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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品牌,曾经是很好的合作伙伴。然而,从7年前开始,合作伙伴变成了冤家:上海张小泉和杭州张小泉各自为了达到独享品牌的目的,进行了拉锯式的诉讼。并且,这一诉讼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
这只是诸多老字号官司中的一件。近年来,类似的官司大大小小不在少数。祖先留下了老字号资源,却没能留下解开资源纠纷的钥匙。杭州张小泉和上海张小泉似乎也都在为目前国家没有健全的法律保护而懊恼:一个健全的法律,说不定可以救自己出水火呢。然而,即使有健全的法律,即使双方争出个输赢,就真的能解决老字号目前日渐式微的命运吗?归到底,双方合作重组,倒不失为解决内耗、平息恩怨的一种思路。
沪杭“张小泉”再次“上公堂”
1月16日,杭州张小泉刚刚拿到杭州中院的判决书,一审判决上海张小泉构成侵权,勒令其在《浙江日报》上公开致歉,并赔偿8万元人民币。
这是杭州张小泉对上海张小泉的首次胜诉,然而前者却还不能够摆出胜利者的姿态。因为在赢得这场官司的同时,前者依然站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2006年伊始,上海张小泉便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杭州张小泉和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告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张小泉称,去年在麦德龙处购得由杭州张小泉生产的刀剪商品,该商品的外包装及标牌上均标注“创立于1663年”、“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而杭州张小泉的前身是1958年由3家与张小泉创始人均无嫡传关系的单位合并而来;同时,被告的注册商标仅有“张小泉牌”商标于1997年4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但目前也因期限届满已失效。
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负责法律事务的周先生在接受采访时一直强调“均非嫡传”,杭州不能使用“1663年”这样的字号,并认为这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张小泉此次上诉请求法院判令杭州张小泉停止使用不当标注“创立于1663年”,停止使用刀剪产品及其标牌上注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并赔偿上海张小泉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杭州张小泉则认为,张小泉商标、字号的拥有人使用、宣传张小泉的历史是正当合法的,是符合史实的。该案另一被告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称,他们已尽了审查义务。作为销售商,他们无能力对每一个商品做彻底的审查。
杭州张小泉负责法律事务的章新发告诉记者,上海张小泉是在接到杭州中院的传票之后很快在上海二中院提起诉讼的,他认为这是报复性行为,属于恶意诉讼。
同时,针对上海方面对“1663”等字样的质疑,章表示,“嫡传”并非法律概念,而且杭州张小泉的工艺确实是由早年的张小泉沿革而来,一直对质量要求极严。
他认为,上海张小泉一直有意弱化其“泉字牌”商标,而强化“张小泉”的字号。章先生颇为无奈地说:“我们也不乐意打官司,但我们必须维护张小泉这个品牌,必须保证张小泉刀剪的质量。”
据悉,按照最新的评估,图文合一的“张小泉”商标价值已高达1.49亿元,“充满着利益的诱惑”。虽然刀剪行业的利润并不高,但在薄利多销的情况下,品牌是相当重要的。
合作变竞争7年纠葛史
在90年代以前,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作为杭州张小泉的经销商之一,出售杭州张小泉的产品,两家合作几十年相安无事。后来,上海张小泉的经营者转变了经营策略,认为只是销售利润微薄,便开始生产“泉字牌”刀剪,这才引发出了一系列纠纷。
这已经不是杭州张小泉和上海张小泉第一次对簿公堂了,回顾过去的几年,两家可谓积怨颇深。
早在1999年,杭州张小泉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与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认为原告企业创立于1663年,在1964年获得了中文文字“张小泉”与剪刀图形组合的张小泉牌注册商标;1997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注册商标评为驰名商标。
上海两被告企业在原告取得“张小泉”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权后,仍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张小泉”字号,并在产销的商品及包装上突出“张小泉”字样,这是商标的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原告要求两被告停止在企业名称和产品标识中使用“张小泉”三字,并赔偿2389476元人民币。
据媒体此前报道,沪杭两地的档案和文史资料反映,自从1663年张小泉创办以他名字命名的“张小泉刀剪店”后,经过张家几代传承,于1949年因亏损宣告停产,后转归他人,但该字号被同行业广泛使用。法院查实,原、被告企业均非“张小泉刀剪”的嫡系传人。而且被告上海张小泉刀剪店早在1956年即以该字号作为企业名称注册登记,并在1993年被国内贸易部认证为“中华老字号”。
经过5年漫长的审理,2004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张小泉”品牌的刀剪已有300多年历史,沪、杭两地的刀剪企业对该品牌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过贡献,因此“张小泉”三字不能归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一家独享。
