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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十七大精神,打造和谐市场环境”为主题的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稽查联席会议12月11日在杭州召开,与以往不同的是,轮值东道主浙江在会议中邀请了福建、江西、安徽、山东、河南省运管局的代表列席,五省随后被正式吸收加入了这一组织,长三角道路运输联动稽查的范围实现了在上海、江苏、浙江原有地盘基础之上的“扩张”。
稽查联动机制亟待“升级”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张平平回忆说,2004年7月,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稽查联席会议第一次召开,由此也拉开了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工作的序幕,截至目前已连续开展了4次集中的联合稽查活动。
之后,沪苏浙三省市间互相通报各省市营运车辆异地经营信息,并可以将外省市在本省的违章信息及时函告车辆所在地的运管机构,使违章车辆及其企业及时得到整改。
到2006年,三省市就行业监管和执法信息共享、企业信用信息联网项目进行了协商,各自在门户网站开通了道路运输违章信息查询栏目,使信息传递速度得到质的飞跃。
虽然长三角道路运输稽查一体化从无到有,由点到面,在沪苏浙三省市得到初步实现,但道路运输稽查线长面广、流动分散、任务重、困难多;并且,三省市间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系统还不能实现系统对接,在信息共享、协调部署、检查项目、处罚标准以及使用的执法依据等问题上还存在一定差异。
这些不足导致一些侥幸的异地违章车经常逍遥法外,打造辐射作用更大的道路运输稽查联动机制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只要长三角行政执法系统实现对接,违章车辆必将无处遁形。
相关领导介绍,下一步将实施泛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稽查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稽查信息交流,在即将到来的春运期间,各省(市)道路运输稽查部门会及时将查获的尚未结案的遗留案件通报至违章车辆车籍地运政稽查部门给予协查,以提高遗留案件的结案率。对在执法过程中逃逸的违章车辆,将及时通报给车辆逃逸方向毗邻省(市)运管局稽查部门,予以配合协查。
春运期间稽查方案亮相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2008年春运稽查工作也将突破长三角地区的常规定义,将联动稽查范围扩大至泛长三角地区。会议确定要成立2008年泛长三角地区春运联动的稽查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安全处,具体负责春运联动稽查的协调实施。
根据会议纪要,7省1市将在2008年1月25日-3月5日开展华东地区2008年春运联动稽查活动,其中3天(1月30日、2月18日、2月29日)为联合稽查日。
据了解,此次稽查的重点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以及在旅客运输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
会议要求,春运期间,对跨省客运包车回程配客的要积极引导其到当地运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若发现客车超载运行,必须采取措施组织车辆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车辆所属企业或经营者承担,防止出现跨省经营车辆在异地受到拦截、围攻、拖欠运费等。
来自上海、江苏、浙江等18个省际运政稽查站和稽查大队,将根据“六个统一”即统一协调、统一部署、统一时间检查、统一检查项目、统一处罚标准、统一使用执法依据,开展长三角毗邻地区2008年春运联动稽查工作,确保春运旅客运输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