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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事件促使美国政府下决心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彻底变革。无论事件结果如何,这一改革进程都会持续下去。
4月16日,美国证监会对高盛集团提出诉讼,称高盛在打包并营销某种次级抵押贷证券时,就重要事实问题向投资者提供虚假陈述或加以隐瞒,使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美国证监会近日还宣布,将对19家大型银行的会计问题进行审查。与高盛类似的做法在行内屡见不鲜,一旦此案高盛获罪,则势必会在华尔街产生连锁反应。
几乎与此同时,美国总统奥巴马宣称,如果国会不出台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美国经济注定会遭遇新的经济危机。可见,高盛事件促使美国政府下决心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彻底变革。无论事件结果如何,这一改革进程都会持续下去。
自危机爆发以来。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的探讨就一直没有停止过。金融创新通过创造更有效率的制度、工具和信息系统,大大提高了经济体系中的货币流动效率,使之更能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进而推动了生产力进步。随着金融创新单兵突进式的发展,其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亦开始显现。金融创新尤其是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实际上用高杠杆制造了更多的虚拟资产和市值,创新完全沦为逐利的工具,导致了金融业泡沫的产生,而泡沫终会破灭,导致虚拟资产迅速缩水,引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同时,金融创新产品的复杂性、专业性使得它难以为大众所理解,产品存在信息不对称,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损失的往往是大众投资者的利益。
对金融创新的负面作用进行抑制的金融监管,却往往滞后于金融创新。首先,监管者相对创新者始终处于被动局面。许多金融创新就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而进行的,创新产品涉及的范围广,专业性、技术性程度高,监管者往往难以充分领会。其次,监管者所在实体亦可从金融创新中获取好处,这使得监管者在金融创新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时期缺乏足够动力去抑制金融创新,而忽略其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因此,监管者大多只会在金融创新的消极因素充分暴露后,才采取措施。此外,监管者往往较少受到来自市场的竞争和约束,缺乏改进监管效率的压力和动力,这很容易导致金融监管的低效率。而金融创新受逐利性驱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此起彼伏。逐利性刺激了人类追求新知的动力,但同时也将人性中贪婪的一面不断放大。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这种关系增加了金融监管的复杂性。高盛事件说明了这一问题。实际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在美国得到广泛运用,衍生工具所具有的远期价格发现、风险转移、增强流动性及促进资本形成的功能大大提高了整个经济系统运行的效率。美国一度从放松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中获益。美国实体经济在经历网络泡沫破灭、“911”恐怖袭击后迅速恢复并稳定增长,很大程度上是凭借货币政策的极度宽松及各种衍生工具强大的风险转移和财富刺激效应。然而,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逐步发展,其负面影响逐渐凸显出来,衍生工具的套利动机加强,金融泡沫越发膨胀,并最终引发了金融危机。在这种情况下,美国金融监管的变革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正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金融创新的层次有限。我们应该鼓励金融创新、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但同时,汲取美国的教训,强化金融监管。增加金融衍生工具的透明度,抑制金融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负作用也十分重要。金融监管应更贴近市场第一线,从金融机构业务末梢上出现的小问题抓起,使监管更具前瞻性和有效性。监管体系也要逐步顺应未来发展的趋势,逐步建立起适合未来金融业创新和混业经营的监管体系。就目前来说,为减少监管盲区,“一行三会”之间的协调有待加强。
金融监管也不应只是政府行为,它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行业自律协会和独立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起到很大作用。金融监管应加强协作,以提高监管效率。
4月16日,美国证监会对高盛集团提出诉讼,称高盛在打包并营销某种次级抵押贷证券时,就重要事实问题向投资者提供虚假陈述或加以隐瞒,使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美国证监会近日还宣布,将对19家大型银行的会计问题进行审查。与高盛类似的做法在行内屡见不鲜,一旦此案高盛获罪,则势必会在华尔街产生连锁反应。
几乎与此同时,美国总统奥巴马宣称,如果国会不出台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美国经济注定会遭遇新的经济危机。可见,高盛事件促使美国政府下决心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彻底变革。无论事件结果如何,这一改革进程都会持续下去。
自危机爆发以来。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的探讨就一直没有停止过。金融创新通过创造更有效率的制度、工具和信息系统,大大提高了经济体系中的货币流动效率,使之更能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进而推动了生产力进步。随着金融创新单兵突进式的发展,其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亦开始显现。金融创新尤其是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实际上用高杠杆制造了更多的虚拟资产和市值,创新完全沦为逐利的工具,导致了金融业泡沫的产生,而泡沫终会破灭,导致虚拟资产迅速缩水,引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同时,金融创新产品的复杂性、专业性使得它难以为大众所理解,产品存在信息不对称,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损失的往往是大众投资者的利益。
对金融创新的负面作用进行抑制的金融监管,却往往滞后于金融创新。首先,监管者相对创新者始终处于被动局面。许多金融创新就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而进行的,创新产品涉及的范围广,专业性、技术性程度高,监管者往往难以充分领会。其次,监管者所在实体亦可从金融创新中获取好处,这使得监管者在金融创新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时期缺乏足够动力去抑制金融创新,而忽略其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因此,监管者大多只会在金融创新的消极因素充分暴露后,才采取措施。此外,监管者往往较少受到来自市场的竞争和约束,缺乏改进监管效率的压力和动力,这很容易导致金融监管的低效率。而金融创新受逐利性驱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此起彼伏。逐利性刺激了人类追求新知的动力,但同时也将人性中贪婪的一面不断放大。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这种关系增加了金融监管的复杂性。高盛事件说明了这一问题。实际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在美国得到广泛运用,衍生工具所具有的远期价格发现、风险转移、增强流动性及促进资本形成的功能大大提高了整个经济系统运行的效率。美国一度从放松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中获益。美国实体经济在经历网络泡沫破灭、“911”恐怖袭击后迅速恢复并稳定增长,很大程度上是凭借货币政策的极度宽松及各种衍生工具强大的风险转移和财富刺激效应。然而,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逐步发展,其负面影响逐渐凸显出来,衍生工具的套利动机加强,金融泡沫越发膨胀,并最终引发了金融危机。在这种情况下,美国金融监管的变革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正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金融创新的层次有限。我们应该鼓励金融创新、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但同时,汲取美国的教训,强化金融监管。增加金融衍生工具的透明度,抑制金融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负作用也十分重要。金融监管应更贴近市场第一线,从金融机构业务末梢上出现的小问题抓起,使监管更具前瞻性和有效性。监管体系也要逐步顺应未来发展的趋势,逐步建立起适合未来金融业创新和混业经营的监管体系。就目前来说,为减少监管盲区,“一行三会”之间的协调有待加强。
金融监管也不应只是政府行为,它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行业自律协会和独立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起到很大作用。金融监管应加强协作,以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