由于这一历史原因,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此前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张小泉”字号、以及在产品标志上使用“张小泉牌”、“上海张小泉”字样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法院同时裁定,为避免公众误认,今后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应在商品、服务上规范使用其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
上海谋重组杭州不“感冒”
上海张小泉的周先生向记者阐述了一条新的思路,那就是通过兼并重组来整合“张小泉”这一老字号。对此,杭州方面表示,这样的设想还过于遥远,暂时不作考虑。
章新发表示,上海张小泉多为贴牌生产,不是真正的张小泉工艺,质量得不到保障,不应该使用“张小泉”这一字号。他还告诉记者,曾经有消费者向杭州张小泉投诉剪刀质量问题,后来发现该消费者购买的是上海张小泉的产品,说明许多消费者并不清楚两家“张小泉”的区别。
多年纷争其实对两家张小泉均无好处,同时也让消费者无从选择。
上海张小泉的周先生说,杭州张小泉一直想单打独斗,但是上海方面认为将来可能走向一统,资产重组能彻底解决目前的纠纷,并能使品牌更为强大,对消费者也有利。
据悉,目前除去杭州和上海的张小泉,国内尚有几家小规模的张小泉刀剪店,多为杭州张小泉的经销商。因此重组这一设想中最主要的就是上海和杭州两方面的意见。
一个有利条件是,2005年,浙江民间财团——浙江富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合四家股东单位出资3亿收购原上海美丽华集团90%的股份。而上海美丽华集团拥有着张小泉剪刀、汇丰纸业、上海仪器总店等著名品牌,其网点70%分布在南京路、金陵路和福州路等上海繁华的黄金商业地段。
浙江富越集团由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数个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而成,注册资本1亿元。股东包括浙江新光控股集团、中国宝娜丝袜业公司、浙江真爱集团和浙江万厦房地产公司等。收购拥有众多老字号的美丽华集团,对于苦于没有优秀品牌的义乌小商品来说,等于一夜间拥有的众多无形资产。
并且由于是首次以民资联盟的形式收购上海国企,无论对民资的出路以及上海国企的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这一收购案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周先生告诉记者,作为上海张小泉最大股东的富越集团确实有整合张小泉品牌的初步意向。他开玩笑地说,既然都掌握在浙江企业手里,不如乘着这个机会合并,倒省了许多官司的麻烦,也算是为老字号的生存发展探路。
然而杭州方面似乎比较冷淡。谈到兼并重组,章新发认为可操作性不强,并且没有听到任何风声。目前杭州张小泉的资金实力并不强,仅限于平稳经营,不可能去收购其他企业。当记者问到是否可能与富越集团合作时,章表示,这样的设想还过于遥远,暂时不作考虑。
法律不健全争执无限期
目前,向工商部门投诉仍然是老字号维权的主要手段,只有遇到较为严重的情况,老字号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沪杭“张小泉”在法庭上谁也不让谁,但有一点却异常统一,双方都认为目前保护老字号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章新发表示,主要是保护驰名商标的条例不健全,关键在于没有清晰界定“字号”与“商标”,并与工商总局的规则不能很好地配合。他听说最近有驰名商标保护和字号保护的意见征求函,希望能有所进展。
这并不只是“张小泉”所面临的问题,而是众多中国老字号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目前,向工商部门投诉仍然是老字号维权的主要手段,只有遇到较为严重的情况,老字号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章新发告诉记者,杭州张小泉就曾经向工商部门反映过对上海张小泉的不满,工商部门长期搁置了这一问题,并最终给予杭州张小泉答复:上海方面不愿改换字号。无奈之下,杭州张小泉才诉诸法律。
目前我国处理老字号遭侵权的案例主要依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但老字号们有的注册了商标,有的根本就没有注册商标。
曾有业内人士表示,相当一部分老字号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自己的产品、名称、商标根本就没有注册,甚至会出现被别人注册的情况,有时一些国内的知名企业还遭受被国外企业注册的情况。
2005年6月9日,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要出台一项《中华老字号商标证明》,是不是老字号要经过委员会的确认,这样就能更好地受到国家商标局的法律保护。而且,《商标法》中也规定,如果有些老字号没有注册,遭遇其他公司抢先注册时,也有一定的补救措施,因为注册的周期很长,而且还有一个三个月的公告期,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
但相关专家还是坚持应当出台一部专门的法规,来保护老字号企业,因为毕竟由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出具的《中华老字号商标证明》的法律效力有待商榷。
此外,2005年4月,杭州老字号企业协会公布了一份《关于保护和发展杭州老字号的法律提案》,并邀请一批当地法律专家研讨,最终定稿后将提请杭州市立法保护老字号。这是国内第一份专门针对老字号品牌保护与发展的法律提案。
据统计,目前全国各行业共有民间所称的老字号商家约10000多家,其中真正拥有“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仅有由原内贸部在1991年授牌的1600家。然而调查显示,在这1600家企业中,勉强维持现状的占70%;长期亏损、面临破产的约占20%;有品牌、有规模且经济效益好的仅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