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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从开工建设到规划竣工核实全过程实施的规划监督管理,是规划落实的关键环节,是城市规划和管理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对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方面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本文阐述了保山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的重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存在问题;对策措施
1.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的范围和管理重点
1.1批后管理的范围是指2018年10月26日经省政府批准的新一轮城市总规划定的包括隆阳区永昌、兰城、青华、九隆、河图、永盛街道办事处和板桥、金鸡、汉庄、辛街四个乡镇行政辖区范围,以及杨柳乡、西邑乡部份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管理服务事项。
1.2建筑工程批后管理的重点包括:红线、退距、坐标、高程、色彩、地下管线等规划批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要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放验线、±0.00标高、上部工程非标层检查、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工程全面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等管理措施;市政道路工程管理重点为:重点检查红线控制界限、边坡点、曲线线型、附属设施控制位置;管沟(管线、管廊)覆土前埋设的位置及管沟(管线、管廊)是否按规划要求设置;路面工程及附属设施平竖曲线半径、曲率、坡度等技术参数以及附属设施的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工程放验线、覆土前、路基施工完成前检查、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工程全面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等管理措施;综合管廊、管线、管沟工程管理重点为:重点检查红线控制、线型,覆土前埋设位置及是否按规划要求设置,严落实工程放验线、覆土前检查、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工程全面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等管理措施。
2.保山中心城市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规划意识不强,执行率低。规划执行率低主要表现在:首先,有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如: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永昌路以东实施的《永昌.汇景园》建设项目仅规委会通过了规划方案评审;保山鼎隆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保山碧桂园”建设项目》等未经规划许可和规划方案评审,就擅自开工建设;其次,部分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放线核实擅自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如:《保山恒邦天悦大酒店》建设项目,由于规划批后监管不到位,落实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正负零标高核实管理措施不力,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地下室施工排桩支护桩侵占九隆路道路红线地下空间、九隆广场地下空间;又如保山工贸园区龙陵园中园《神龙氧气厂30000m3/h空分制氧氮氩等气体》建设项目,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经第三方放线测量就自行开工建设,导致围墙不规则超占用地红线50~70cm;《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烟草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初烤烟叶周转货场项目)》未经放线核实就自行开工建设,导致围墙超占用地红线1.2m等等。
2.2规划不够权威。规划不够权威主要表现在:规划实施的法定性、严肃性不够,部分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划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随意调整变更规划(如:停车泊位、容积率、绿化、建筑造型、色彩 ),如:保山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花千树”》建设项目,未经规划许可擅自调整停车泊位、社区配套用房;又如:保山天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保山工贸园区东方明珠乾隆府》建设项目,未经规划许可,尚自改变规划,两个消防通道被占用,规划方案中的中央景观水系另作它用。
2.3规划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未进入批后管理,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但目前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仍然存在部分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核实,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如:保山市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学苑小区一期》建设项目、保山市瑞海怡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智苑社区C地块》建设项目等等;其次,部分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核实,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擅自交房,如《易乐上苑》、《景盛花园》等建设项目由于监管不到位,购房业主私搭乱建, 改变了规劃许可的建筑风貌, 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建筑的外观有不同的影响,导致项目无法规划竣工验收,购房业主办不了产权登记,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信访问题。
3.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规划管理服务意识不强。规划批准后,监管部门未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批后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或宣传不到位,因此,建筑组织和建筑企业在思想上不重视规划部门批后管理工作,认为只要大体上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就行,有的还存有侥幸心理,擅自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达到更高的开发利润;有的项目不经第三方放线测量擅自开工建设,导致建筑压占红线、绿线等等,他们的错误思想是到规划管理部门发现时已形成事实,一般情况下不会强令拆除,只要写写情况说明,接受处罚就可以蒙混过关。
3.2规划管理人员学习意识不强,业务不精。管理人员业务不精,监管重点不突出,如:放线过程中没有认真复核红线退距造成建筑压占道路红线、建筑物色彩不符合规划要求等。
3.3制度不健全,管理程序不规范。虽然已制定规划管理实施(试行)办法,但尚未形成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混乱。
3.4工作责任心不强,跟踪检查不到位。规划管理人员对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不到位,施工放线核实、工程±0.000核实、施工现场检查、规划竣工核实等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规划执法薄弱,导致建设单位对规划执行不力。
3.5客观上存在的原因。由于规划管理范围大、监管项目多,规划管理人员不够,部分建设单位为了利益的追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提出各种理由并以各种方式,擅自在建设中改变规划批准经济技术指标。 4.主要的对策措施
4.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规划意识。一是规划部门窗口人员在发放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对建设单位宣传规划批后管理的内容和管理程序、设置公示牌进行项目公示;二是规划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建设单位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及建设工程批后管理相关规定,树立建设单位规划意识;三是规划管理人员在项目跟踪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不按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立即移交规划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树立规划权威。
