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针对福建省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速发展县域经济,增加县级财政收入;减免贫困县、乡的“低保”配套资金;家庭意外经济支出,应做为确定“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农村“低保”标准应具有区域性、动态性和层次性;进一步完善“低保”配套制度改革等,进一步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