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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敦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从而使区域内违法矿业活动得到根本遏制,勘查开采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迈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开展好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前提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民生大计。一直以来,敦化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任组长,国土、安检、公安、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维护矿业秩序联席办公制度,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整顿和规范的日常工作开展。并结合各部门各自职能,以文件形式,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下达到具体部门,并明确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整顿和规范工作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矿山管理出现的阶段性混乱局面,敦化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敦化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矿业秩序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验收标准等。各成员单位严格按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协作、密切配合,保障了整顿效果。在具体的整规过程中,市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工作一线进行现场指挥。如在橄榄石矿资源整合过程中,市领导亲自到矿区进行实地考察,掌握橄榄石矿资源分布情况和开发利用现状,并亲自协调,推动了整顿活动的开展。
二、良好舆论氛围是开展好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基础
宣传工作是实施党的政治思想领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途径。同样,有关矿业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文件精神如何才能转变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行动的力量?这就要靠宣传舆论的导向,来动员、教育、引导广大矿业管理相对人主动依法开采,照章缴纳税费。近年来,采取了三项措施营造打击违法矿业活动的舆论氛围。首先从源头上,通过召开定期矿业权人会议,做深入的宣传发动。利用矿权人例会制度,邀请市有关领导做动员讲话,宣传整规工作的重大意义。在2005年、2006年的集中整顿动员会上,邀请主管副市长做重要讲话进行动员发动,引起各部门、各矿业权人的高度重视,形成打击违法矿业活动高压态势,为各次集中整顿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每次大规模的集中整顿,都邀请市宣传部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在电视台、电台播放,在《敦化通讯》、《延边晨报》等报刊刊登整顿新闻信息,制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宣教板面,并对重大违法矿业活动公开曝光,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两年的整规工作中,由于宣传工作到位,共有6家非法采矿点主动到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接受处理,3家应关闭砖厂自动关闭砖厂、拆除设施。三是利用矿产法宣传月、地球日等法定宣传日,采取设立宣传台,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向社会公众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两年多来,在各矿区共张贴各种公告2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120余条,宣传板面20块,印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余次。
三、多管齐下严格执法,是杜绝无证探采行为的关键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长时间的坚持。为此,敦化市牢牢把握分工协作原则,形成政府组织、国土牵头、各部门联合的有效监管机制,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集中整治中,国土部门负责对违法矿业进行查处;安监部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强制关闭;监察机关对成员单位的效能实行跟踪监督,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部门工作人员坚决予以处理;公安部门对涉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并查处涉爆案件多起,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矿业活动,不仅为集中整治做出贡献,对矿业秩序的巩固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这一举措的实施,重点矿区实现了有序勘查和开发,无证探采等重大违法矿业活动得以彻底改观。近两年来,共关闭取缔非法坑口、矿点29个,遣散民工1000余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爆人员11人次。
四、加强巡查、严格监管,是遏制非法探采行为的有效举措
加强动态巡查频率,发现违法行为,及早查处。动态巡查制度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整顿工作成果能否得到良好保持。为落实这项制度,经整规领导小组研究,2007年成立了敦化市公安局国土公安分局,与国土监察大队一同负责对区内的重点矿区的动态巡查,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非常时期24小时不间断巡查,节假日也不例外。由于巡查制度的坚持,两年多来,辖区内乱采滥挖现象未出现反弹。另外,在巡查中查处其他无证采矿8起,非法买卖矿产资源1起,罚款7余万元,没收矿产品35吨,暂扣铲车、三轮车14台,确保了重点矿区的开发秩序。在有效打击无证探采等重大矿业活动的同时,还重抓了持证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纠,关闭了破坏环境的矿山企业。从2006年初到2007年7月,分二批对辖区内21家粘土砖厂实施关停,对辖区内越界采矿情况、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私自转让矿权情况、爆破物品管理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彻底排查:制止了3处非法采点,暂扣铲车1台、三轮车2辆、空压机2台,查处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案件1起;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3次,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50余处;各采矿权人签订了《维护矿业秩序和涉爆物品管理目标责任书》,对矿山企业爆炸物品的购买、使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督促企业规范管理,依法办矿;市安监部门对3家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矿山企业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责令限期整顿;公安部门对6家涉爆企业停止供应,进行停产整顿;环保部门对全区企业,全部进行了环境评价,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采矿行为。
五、注重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制订了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了区、乡(街道)、村、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体系和汛期动态巡查网络体系,与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合作,共同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先后深入辖区的100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作野外实地勘查、隐患成因分析,共采集原始数据200余处,填写调查表150余份,初步确定危及重大工程和居民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中等隐患点(区)18处。
六、积极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根据本辖区地质环境情况,联合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共同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编制《敦化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依据相关法规,在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实施缴了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及时申报官地老虎洞、白石山橄榄石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个,申请财政资金138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推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七、强劲推进资源整合,是保障矿业权人权益的有效途径
根据敦化市实情,唯有橄榄石矿和砂石粘土矿符合矿产资源整合的要求。早在2006年,市政府就组织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敦化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到2006年底,按照“企业自主平等协商、合理划分收益”的原则。通过转让、参股等形式,使原有的资源整合全部到位,保证了资源的优化配制。
八、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是巩固整规成果的重要手段
