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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被写入刑诉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司法文明的程度,反映了国家对刑事证据的要求,符合我国司法活动保障公民人权和实现程序公正的精神.但在看到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是在法治建设不成熟、部分侦查人员取证水平和证据标准有待提高的情况下开展的,还存在诸如部分地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于证据程序公正意识不强以及检察机关自身在法律监督中不够有力等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确立和适用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