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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在美资企业负责大宗物料采购。当时美国总部需要在中国本地化电线电缆,接到需求后,我们认为这产品在中国已很成熟,应属杠杆类物质。笔者与美国专家一道对国内几家电线电缆厂进行认证,最后选定北京怀柔的一家电线电缆厂作为我们的供应商。该电线电缆厂对我们也非常重视,配合积极性很高。但随着批量供货后,这家原本属于“杠杆类物质”的电线电缆供应商,确变成了“强势瓶颈”供应商,甚至提出了终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