4.2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掌握管理重点。首先,规划管理人员要熟悉掌握总规、控规,当接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放线核实申请时,打开保山总规和放线测量报告,查看第三方的放线测量结果是否符合总规要求,如果符合总规,5个工作日内到项目现场进行放线核实,反之则要求整改后再进行核实;其次,管理人员要撑握管理的要点,如:用地红线、建筑退让、基底正负零、机场限高等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另外,管理人员还要熟练撑握CAD,在工程竣工核实时,查看三线(用地红线、规划红线、竣工实测红线)是否重合,如果重合,继续对其它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进行核实;反之则告知建设单位整改,不按规划要求整改的项目,不予规划竣工核实。
4.3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批后管理责任。在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批后管理部门要对建设工程进行两次以上的规划检查。工作中针对建设项目批后管理不到位,管理范围广,特别是青阳片区、工贸园区在建项目较多,批后监管不到位问题,应将所有建设工程按工程类别及责任区域明确每一位工作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各类建设项目的日常跟踪巡查制度,对项目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对责任区域及各人管理项目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强化建设工程事前、事中监管,力争在第一时间内将萌芽状态的问题消灭掉,对现有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及时移交执法监督科,制止整改,及时立案查处,发生违法建筑建设行为的,按照《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追究各参建主体法律责任。
4.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要严格按照省规委会印发《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云规委办〔2017〕14号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对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市政交通工程进行规划核实,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放验线、施工现场管控、规划竣工核实、出具规划核实意见,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管理有章可循。
4.5突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房地产建设项目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规划竣工核实或者是经核实不符合划许规定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对查处结果进行公示;二是突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重点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详细核实。
4.6要加强沟通协调。要积极主动与部门之间、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强化沟通协调,要主动与住建、城乡投、永投、工贸园区等建设单位对接,及时掌握建设工程建设动態,避免少走弯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效率。
5.结束语
城市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和蓝图,加强规划批后管理,是确保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但目前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人们对它的认识还不全面,在管理工作中还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重要问题。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加强城乡规划,有效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以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批后管理工作效率,为建设一个美丽城市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刘建英,蒋永前.解析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10:222-223.
[2]保山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保规发〔2014〕68号.
[3]苏永成 加强批后规划管理 推进规划监察全覆盖 城市规划.(第4卷 第25期),2014,09.
关键词: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存在问题;对策措施
1.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的范围和管理重点
1.1批后管理的范围是指2018年10月26日经省政府批准的新一轮城市总规划定的包括隆阳区永昌、兰城、青华、九隆、河图、永盛街道办事处和板桥、金鸡、汉庄、辛街四个乡镇行政辖区范围,以及杨柳乡、西邑乡部份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管理服务事项。
1.2建筑工程批后管理的重点包括:红线、退距、坐标、高程、色彩、地下管线等规划批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要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放验线、±0.00标高、上部工程非标层检查、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工程全面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等管理措施;市政道路工程管理重点为:重点检查红线控制界限、边坡点、曲线线型、附属设施控制位置;管沟(管线、管廊)覆土前埋设的位置及管沟(管线、管廊)是否按规划要求设置;路面工程及附属设施平竖曲线半径、曲率、坡度等技术参数以及附属设施的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工程放验线、覆土前、路基施工完成前检查、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工程全面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等管理措施;综合管廊、管线、管沟工程管理重点为:重点检查红线控制、线型,覆土前埋设位置及是否按规划要求设置,严落实工程放验线、覆土前检查、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工程全面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等管理措施。
2.保山中心城市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规划意识不强,执行率低。规划执行率低主要表现在:首先,有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如: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永昌路以东实施的《永昌.汇景园》建设项目仅规委会通过了规划方案评审;保山鼎隆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保山碧桂园”建设项目》等未经规划许可和规划方案评审,就擅自开工建设;其次,部分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放线核实擅自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如:《保山恒邦天悦大酒店》建设项目,由于规划批后监管不到位,落实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正负零标高核实管理措施不力,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地下室施工排桩支护桩侵占九隆路道路红线地下空间、九隆广场地下空间;又如保山工贸园区龙陵园中园《神龙氧气厂30000m3/h空分制氧氮氩等气体》建设项目,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经第三方放线测量就自行开工建设,导致围墙不规则超占用地红线50~70cm;《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烟草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初烤烟叶周转货场项目)》未经放线核实就自行开工建设,导致围墙超占用地红线1.2m等等。
2.2规划不够权威。规划不够权威主要表现在:规划实施的法定性、严肃性不够,部分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划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随意调整变更规划(如:停车泊位、容积率、绿化、建筑造型、色彩 ),如:保山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花千树”》建设项目,未经规划许可擅自调整停车泊位、社区配套用房;又如:保山天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保山工贸园区东方明珠乾隆府》建设项目,未经规划许可,尚自改变规划,两个消防通道被占用,规划方案中的中央景观水系另作它用。
