有联系,想通过王玉龄把相关材料转交蒋经国,王玉龄认为台湾当时与日本无邦交,就动员他把东西给大陆,王玉龄把这个律师带到大陆,把有关的图纸和产证复印件、资料等交给中国政府方面。这些资料对此后的诉讼有很大帮助,这也是王玉龄给大陆做的比较有贡献的事情。
王玉龄还介绍过大陆的医院与美国的医院交流等,她说,做这些事是出于真心诚意,而非为谋取多少报酬。“诸如此类,只要能力所及,我都全力以赴。前不久有个青年人给我来信,流露出对人生前途很迷茫,我即给他回信谈自己的人生,鼓励他坚定信心。我经常上网的,有时也收到一些‘粉丝’的来信,一般我也没有精力都回复,但看到别人有困难,我会做力所能及的事”。王玉龄说。
这真是一个乐于助人、希望自由而有尊严地生活的老人。目前,王玉龄因其儿子在大陆经营公司业务而长期住在上海,却没有自己的房屋,多年来借住在上海亲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