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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存货质押融资问题的研究已渐成体系,而把"存货"具体化为"农产品"的研究还鲜有。农产品质押关乎涉农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破解。但农产品易损耗等特性决定其质押融资需要更高级别的物流服务商即第四方物流(4PL)的参与。如何进一步拓宽质押融资业务应用范围、使业务惠及面更广特别是惠及涉农中小企业或组织是实业界和理论界共同关心的又一话题,涉农企业或组织发展健康与否,关乎农民是否增收、农村经济是否发展及农业是否进步的重大问题,所以探讨农产品质押融资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