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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才,安徽巢湖人,2005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史学会高校教学与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高校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青岛理工大学客座教授。鲁东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