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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旬,广东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考虑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对于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应优先予以保障;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获得各类专利奖或科技进步奖项的产品,应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加分优惠。