为巩固整顿成果,重点抓了制度建设,健全了动态巡查、分口负责、责任追究、定期报告、网络管理等制度,形成了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安检、公安、司法、电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责任监管体系。基层建立了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对重点矿区、重点部位,在重点时间段实施重点监控,从而保障了违法违规矿业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报告、及时移交。在今后的工作中,敦化市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动态巡查力度,严查矿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齐抓共管的矿业监管网络体系,为推动矿业秩序的良性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开展好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前提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民生大计。一直以来,敦化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任组长,国土、安检、公安、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维护矿业秩序联席办公制度,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整顿和规范的日常工作开展。并结合各部门各自职能,以文件形式,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下达到具体部门,并明确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整顿和规范工作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矿山管理出现的阶段性混乱局面,敦化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敦化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矿业秩序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验收标准等。各成员单位严格按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协作、密切配合,保障了整顿效果。在具体的整规过程中,市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工作一线进行现场指挥。如在橄榄石矿资源整合过程中,市领导亲自到矿区进行实地考察,掌握橄榄石矿资源分布情况和开发利用现状,并亲自协调,推动了整顿活动的开展。
二、良好舆论氛围是开展好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基础
宣传工作是实施党的政治思想领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途径。同样,有关矿业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文件精神如何才能转变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行动的力量?这就要靠宣传舆论的导向,来动员、教育、引导广大矿业管理相对人主动依法开采,照章缴纳税费。近年来,采取了三项措施营造打击违法矿业活动的舆论氛围。首先从源头上,通过召开定期矿业权人会议,做深入的宣传发动。利用矿权人例会制度,邀请市有关领导做动员讲话,宣传整规工作的重大意义。在2005年、2006年的集中整顿动员会上,邀请主管副市长做重要讲话进行动员发动,引起各部门、各矿业权人的高度重视,形成打击违法矿业活动高压态势,为各次集中整顿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每次大规模的集中整顿,都邀请市宣传部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在电视台、电台播放,在《敦化通讯》、《延边晨报》等报刊刊登整顿新闻信息,制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宣教板面,并对重大违法矿业活动公开曝光,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两年的整规工作中,由于宣传工作到位,共有6家非法采矿点主动到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接受处理,3家应关闭砖厂自动关闭砖厂、拆除设施。三是利用矿产法宣传月、地球日等法定宣传日,采取设立宣传台,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向社会公众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两年多来,在各矿区共张贴各种公告2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120余条,宣传板面20块,印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余次。
三、多管齐下严格执法,是杜绝无证探采行为的关键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长时间的坚持。为此,敦化市牢牢把握分工协作原则,形成政府组织、国土牵头、各部门联合的有效监管机制,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集中整治中,国土部门负责对违法矿业进行查处;安监部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强制关闭;监察机关对成员单位的效能实行跟踪监督,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部门工作人员坚决予以处理;公安部门对涉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并查处涉爆案件多起,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矿业活动,不仅为集中整治做出贡献,对矿业秩序的巩固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这一举措的实施,重点矿区实现了有序勘查和开发,无证探采等重大违法矿业活动得以彻底改观。近两年来,共关闭取缔非法坑口、矿点29个,遣散民工1000余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爆人员11人次。
四、加强巡查、严格监管,是遏制非法探采行为的有效举措
加强动态巡查频率,发现违法行为,及早查处。动态巡查制度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整顿工作成果能否得到良好保持。为落实这项制度,经整规领导小组研究,2007年成立了敦化市公安局国土公安分局,与国土监察大队一同负责对区内的重点矿区的动态巡查,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非常时期24小时不间断巡查,节假日也不例外。由于巡查制度的坚持,两年多来,辖区内乱采滥挖现象未出现反弹。另外,在巡查中查处其他无证采矿8起,非法买卖矿产资源1起,罚款7余万元,没收矿产品35吨,暂扣铲车、三轮车14台,确保了重点矿区的开发秩序。在有效打击无证探采等重大矿业活动的同时,还重抓了持证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纠,关闭了破坏环境的矿山企业。从2006年初到2007年7月,分二批对辖区内21家粘土砖厂实施关停,对辖区内越界采矿情况、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私自转让矿权情况、爆破物品管理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彻底排查:制止了3处非法采点,暂扣铲车1台、三轮车2辆、空压机2台,查处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案件1起;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3次,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50余处;各采矿权人签订了《维护矿业秩序和涉爆物品管理目标责任书》,对矿山企业爆炸物品的购买、使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督促企业规范管理,依法办矿;市安监部门对3家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矿山企业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责令限期整顿;公安部门对6家涉爆企业停止供应,进行停产整顿;环保部门对全区企业,全部进行了环境评价,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采矿行为。
五、注重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制订了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了区、乡(街道)、村、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体系和汛期动态巡查网络体系,与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合作,共同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先后深入辖区的100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作野外实地勘查、隐患成因分析,共采集原始数据200余处,填写调查表150余份,初步确定危及重大工程和居民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中等隐患点(区)18处。
六、积极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根据本辖区地质环境情况,联合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共同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编制《敦化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依据相关法规,在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实施缴了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及时申报官地老虎洞、白石山橄榄石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个,申请财政资金138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推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七、强劲推进资源整合,是保障矿业权人权益的有效途径
根据敦化市实情,唯有橄榄石矿和砂石粘土矿符合矿产资源整合的要求。早在2006年,市政府就组织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敦化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到2006年底,按照“企业自主平等协商、合理划分收益”的原则。通过转让、参股等形式,使原有的资源整合全部到位,保证了资源的优化配制。
八、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是巩固整规成果的重要手段
为巩固整顿成果,重点抓了制度建设,健全了动态巡查、分口负责、责任追究、定期报告、网络管理等制度,形成了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安检、公安、司法、电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责任监管体系。基层建立了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对重点矿区、重点部位,在重点时间段实施重点监控,从而保障了违法违规矿业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报告、及时移交。在今后的工作中,敦化市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动态巡查力度,严查矿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齐抓共管的矿业监管网络体系,为推动矿业秩序的良性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