2.3规划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未进入批后管理,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但目前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仍然存在部分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核实,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如:保山市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学苑小区一期》建设项目、保山市瑞海怡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智苑社区C地块》建设项目等等;其次,部分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核实,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擅自交房,如《易乐上苑》、《景盛花园》等建设项目由于监管不到位,购房业主私搭乱建, 改变了规劃许可的建筑风貌, 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建筑的外观有不同的影响,导致项目无法规划竣工验收,购房业主办不了产权登记,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信访问题。
3.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规划管理服务意识不强。规划批准后,监管部门未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批后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或宣传不到位,因此,建筑组织和建筑企业在思想上不重视规划部门批后管理工作,认为只要大体上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就行,有的还存有侥幸心理,擅自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达到更高的开发利润;有的项目不经第三方放线测量擅自开工建设,导致建筑压占红线、绿线等等,他们的错误思想是到规划管理部门发现时已形成事实,一般情况下不会强令拆除,只要写写情况说明,接受处罚就可以蒙混过关。
3.2规划管理人员学习意识不强,业务不精。管理人员业务不精,监管重点不突出,如:放线过程中没有认真复核红线退距造成建筑压占道路红线、建筑物色彩不符合规划要求等。
3.3制度不健全,管理程序不规范。虽然已制定规划管理实施(试行)办法,但尚未形成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混乱。
3.4工作责任心不强,跟踪检查不到位。规划管理人员对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不到位,施工放线核实、工程±0.000核实、施工现场检查、规划竣工核实等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规划执法薄弱,导致建设单位对规划执行不力。
3.5客观上存在的原因。由于规划管理范围大、监管项目多,规划管理人员不够,部分建设单位为了利益的追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提出各种理由并以各种方式,擅自在建设中改变规划批准经济技术指标。 4.主要的对策措施
4.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规划意识。一是规划部门窗口人员在发放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对建设单位宣传规划批后管理的内容和管理程序、设置公示牌进行项目公示;二是规划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建设单位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及建设工程批后管理相关规定,树立建设单位规划意识;三是规划管理人员在项目跟踪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不按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立即移交规划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树立规划权威。
4.2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掌握管理重点。首先,规划管理人员要熟悉掌握总规、控规,当接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放线核实申请时,打开保山总规和放线测量报告,查看第三方的放线测量结果是否符合总规要求,如果符合总规,5个工作日内到项目现场进行放线核实,反之则要求整改后再进行核实;其次,管理人员要撑握管理的要点,如:用地红线、建筑退让、基底正负零、机场限高等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另外,管理人员还要熟练撑握CAD,在工程竣工核实时,查看三线(用地红线、规划红线、竣工实测红线)是否重合,如果重合,继续对其它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进行核实;反之则告知建设单位整改,不按规划要求整改的项目,不予规划竣工核实。
4.3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批后管理责任。在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批后管理部门要对建设工程进行两次以上的规划检查。工作中针对建设项目批后管理不到位,管理范围广,特别是青阳片区、工贸园区在建项目较多,批后监管不到位问题,应将所有建设工程按工程类别及责任区域明确每一位工作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各类建设项目的日常跟踪巡查制度,对项目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对责任区域及各人管理项目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强化建设工程事前、事中监管,力争在第一时间内将萌芽状态的问题消灭掉,对现有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及时移交执法监督科,制止整改,及时立案查处,发生违法建筑建设行为的,按照《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追究各参建主体法律责任。
4.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要严格按照省规委会印发《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云规委办〔2017〕14号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对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市政交通工程进行规划核实,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放验线、施工现场管控、规划竣工核实、出具规划核实意见,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管理有章可循。
4.5突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房地产建设项目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规划竣工核实或者是经核实不符合划许规定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对查处结果进行公示;二是突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重点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详细核实。
4.6要加强沟通协调。要积极主动与部门之间、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强化沟通协调,要主动与住建、城乡投、永投、工贸园区等建设单位对接,及时掌握建设工程建设动態,避免少走弯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效率。
5.结束语
城市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和蓝图,加强规划批后管理,是确保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但目前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人们对它的认识还不全面,在管理工作中还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重要问题。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加强城乡规划,有效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以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批后管理工作效率,为建设一个美丽城市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刘建英,蒋永前.解析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10:222-223.
[2]保山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保规发〔2014〕68号.
[3]苏永成 加强批后规划管理 推进规划监察全覆盖 城市规划.(第4卷 第25期),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