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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字[2020]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全省铁路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铁路项目站场及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提出以下意见:一、保障综合开发用地(一)新建铁路项目沿线地方政府应合理确定项目综合开发用地规模,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铁路项目配套安排的土地综合开发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申请国家新增用地计划或统筹增减挂钩指标保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市、县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