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调动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按照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市分别在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信誉度分级评定工作,现将我市2004、2005年开展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评定结果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